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帶病投保獲法院贊同,保險公司向法院哭訴:為何要幫助騙保?

對於保險有一定了解的朋友都知道,如果在做健康告知時,隱瞞了既往病史,理賠時是會被保險公司拒保並解除保險合同的。

但今天,一則平安福拒賠的新聞在網上發酵,被保險人在投保時隱瞞了自己的既往病史,保險公司拒賠後,竟然被法院要求給付12萬元重疾保險金,難道不如實做誠信告知,保險公司也要賠償嗎?

01 案例詳情

2018年3月,馬新燕(化名)在某人壽公司購買保額為15萬的終身壽險,保額為15萬元的意外傷害保險,保額為2萬元的意外醫療險以及12萬元的重疾險。

2018年8月份,馬新燕感到身體不適,去醫院檢查後被確診為甲狀腺乳頭狀癌,所幸這一癌症治癒率較高,住院治療8天后就出院了,共花費醫療費用1.87萬元。

女子帶病投保獲法院贊同,保險公司向法院哭訴:為何要幫助騙保?

出院後,馬新燕向保險公司提交理賠申請,然後保險公司卻以其未如實告知投保前的體檢結果症狀為由,拒絕賠付,並解除了保險合同。

馬新燕對此難以接受,最終上述至法院,法院一審竟然出人意料的同意了馬新燕的訴求,要求保險公司支付12萬元重疾保險金。

保險公司對此不服,選擇上訴,二審法院審理認為原判合理,駁回了保險公司的訴求。

02 案例分析

未如實做健康告知,出事情也可以理賠?

法院的審理邏輯,似乎是在支持大家去騙保?然而實際上並非如此。

法院之所以支持馬新燕的訴求,原因在於其體檢查出的身體狀況與其所患的甲狀腺乳頭狀癌並沒有關聯關係。

女子帶病投保獲法院贊同,保險公司向法院哭訴:為何要幫助騙保?

法院認為,保險公司不能因為被保險人曾經感冒發燒,就將之與患有癌症聯繫在一起,投保人的這種行為並不能作為影響保險公司承保結論的依據,因此最終保險公司敗訴。

03 健康告知要注意

那這個案例,是不是意味著我們以後可以在健康告知時有所隱瞞,來保證成功投保呢?

並不是!

案例中的情況其實比較特殊,因為馬新燕所出險的重疾甲狀腺乳頭狀癌和她之前所檢查出來的疾病並沒有關聯的關係,所以才能夠獲得法院的支持。

但如果其投保前查出了甲狀腺結節,而最終出險的重疾為甲狀腺乳頭狀癌,那法院的判決肯定是偏向於保險公司了,因此這是一個很明顯的惡意騙保行為。

女子帶病投保獲法院贊同,保險公司向法院哭訴:為何要幫助騙保?

其實,健康告知,大可不必隱藏,大部分情況下我們都是能夠以標準提承保的,即使身體有點小情況,保險公司也會考慮加費承保和除外承保兩個選項,被拒保的情況還是比較少的。

另外,做健康告知時,其實也有點小竅門,可以提高核保的通過率。

①沒提到的不用告知

如果發現在健康告知中,沒有提到自己的小毛病或者疾病,那麼直接選否。

②查不出的不用告知

如果時很久以前在小診所看過的病,沒有去大醫院檢查過,由於小診所看病沒有記錄了,所以保險公司也無法查到,因此也可選擇否。

但要注意,是否有使用過醫保卡購買類似的疾病治療藥,這種情況如果有的話,建議告知保險公司。

③治好了大膽告知

如果你曾經患過病,但經過治療已經痊癒了,那麼大可以大膽的告訴保險公司,這種情況基本上都能通過核保,不用太過擔心。

④與被保險人相關要告知

這裡的相關,是指與被保人有聯繫的疾病,但是不是被保人的疾病,比如說別人拿著自己的醫保卡買高血壓的藥,但是自己並沒有高血壓,不要想著我自己沒病啊,只是借給別人用了,那我就不告知了,萬一將來保險公司拿著你買藥記錄拒賠,你也有理說不清。

女子帶病投保獲法院贊同,保險公司向法院哭訴:為何要幫助騙保?

反正得病的是用你卡的人,你只要告知一下就行了,自己是健康的肯定核保能通過的,一定要杜絕一切能被保險公司鑽的空子,維護好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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