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高速公路上一次醉駕四重處罰:吊銷駕照+賠償+拘役+罰款

長江日報融媒體12月2日訊(記者萬勤 通訊員張冰峰)

12月2日是全國交通安全日,主題是“細節關乎生命,安全文明出行”,長江日報記者當天從武漢市江夏區人民檢察院獲悉,一男子在高速公路上醉駕出事故,結果受到包括刑罰在內的多重處罰。

今年5月21日凌晨,在京港澳高速公路江夏段發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輛小轎車在超越一輛重型貨車時撞上高速公路右側護欄後失控,在旋轉過程中又與該重型貨車發生擦碰後才停下。事故導致小轎車駕駛員田某I級腦外傷,頭皮裂傷,腳踝軟組織損傷,車上乘坐的友人張某腿部軟組織損傷。好在深夜路上車輛不多,被撞貨車司機操控得當,才沒有發生更嚴重的後果。

經抽血檢驗,今年24歲的田某血液中酒精含量高達207.56mg/100ml,屬於嚴重的醉酒駕駛。事故發生後,交管部門對田某作出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罰決定。

由於田某駕車撞壞高速公路護欄,依法賠償了護欄損失7000餘元。又因醉酒後駕車,江夏區人民檢察院以危險駕駛罪提起公訴,近日田某被判處拘役4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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