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照註銷、吊銷、撤銷、扣留,到底有啥區別?

駕駛證註銷——身體本能喪失

駕駛證註銷,懲罰的意味比較小,註銷後如果條件合適,可以隨時再申請駕駛證。

1、註銷不是懲罰,法律依據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八條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處罰種類包括,警告、罰款、暫扣或者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拘留。不包括註銷駕照。

2、何種情況註銷?法律依據是:《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四十二條機動車駕駛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車輛管理所應當註銷其機動車駕駛證:

一、死亡的

二、身體條件不適合駕駛機動車的

三、提出註銷申請的

四、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監護人提出註銷申請的

五、超過機動車駕駛證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換證的

六、年齡在60週歲以上,在一個記分週期結束後一年內未提交身體條件證明的;或者持有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無軌電車、有軌電車準駕車型。

在兩個記分週期結束後一年內未提交身體條件證明的;或者持有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準駕車型,在三個記分週期結束後一年內未提交身體條件證明

七、年齡在60週歲以上,所持機動車駕駛證只具有無軌電車或者有軌電車準駕車型,或者年齡在70週歲以上,所持機動車駕駛證只具有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輪式自行機械車準駕車型的。

因五、六項情形之一被註銷機動車駕駛證未超過兩年的,機動車駕駛人考試科目一合格後,可以恢復駕駛資格。

未收回機動車駕駛證的,應當公告機動車駕駛證作廢。

因第五項、第六項情形之一被註銷機動車駕駛證未超過兩年的,機動車駕駛人考試科目一合格後,可以恢復駕駛資格。

駕駛證吊銷——懲罰違規駕駛

吊銷是一種懲罰。吊銷駕照後兩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照,如果構成交通肇事罪並且逃逸的,終身禁駕。

1、飲酒

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罰,第二次飲酒駕駛機動車的,吊銷駕照;

②醉駕,吊銷駕照,五年內不得重新申請駕照;

③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吊銷駕照,五年內不得重新申請駕照;

④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吊銷駕照,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照,重新取得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⑤酒駕或醉駕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吊銷駕照,終生不得重新考取駕照。

2、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可並處吊銷駕照;

3、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的,可並處吊銷駕照;

4、駕駛拼裝機動車或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吊銷駕照;

5、違反道路交通法律、法規,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吊銷駕照;

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的,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6、道路交通違法行為人應在15日內到公安交管部門接受處理,無正當理由逾期未接受處理的,吊銷駕照;

駕駛證註銷可隨時再申請駕駛證,吊銷駕照後得2年後才能重新申請駕駛證,撤銷駕駛證需要滿3年期限才可重新考試申請,扣留駕駛證交通管理部門在二十四小時內會進行處理。

撤銷駕駛證——懲罰弄虛作假

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撤銷駕駛證,三年內不得再次申領機動車駕駛證。撤銷和交通事故、違章無關。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一百零三條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機動車登記或者駕駛許可的,收繳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撤銷機動車登記或者機動車駕駛許可;申請人在3年內不得申請機動車登記或者機動車駕駛許可。

扣留駕駛證——交警查扣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條執行職務的交通警察,認為應當對道路交通違法行為人給予暫扣或者吊銷機動車駕駛證處罰的,可以先予扣留機動車駕駛證,並在二十四小時內將案件移交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驾照注销、吊销、撤销、扣留,到底有啥区别?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機動車駕駛證:

(1)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未滿二年的;

(2)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

(3)駕駛許可依法被撤銷未滿三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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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自:公安部交通安全微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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