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土地轉包後,承包商在基本農田上全部栽上果樹和造林的話是否合法?

ManTianFeiXue


關於基本農田,現在已經叫做永久基本農田,不管是轉包前還是轉包後,任何人在永久基本農田上種果樹或造林,都是違反了基本農田保護條例和土地管理法。

首先,這一做法違反了有關法律法規。

在最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農田保護條例裡第十七條第二款規定: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佔用基本農田發展林果業和挖塘養魚。

在國家頒佈的土地管理法中在第三十六條第三款規定:禁止佔用基本農田發展林果業和挖塘養魚。

因此,不管是誰,在基本農田上種果樹或者造林,都不符合法律和相關規定的。這一點和大概念的農地農用,還是有點不一樣。

種水果和造林,從大概念來說也屬於大農業。但基本農田不是普通的耕地,為了保護基本農田,保障糧食麵積及糧食產能,國家明文要求不許這樣種是有根據的。

第二,現實中確實有的地方出現了這樣的現象。

由於法律法規制定的滯後性,在市場經濟的刺激下,在利益驅動下,現在農村很多地方確實有些農戶在耕地上甚至在基本農田上,種了很多果樹,個別地方甚至種上了桉樹。

這種情況可能現在還不屬於普遍現象,還在可控、可以容忍的範圍內,但一旦政府有關部門較真起來,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嚴格進行執法清理,吃虧的還是農民。

所以,如果已經在基本農田裡種上了果樹或造林的農民,一定要提早謀劃,想好應對之策。否則到時象“大棚房”那樣清理違規佔用耕地的設施,誰又能擋得住?

第三,既不能存在僥倖心理,整改處理時也不宜盲目一刀切。

如果徵求我個人意見,個人認為,有些農戶在基本農田上種水果或者造林在整改的時候,不應該一刀切,應以是否能保持糧食產能,是否可以恢復原狀來評判,分類推進自行整改,逐步糾正調整過來,更人性化。

對於對於造林在永久基本農田的個人,立即整改容易理解,要儘快退林還田,沒有商量,也不要存在僥倖心理。如果是承包商種的,土地承包人可以依法提出收回流轉出來的承包地。

這一點好像和以前提出來的退耕還林有點矛盾,其實不是。以前的退耕還林是將坡度太大的林地開荒開發成為田地,結果產量不高用處不大,浪費了土地,所以才退耕還林,恢復森林植被和生態環境。

對於在永久農田裡已經種上果樹的,如果不影響糧食產能,一旦需要可以迅速恢復種糧的,個人建議可以允許暫緩整改,或者分批分期移植到其他非基本農田種植。畢竟水果的果樹,更靠近農業種植業一些。


桂農通


農村土地轉包,也就是土地流轉,承包商在流轉來的基本農田上全部栽上果樹和造林,這肯定是違法的。

農村土地承包,嚴格規定承包戶不能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土地流轉也是遵循這個政策,流轉來的土地不能改變農業用途。也許有的朋友會說,發展林果業也是農業呀!可是,這裡牽扯的土地,不是一般的土地而是基本農田,我國對基本農田是有專門立法的,對基本農田這種保命田進行嚴格的保護,明確規定,不允許在基本農田上挖塘養魚和發展林果業。在這個政策上,農民承包基本農田也只能用來種植糧油棉麻和蔬菜,流轉出去後也只能發展這些生產,是不允許改變原用途發展林果業的。

農村土地流轉,其實國家是進行嚴格管理的,並不是隨意流轉,對於土地大戶流轉農村的土地,鄉鎮 土地流轉服務站是要審查其資格的,一是審查其資金是否充足,具有流轉能力,二是要審查其流轉土地的基本用途。農村對外流轉土地,應該向村委會寫出申請,由村委會統一上報鄉鎮土地流轉服務站,而這些申請中,明確標明土地的性質、地力和麵積等,鄉鎮土地流轉服務站肯定明白基本農田的政策,所以對土地大戶前來流轉土地時,如果發現其打算在流轉的基本農田上發展林果業,肯定是不會批准的。

