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規模納稅人3%徵收率減按2%納稅

大家都知道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有兩個徵收率,分別為3%和5%,但有一種特殊情況,就是適用3%的徵收率減按2%計徵增值稅。而且這也是稅法中的一個常考考點,抓緊時間瞭解一下吧!

有哪幾種情況適用3%徵收率減按2%來繳稅呢?

(1)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屬於不得抵扣且未抵扣進項稅額的固定資產

這種情況下,適用3%徵收率減按2%來繳納增值稅,納稅人可以放棄減稅,按照3%徵收率繳納增值稅,並可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注意:已使用過的固定資產是指已經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

(2)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

(3)納稅人銷售舊貨,這裡了舊貨是指進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價值的貨物,如舊汽車、舊摩托車等,但不包括自己使用過的物品。

特別要注意的是,這裡的納稅人是指舊貨專營單位,因為如果是個人銷售舊貨是免稅的。

計算公式

應納稅額=含稅銷售額/(1+3%)*2%

拓展延伸

2008年11月5日,國務院決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國所有地區,所有行業推行增值稅轉型改革。

例題

某生產企業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

(1)2016年12月銷售購於2008年10月份的設備一臺,取得收入59000元

(2)2016年12月銷售購於2012年12月份的設備一臺,取得收入49000元

針對以上兩項業務,該企業應該繳納的增值稅分別是多少?

(1)59000/(1+3%)*2%=1145.63元

(2)49000/(1+16%)*16%=6758.62元

今天的知識點還是比較重要的,大家記得理解消化一下。

發佈於4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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