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名稱:寧波潤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點:深圳證券交易所
股票簡稱:潤禾材料
股票代碼:300727
股份變動性質:股份不變,持股比例減少
簽署日期:二○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一、本信息披露義務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下簡稱“《證券法》”)、《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實施細則》、《公開發行證券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15號—權益變動報告書》(以下簡稱“《15號準則》”)及相關的法律、法規編寫本報告書。
二、信息披露義務人簽署本報告書已獲得必要的授權和批准,其履行亦不違反信息披露義務人章程或內部規則中的任何條款,或與之衝突。
三、依據《證券法》、《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實施細則》及《15號準則》的規定,本報告書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義務人在寧波潤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擁有權益的股份變動情況。截至本報告書籤署之日,除本報告書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義務人沒有通過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減少其在寧波潤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擁有權益。
四、本次權益變動是根據本報告書所載明的資料進行的。除信息披露義務人外,沒有委託或者授權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報告中列載的信息和對本報告書做出任何解釋或者說明。
五、信息披露義務人承諾本報告書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並對其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承擔個別和連帶的法律責任。
第一節 釋義
在本報告書中,除非另有說明,下列簡稱具有如下含義:
注:本報告書除特別說明外,若出現總數和各分項數值之和尾數不符的情況,均為四捨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節 信息披露義務人介紹
一、信息披露義務人基本情況
(一)葉劍平
性別:男
國籍:中國
身份證號碼:33022619710228****
住所:杭州市**區**公寓**幢**單元**室
是否取得其他國家或者地區的居留權:否
(二)俞彩娟
性別:女
國籍:中國
身份證號碼:33062119710930****
住所:杭州市**區**閣**號**室
是否取得其他國家或者地區的居留權:否
(三)浙江潤禾控股有限公司
名稱:浙江潤禾控股有限公司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30226316867559G
類型:有限責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葉劍平
註冊資本:5,000萬元
經營期限:2015年4月14日至2035年4月13日
註冊地址:寧海縣胡陳鄉黃山路178號
經營範圍:實業投資;投資管理;資產管理,化工原料及產品(除化學危險品及易製毒化學品)染料、金屬材料、塑料製品、建築材料、五金交電、針、紡織品、機電設備、百貨、裝潢材料、水暖電器批發、零售,自營和代理貨物與技術的進出口,但是國家限定公司經營或者禁止進出口的貨物與技術除外。(未經金融等監管部門批准不得從事吸收存款、融資擔保、代客理財、向社會公眾集(融)資等金融業務)(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股權結構:葉劍平(持股70%)、俞彩娟(持股30%)
(四)寧海協潤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
名稱:寧海協潤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302263405640724
類型:有限合夥企業
執行事務合夥人:寧波潤林投資諮詢有限公司
執行事務合夥人委派代表:葉劍平
經營期限:2015年9月25日至2035年9月24日
註冊地址:寧海縣胡陳鄉黃山路227號
經營範圍:實業投資、投資管理及諮詢、資產管理。(未經金融等監管部門批准不得從事吸收存款、融資擔保、代客理財、向社會公眾集(融)資等金融業務)
股權結構:潤林投資(持股1%)、葉劍平(6.75%)、俞彩娟(持股15.58%),其餘部分由公司骨幹員工持有
(五)寧海詠春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
名稱:寧海詠春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30226340564339N
註冊地址:寧海縣胡陳鄉黃山路225號
經營範圍:實業投資、資產管理、投資管理及諮詢。(未經金融等監管部門批准不得從事吸收存款、融資擔保、代客理財、向社會公眾集(融)資等金融業務)
股權結構:潤林投資(持股1%)、葉劍平(67.08%),其餘部分由公司骨幹員工持有
二、信息披露義務人主要負責人
(一)浙江潤禾控股有限公司
(二)寧海協潤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
(三)寧海詠春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
三、信息披露義務人在境內、境外其它上市公司中擁有權益的股份達到或超過該公司已發行股份5%的情況