也就是說,農村土地流轉雖然建立在雙方自願的基礎上,但是也是有監管的,流轉合同簽訂後,要報縣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既然流轉方在基本農田上發展林果業不會獲得批准,那麼在流轉合同上絕對不會出現基本農田流轉後允許發展林果業的條約。這種情況下,承包大戶承包土地後在基本農田上發展林果業,不僅違法,也存在違約問題,縣市和鄉鎮相關部門發現後要立即進行制止,要求其恢復土地原狀,並有權終止合同。同時,這種違法行為也會受到罰款處罰。

綜上,不管農民還是承包商,都不允許在基本農田上發展林果業,農民將土地流轉出去後,一旦發現承包商有改變土地用途的違法行為,應該及時向土地流轉監管部門舉報,要求終止合同,並有權索要賠償。


齊東晏子


承包商在基本農田上全部栽上果樹和造林,常規判定是違法的,村委會一般都會按違法違規處理。特殊情況除外。

所謂特殊情況,就是基本農田保護區以外的基本農田,比如果樹間作,中間可以耕種糧食、棉油,這就是合法合規的,大家經常看到承包地栽種的蘋果樹、獼猴桃、棗樹、橘子樹等,都是以間作為理由操作的。造林前栽種的樹苗是合法的,因為樹苗根系不破壞耕地結構和土壤質量,樹苗長大成林就違法了,因為大樹根系破壞了土壤結構和質量,樹間樹下都不能耕種糧棉油農作物。

以上判定方法來此於國家《農業法》、《土地管理法》和《基本農田保護條例》.本問題涉及的重點是基本農田,《基本農田保護條例》明確了基本農田和基本農田保護區的概念:基本農田指按照一定時期人口和社會經濟發展對農產品的需求,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不得佔用的耕地。基本農田保護區指為對基本農田實行特殊保護而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依照法定程序確定的特定保護區域。

概念部分太專業太複雜,朋友們不需要費腦筋,給大家說通俗易懂點,就是將種植糧食、棉花、菜油的好農田規定為保護區,就像原始森林保護區、飲水資源保護區,不準做其他事。所以大家經常在農村路邊看到“基本農田保護區”標誌牌或者界樁。

基本農田保護區裡的基本農田只能種植糧、棉、油、蔬菜等傳統農作物,《保護條例》第十七條規定: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佔用基本農田發展林果業和挖塘養魚。所以,承包商在基本農田全部栽上果樹和造林是違法的。

那麼,部分基本農田沒有劃歸到基本農田保護區,就是一般基本農田了,也就是通常說的耕地,按照國家規定,耕地以種植農作物為主,間有零星果樹、桑樹或其它林木,也可臨時種植藥材、花卉、皮草、苗木,但不得破壞土地耕作層。所以,承包人自己或承包商在保護區以外的基本農田上全部栽上果樹和造林是合法的。

另外,基本農田保護區內按規劃,經縣國土、農業等部門同意可建小型生豬養殖場,一般每100畝農田,可劃撥3到5畝地用於養殖,目的在於利用生豬自然肥料。增強良田質量。需要書面申請。


時代軒評


現在很多農民都不種地了,就是因為種地不賺錢了,都跑城裡打工。而家裡的承包地隨著土地流轉的興起,很多人都將土地租給種植大戶了,每年都可以拿到租金,也算是一舉兩得,不需要再擔心家裡的土地荒廢了。

農村土地轉包後,承包商在基本農田上全部栽上果樹和造林的話是否合法?

不過要是承包商在基本農田上全部栽上果樹和造林的話,到底合不合法呢?可以明確回答這是不合法的。


因為現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第十七條就明確規定: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在基本農田保護區內建窯、建房、建墳、挖砂、採石、採礦、取土、堆放固體廢棄物或者進行其他破壞基本農田的活動。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佔用基本農田發展林果業和挖塘養魚。

現在國家對基本農田保護得非常嚴格,承包商在基本農田種果樹的話,是不合法的,這點是可以明確的。


不過不少人就會發現現在農民很多人都在基本農田上面種了樹,以前拿來種糧食的田地應該就是基本農田,為何就能夠種上果樹了?其實這就是跟監管嚴不嚴格有關,雖然基本農田保護條例是這樣規定的,但是現在就有一個很現實的問題,種植糧食不賺錢,但是種植水果卻能夠賺錢。

就比如說老農所在的農村就是家家戶戶種植沙糖桔跟沃柑的,大家都是賺了錢,也吸引了不少年輕人回來種植果樹。現在不管是基本農田還是山林都種植上了果樹。按照基本農田保護條例是不合法的,但是由於帶動了農民的發家致富,很多時候也就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了,現在只是限制以後不能夠再利用基本農田種果樹了,但是對於以前種植的也就不處理了。


