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標數量:
1、中高層:6-8個,最多不得超過10個。呈上啟下,動態平衡。
2、決策層:3-5個。聚焦重點。
3、操作層:3-5個。項目多、指標少。
二、指標權重:
1、單個指標,最高權重不超過40%,最小的不得低於5%。
2、經營類:產值面指標占權重50-70%,價值面指標占權重30-50%。
3、管理類:產值面指標占權重10-30%,價值面指標占權重70-90%。
三、考核工資:
1、經營類崗位:考核工資佔月度薪酬60-80%。
2、管理類崗位:考核工資佔月度薪酬50-60%。
四、平衡點:
1、如果全年波動不大,用1個平衡點。
2、如果局部波動很大,用2個平衡點:11+1。
3、如果淡旺季很明顯,用2個平衡點:A+B。
4、如果波動跟努力關聯性小,外部影響力大,用12個平衡點:同期比對。
5、如果對未來市場有較大的壓力,可下移平衡點5-10%。
五、目標設定
1、基礎目標:即平衡點,通常維持上年水平。
2、預算目標:以上年水平為基礎,通常上調10-30%。
3、自定目標:以上年水平為基礎,通常上調20-30%。
4、期望目標:以上年水平為基礎,通常上調30-50%。
說明:處於企業或行業慣性上升期或行業景氣週期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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