酒駕查住「拘役」半年?鄭州交警:老段子了,交通整治倒是真的

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 彭飛

近期,鄭州正開展交通秩序綜合治理行動,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等交通參與者的各類交通違法行為都在嚴厲整治範疇內。與此同時,近日,部分鄭州人的微信朋友圈和微信群裡流傳一份包含“全國交警集中查處酒駕,抓住一律拘役六個月”,“摩托車三輪車無證駕駛,抓住直接拘留”等內容的消息。這份所謂“交警大檢查”的提示,言辭十分嚴厲,引導人們轉發。

7月16日,鄭州交警支隊相關負責人向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表示,這些內容是網上的老段子了,或許是善意提醒,但無確切根據,不過,鄭州近期持續開展交通整治行動倒是真的。

酒驾查住“拘役”半年?郑州交警:老段子了,交通整治倒是真的

記者發現,網上流傳的“交警大檢查”消息,不僅提醒人們“全市區、縣、鎮抓酒駕,無證無牌”,“全國交警集中查處酒駕”,還提到了多項交通違法行為的罰款和記分。比如,行駛中撥打手機記3分,罰款200元。

對此,鄭州交警支隊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這份消息當中引用的條款、罰款數額、地點等沒有確切的依據,或許是某個地方的人編的,後來在網上流傳開了。

此外,記者注意到,這份消息不僅沒有明確的時間、地點、實施主體等因素,而且邏輯上還存在問題,前後不一致。例如,該消息前面提到“開車打電話扣2分,罰100元”,後文卻稱“行駛中打手機,記3分,罰200元。”

記者查閱相關資料發現,當中有不少內容與《道路交通安全法》、《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不吻合。

這份消息聲稱“酒駕只要被抓住就拘役六個月,五年內不得考駕照。” 而《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規定,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此外,據《道路交通安全法》,交管部門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處罰種類包括:警告、罰款、暫扣或者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拘留。作為刑罰的拘役顯然不在其中,它需由人民法院判決。

這份消息稱“行駛中打手機,記3分。”而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駕駛機動車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一次記2分。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鄭州警方從7月1日至今年年底在市內五區及航空港區、鄭東新區、經開區、高新區、火車站地區開展交通秩序綜合治理工作,全警參與,對於各類交通違法行為將依法嚴厲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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