所以說承包商在你家的基本農田上種植果樹的話,原則上是不合法的。而如果是直接造林的話,那也是不合法的,比種植果樹更加嚴重的,是必須要禁止的。


老王談養牛


本人在村裡承包了100畝土地種植果樹(李子),只要是在合同期內在承包地裡種果樹那是合法的。

前提是必須向土地所有人說清承包地的用途,講清楚土地流轉的方式。避免不必要的麻煩(因為後期會出現補貼方面的政策)一般土地承包有兩種方式,

1、租賃方式流轉:由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土地租金,2、土地入股方式流轉:甲方以土地入股乙方,由乙方負責經營管理,流轉期內收益按比例進行分配。

流轉期內,應依照合同約定自主經營,不受干擾,自主經營產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其實合不合法主要是看你的合同怎麼寫,只要合同到位,那麼就是合法的。





營養師侯歌


農村耕地的轉包或者流轉,除非經由國土資源部門備案和同意,否則是不允許在耕地上栽種樹木、果樹以及其他非農業用途的。

耕地的基本用途就是耕種,可以種植經濟作物也可以種植其他的作物,這是國家對農用耕地的基本要求。但是現在的國土資源部分對於個人在耕地種植樹木似乎不怎麼感冒,尤其是一些聽聞有耕地佔用可能得來說,更是在耕地裡種植大量的樹苗。因為佔用耕地時樹苗的賠償是單算的。

儘管如此,還是建議不要在耕地內非法種植林木,畢竟現在我們有18億畝耕地的紅線要求。而且在耕地內種植林木對耕地的傷害是比較嚴重的。

以上是我對這個問題的一些看法,如有不當之處請海涵。






寒地水稻種植技術


很多人對基本農田不是很瞭解,究竟什麼是基本農田呢?它只能用來種植糧食作物嗎? 種樹或搞養殖是否可以?帶著這些疑問小編查閱一下我國出臺的《基本農田保護條例》,條款原則上要求基本農田只能夠用來種植糧食,不允許私自改變其用途。

為什麼定下這樣的條款?很多人都不理解,難道自己的承包地還不能自己做主嗎?國家在制定政策時沒有考慮周全嗎?

帶著疑問諮詢了相關人士,給出了理由,因為我們國家人口眾多,但是耕地少,特別是高質量的耕地就更少了,但是這麼多人要吃飯,沒有糧食怎麼辦?只能強制性地將這些最好的耕地集中劃定一個“圈”,嚴格規定其使用範圍才能保證國家的糧食安全,也叫基本農田的保護。

因此,農民朋友們要注意了,自家被劃定為基本農田的耕地沒有經過國土資源局批准的情況下是不能用來:

1.種果樹、經濟林等;

2.挖塘、搭建場棚搞養殖;

3.不能用來退耕還林;

4.不能用來修路搞鄉村建設。

不要抱有僥倖的心裡,現在國家有已經在搞基本農田確認監管工作,在國土資源的綜合監管平臺可以進行實時監管。








天一閣農業


如果用於農業種植方面的,這是政府支持的。


雲南原生態陽荷


以我之見。農田必須種糧,沒經過6o6162三年自然的人,不知道捱餓的茲味,不知道餓死人多麼可怕。那時候二十斤蘿蔔乾能換一個大姑娘。現在大氣汙染,地水匱乏,自然多災,大地改果,何芒慌堂


捨得7385


農村土地轉包後,承包商在基本農田種果樹和造林是否合法?國家基本農田是不允許栽植果樹,造林,開挖魚塘的。但是具體管理是各省市根據各地土地氣候適應情況確定的,分基本農田和一般農田,這由政府掌握數據和確認,如果你那裡適合栽植果樹和造林,能帶來很高的經濟效益,政府也承認,那麼承包商栽植果樹就是合法的,反之,就不合法。再一,看你與承包商的合同,是要求承包商定向種植,還是自由種植,是定向種植,承包商就必須按你們的合同種植,是自由種植,那麼承包商就有選擇的自由。只要土地承包租金及時兌現,承包商不改變土地的種植用途,就要配合支持,互惠互利,合作共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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