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三國、晉、南北朝不同時期的印

漢初官私印章基本上沿襲秦代舊制,後來才逐步有所改變。秦印,一般有邊欄,有界格,所用文字主要是小篆,雖然納入方格,但筆意多取圓勢,有時還帶先秦時代大篆的風格。西漢中葉以後,印章基本上已不用邊欄界格,文字逐漸向平方整齊一路發展,筆畫多帶隸意,與說文不盡符合,端重豐腴,填滿字格,當時也稱為“繆篆”,取其結體綢繆縝密之意。

漢印,在印章史上佔有頭等重要的地位。漢代享國年代較長,封建王朝的典章制度自然更加完備。作為表徵統治階級法權的璽印,在漢武帝時代已經訂出一整套的體系,什麼名稱、質料、鈕制、綬色,都有一定的等級。《漢舊儀》所載關於諸侯王、列侯、丞相等各級官吏的印章制度,除質料、鈕制外,還有名稱的規定:

漢、三國、晉、南北朝不同時期的印

以上大約是漢武帝元狩年間的定製。印文字數未說到,通用的都是四個字。漢武帝太初元年“更印章以五字”,那時才有五字印章,傳世漢印如“廣武將軍章”、“校尉之印章”(見圖10、圖12),漢封泥如“丞相之印章”、“御史大夫章”(見圖11)、“武都太守章”,都是武帝太初以後新頒發的印章。

西漢時代這一整套的印章制度,一直沿用下去,中間如王莽執政時期,雖然曾經有過一次名義上和字數上的改動,但不久就恢復舊制度,並沒有大影響。魏、晉易代,這一制度也沒根本性的變動。因此漢印這一個體系,在我國曆史上足足沿用了六、七百年,直到晉代逐漸用紙來代替竹木簡,封泥失去了作用,都改用印色,到那時印章制度才起了大變化。

漢、三國、晉、南北朝不同時期的印

三國、兩晉官印的式樣,完全沿用漢代舊制,只是官名有改變,印文筆勢也隨著時代的推移而稍有差異。漢印文字風格渾厚,魏晉以後漸趨單薄。歷來論印章的都有同樣的看法。這不是我們存在“厚古薄今”思想,理由是篆隸的應用,漢代人民有一定的基礎,魏晉以後真行草書盛行,很少人學習篆隸,印篆書寫技術自然退步。同時,研究古文字學的人日漸缺少,六書原則很少人懂得,印篆中雜參隸楷,隨便變改筆畫,這一情況大致與南北朝碑版文字離奇變化相似。那也是文字發展的一定趨勢,不足為怪。

傳世三國、兩晉官印和封泥,數量也不在少數。今天確實可知屬於三國時代的,如魏國的“關外侯印”、“魏率善氐邑長”(圖1-2);蜀漢的“虎步司馬”;屬於晉代的,如“親晉羌王”(圖3)、“京兆郡開國公章”;屬於南北朝的,如“南鄉太守章”、“梁博士印”。有些官印,還不易很快考知它確實屬於哪一時代。

漢、三國、晉、南北朝不同時期的印
漢、三國、晉、南北朝不同時期的印

古代官印,佩在身上,既用它來封財物和文書,也用它作為裝飾品。卸任時候,並不上繳,也不移交,把它佩帶回家,死後隨即殉葬。這與隋唐以後官吏交代制度不同。東晉安帝時,孔琳之奏請“官用一印”,就是反對這一制度,主張前後任移交印章,不另刻鑄,可以節省經費。但這一建議當時並末見採用①。

私印,不似官印那樣,在歷史上有職官制度可考查,所以鑑定時代較難。龔自珍說:“官印欲其不史,私印欲其史”②。意思是說,官印最好是歷史上沒有這一官名,可以補歷史的缺載,這一官印更有價值。私印上的姓名最好是歷史上有記載的,這一私印更有歷史價值。傳世官印出於歷史記載以外者,我們所見比龔自珍更多。私印人名,在歷史上有記載的倒不多,《漢晉印章圖譜》有“衛青”、“賈山”、“酈商”、“公孫弘”等印,那是十分珍貴的。不過研究分析這件事是考古學上的事,這裡只提一提,不多談。

這一時期的印章,還有幾個特點:一、鈕式種類的加多。二、兩面印、子母印等新形制的通行。三、鍍金鍍銀印的出現。四、印文或用一種花體,筆畫屈曲纏繞,或說就是王莽時官定六書之一的“繆篆”③(圖4。圖5“【左“糹”,右“捷”字右部分】伃妾【左“女”字旁,右“肖”字】”亦此體)。

漢、三國、晉、南北朝不同時期的印

《三國志•魏志》卷九《夏侯尚傳》裴松之注引《魏氏春秋》記載,有印工楊利,印工宗【上“卷”字上部分,下“介”字下部分】(亦見《太平御覽《卷683引《相印書》)。這是我們今天僅能考見的比較早期的兩位篆刻家的姓名,非常難能可貴,可惜他們的作品沒有流傳下來,或者雖然流傳下來而不知道是哪一件。今天談三國印,必須特地提出來 (“【印學講堂】秦印”篇中說到秦受命璽,李斯篆,王孫壽刻,不足信)。從這裡知道,在漫長的階級社會里,勞動人民創造過大量的精美的印章,絕大多數人姓名都被埋沒了,那是多麼不平的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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