截止本報告書籤署之日,信息披露義務人不存在在境內、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擁有權益的股份達到或超過該公司已發行股份5%的情況。
四、各信息披露義務人之間在股權、資產、業務、人員等方面的關係
葉劍平、俞彩娟夫婦合計直接持有公司14.98%股份,其實際控制的潤禾控股、協潤投資、詠春投資合計直接持有公司51.90%股份,葉劍平、俞彩娟夫婦通過直接、間接方式合計控制公司66.88%股份,為公司實際控制人。
潤禾控股、潤林投資為葉劍平、俞彩娟夫婦全資控股公司,潤林投資為協潤投資、詠春投資執行事務合夥人,上述持股平臺股權關係如下:
五、各信息披露義務人的一致行動關係
潤禾控股、協潤投資、詠春投資均為葉劍平、俞彩娟夫婦控股公司,葉劍平、俞彩娟夫婦為公司實際控制人,潤禾控股、協潤投資、詠春投資與葉劍平、俞彩娟夫婦之間存在一致行動關係。
第三節 持股目的
一、本次權益變動的目的
本次權益變動主要因為上市公司計劃非公開發行股票,導致信息披露義務人持股比例下降所致。
二、信息披露義務人是否有意在未來12個月內繼續增加其在潤禾材料中擁有權益的股份
本次權益變動完成後,信息披露義務人尚無在未來12個月內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計劃。若今後擬進一步增持或因其他安排導致信息披露義務人持有上市權益發生變動,信息披露義務人將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依法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第四節 權益變動方式
一、信息披露義務人持股情況
葉劍平、俞彩娟夫婦合計直接持有公司14.98%股份,其實際控制的潤禾控股、協潤投資、詠春投資合計直接持有公司51.90%股份,葉劍平、俞彩娟夫婦通過直接、間接方式合計控制公司66.88%股份。
二、本次權益變動情況
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數量不超過本次發行前上市公司總股本的20%,截至目前,上市公司總股本為126,880,000股,按此計算,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數量不超過25,376,000股(含本數),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具體發行數量=募集資金總額÷發行價格。按本次非公開發行股份數量上限測算,發行完成後,葉劍平、俞彩娟、潤禾控股、協潤投資、詠春投資持有本公司股權比例將分別由11.49%、3.48%、41.45%、8.28%和2.17%下降至9.58%、2.90%、34.54%、6.90%和1.81%,合計持有的股權比例將由66.88%下降至55.73%。
三、信息披露義務人擁有權益的上市公司股份是否存在權利限制情形
截至本報告書籤署之日,信息披露義務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質押等權利限制的情形。
四、信息披露義務人為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披露的基本情況
信息披露義務人葉劍平在上市公司擔任董事長、總經理,俞彩娟在上市公司擔任副總經理。上述兩人在履職過程中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的情形,最近3年未有證券市場不良誠信記錄,不存在損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東權益的情形。
第五節 前6個月買賣上市交易股份的情況
信息披露義務人在本報告書籤署日前6個月不存在買賣上市公司交易股票的行為。
第六節 其他重要事項
除本報告書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義務人不存在其他應當披露為避免對報告書內容產生誤解而必須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國證監會或者深圳證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義務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節 備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義務人的營業執照複印件;
(二)信息披露義務人主要負責人身份證明文件複印件;
(三)本報告書原件。
上述備查文件的備置地點:
寧波潤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辦公室
本人承諾本報告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並對其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承擔個別和連帶的法律責任。
信息披露義務人姓名:_______________
葉劍平
簽署日期:2020年2月27日
信息披露義務人姓名::_______________
俞彩娟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機構)承諾本報告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並對其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承擔個別和連帶的法律責任。
信息披露義務人名稱:浙江潤禾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信息披露義務人名稱:寧海協潤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
執行事務合夥人委派代表:_______________
信息披露義務人名稱:寧海詠春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
附表
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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