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資格證好不容易才拿到手,如果再被吊銷那損失可就大了,而我們如果不注意,觸碰到了教師資格證的雷區,那麼你手裡的教師資格證可是會被直接吊銷的,派派今天給大家講講哪些行為會被吊銷教師資格證~
吊銷教師資格證
1涉及到違反國家
教師法規定的行為!
1.《教師法》第十四條規定,受到剝奪政治權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不能取得教師資格;已經取得教師資格的,喪失教師資格。
2.《教師資格條例》第十八條規定,喪失教師資格的,不能重新取得教師資格,其教師資格證書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收繳。
3.《教師資格條例》第十九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撤銷其教師資格:
(1)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的;
(2)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
2具有以下行為:
一、體罰學生:
這一點相信大多數老師都是清楚的,但在學校中很多突發情況,面對那些熊孩子,當面教育和批評似乎已經不起作用,有的時候只能選擇武力嚇唬嚇唬。
這樣的做法欠妥,教師們以後多換幾個思路去引導學生,不要因為一時之氣犯了大錯!
二、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
如今各地都大力推行師風師德建設,對於年少無知的學生而言,教師本身就應該作為一個表率,成為學生們學習的榜樣。
對於那些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學生健康成長的行為,必須加以制止才行!
3有償補課嚴重者:
需要重點指出的一點:
教育部目前嚴查公立教師課外私自補課的行為!
堅決查處中小學教師課上不講,課後到校外培訓機構講,並誘導或逼迫學生參加校外培訓機構培訓等行為,一經查實,依法依規嚴肅處理,直至取消教師資格。
小證有話說
教育行業教師隊伍的建設肯定不是一蹴而就的,但是可以看出,國家一方面會越來越嚴格把控教師的教學行為、職業規範、法律法規等。
另一方面,越來越提高教師的准入制度,首要的一點就是要提高教師資格證的學歷要求。所以,要考證的小夥伴抓緊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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