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2 《甘肅省冬季清潔取暖總體方案(2017-2021年)》出爐 5年形成冬季取暖新格局

蘭州晚報訊(記者王星明)《甘肅省冬季清潔取暖總體方案(2017-2021年)》(以下簡稱《方案》)近日出爐。5月22日,省發改委、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環保廳、省農牧廳聯合公佈該《方案》,用5年左右時間,我省確保完成電代煤等150萬戶以上、爭取達到200萬戶,力爭新增可再生能源取暖面積1500萬平方米、全省總面積爭取達到3000萬平方米;形成城區供暖集中化、城郊縣城供暖多元化、全省取暖清潔化的冬季取暖新格局。《方案》明確,積極開展電供暖、熱泵取暖、可再生能源分佈式供熱,生物質成型燃料、空氣熱能、工業餘熱採暖等示範試點。推進供熱體制改革,各地加快供熱管網公平開放,提高運營效率。

1主要目標

到2021年城區20蒸噸以下燃煤鍋爐全部拆除

《方案》明確,全面、分類、有序推進各地清潔取暖,重點佈局城郊及縣城,積極帶動農村地區。同時,制訂實施優惠價格政策。

城市城區:優先發展集中供暖,加快發展各類分散式清潔供暖。到2021年,20蒸噸以下燃煤鍋爐全部拆除;力爭清潔取暖率達到80%以上;集中供熱不能覆蓋的,全部完成氣代煤、電代煤或其他清潔能源替代。

城郊及縣城:以集中供暖為主,分散供暖為輔,著力推進氣代煤、電代煤和各種可再生能源供暖。到2021年,10蒸噸以下燃煤鍋爐全部拆除;力爭清潔取暖率達到70%以上。其中:城區周邊、城鄉結合部等有條件的地區清潔集中供熱延伸覆蓋20%左右。

農村地區:優先利用生物質,太陽能、沼氣等多種清潔能源供暖,農房節能改建啟動示範,節能取暖設施得到推廣。到2021年,農村取暖能源消費結構趨於優化,取暖效率明顯提升,基本形成潔淨煤、秸稈固化炭化燃料、太陽能、沼氣和生物天然氣、電能互為補充的能源供給和消費新格局。

燃煤和排放:到2021年,全省取暖用散煤減少200萬噸以上,取暖燃煤排放總量比2015年減少10%以上。

2實施計劃

三年示範推廣期加兩年鞏固強化期

全省將集中精力,以城郊和縣城為重點,全力推進散煤採暖清潔化替代,大幅降低大氣汙染物排放;創新改革,將以城市城區為先導,加快取暖方式優化和有機互補;精心謀劃,以城郊和縣城周邊農村地區為突破口,積極推廣清潔能源利用,提高清潔供暖比重。

記者注意到,《方案》明確,計劃分兩個階段實施。第一階段:2017年一2019年,為三年示範推廣期,在全省各地因地制宜示範各類工程,冬季清潔取暖取得階段性成果。第二階段:2020年一2021年,為兩年鞏固強化期,總結示範工程成果經驗並推廣應用。

3重點任務

落實氣源各市州要推進“煤改氣”

《方案》要求,各有關市州加大現役熱電聯產供熱範圍內燃煤小鍋爐關停力度。加快推進全省現役燃煤熱電聯產機組(含自備)超低排放改造,確保在2020年前全部完成。逐步擴大改造範圍,適時對未列入關停計劃的30萬千瓦以下小型熱電聯產機組實施超低排放改造。所有燃煤鍋爐必須達標排放,並安裝大氣汙染源在線監控設施。

在落實氣源的前提下,各市州推進“煤改氣”,應根據具有法律約束的供氣協議制定改造方案和年度計劃,加快集中供熱區調峰和應急熱源天然氣改造。城鎮新建建築全面執行國家建築節能強制性標準,研究制定75%或更高節能要求的地方標準。穩步推進既有建築節能改造,完成改造面積1000萬平方米。全省新建住宅在配套建設供熱設施時,全部安裝供熱分戶計量和溫控裝置,逐步實施既有住宅供熱分戶計量改造。

多方開拓氣源,積極爭取上游天然氣供給量。同時,開展全省冬季取暖用清潔能源運輸“綠色通道”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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