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納稅人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問題整理

1.一般納稅人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適用哪些納稅人?

  答:轉登記日前連續12個月(以1個月為1個納稅期)或者連續4個季度(以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累計銷售額未超過500萬元的一般納稅人,包括原增值稅納稅人、營改增納稅人和兼營納稅人。

  注意:從事成品油銷售的加油站一律按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徵稅,不可以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

  2.辦理轉登記的納稅人,需滿足累計銷售額不超過500萬元條件,該累計銷售額如何計算?

  (1)轉登記日前經營期不滿12個月或者4個季度的,按照月(季度)平均應稅銷售額估算上款規定的累計應稅銷售額。

  (2)累計應徵增值稅銷售額,包括納稅申報銷售額、稽查查補銷售額、納稅評估調整銷售額。

  (3)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有扣除項目的納稅人,其應稅行為年應稅銷售額按未扣除之前的銷售額計算。

  (4)納稅人偶然發生的銷售無形資產、轉讓不動產的銷售額,不計入應稅行為年應稅銷售額。

一般納稅人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問題整理

  3.辦理一般納稅人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需要什麼資料?

  (1)《一般納稅人轉為小規模納稅人登記表》

  (2)稅務登記證件(已實行實名辦稅的納稅人無需提供)

  4.一般納稅人轉為小規模後什麼時候申報?

  轉登記納稅人自轉登記日的下期起,按照簡易計稅方法計算繳納增值稅;轉登記日當期仍按照一般納稅人的有關規定計算繳納增值稅。

  (1)納稅期限:月轉季

  案例1:5月辦理轉登記手續:5月仍按一般納稅人申報;6月按照小規模納稅人簡易計稅方法申報(小規模按月);7月起轉為按季申報。

  案例2:6月辦理轉登記手續:6月仍按一般納稅人申報; 7月起轉為小規模納稅人按季申報。

  (2)納稅期限:月轉月

  案例:5月辦理轉登記手續:5月仍按一般納稅人申報;6月起按照小規模納稅人簡易計稅方法申報(小規模按月)。

  5.轉登記納稅人原稅控設備應如何處理?

  轉登記納稅人可以繼續使用現有稅控設備開具增值稅發票,不需要繳銷稅控設備和增值稅發票;轉登記日前已作增值稅專用發票票種核定的,繼續通過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銷售其取得的不動產,需要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向稅務機關申請代開。

  6.轉登記納稅人尚未抵扣的進項稅額以及轉登記日當期的期末留抵稅額怎麼辦?

  尚未申報抵扣的進項稅額計入“應交稅費—待抵扣進項稅額”。

  7. 對於已經實行彙總納稅的一般納稅人的分支機構,分支機構年銷售如果達不到500萬元,該分支機構能否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

  實行彙總納稅的分支機構在取消彙總納稅後,符合轉登記條件的可以辦理轉登記手續。

  8. 營改增和服務業一般納稅人是否可選擇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4號第五條規定,“轉登記日前連續12個月(以1個月為1個納稅期)或者連續4個季度(以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累計銷售額未超過500萬元的一般納稅人,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可選擇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問:營改增行業一般納稅人是否可選擇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對於服務業的一般納稅人,可以適用本規定嗎?

  轉登記不限制納稅人所屬行業,符合條件的營改增一般納稅人可以辦理轉登記。服務業一般納稅人符合條件可以辦理轉登記。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