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版權、專利等知識產權,並非永久私有

版權、專利等知識產權,並非永久私有?

注意!版權、專利等知識產權,並非永久私有

知識產權從字面意義上理解也就是所謂的知識專屬權,它是通過智力勞動產生的成果所有權的統稱,隨著社會經濟的不斷髮展,人們的知識產權意識有了顯著提高,對版權或者是各種著作權都有了保護意識和尊重的意識。

知識產權涵蓋的範圍比較廣,具體細分的話可以大致分為兩大類, 一類是工業產權,另一類是著作權。

1.工業產權主要指的是在工商業,農林業等產業中普遍存在的一種具有實用經濟意義的無形的財產權,它主要包括專利權和商標權兩大類。

2.另一類是著作權,著作權一般指的是版權,文學類的產權。主要是自然人、法人或者是一些組織對於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依法享有的財產權和精神權利的總稱。一般比較多見的有計算機軟件著作權和作品登記等。

知識產權通常經過版權登記後,無論是專利還是版權或者其他產權,都會歸個人所有或者是組織所有。知識產權雖然是專屬權,具有獨佔性,但是考慮到知識產權如果長期歸私人所有,可能會出現一些問題,所以在法律上還是對知識產權做出了一些規範或者限制:

第一,知識產權的所有權並不是在作品或者產品一出現就有的,而是要經過申請、審查、批准等各項環節,除此之外相關法律還會對一些專利權或者是著作權項目有一些特定的規定或者是限制。

第二,在權利的續存期上,會有一些明確的規定。有的在續存期違反相關規定或者是錯過續存期,該所有權可能就會不再屬於原有者。

第三,權利人在享有所屬權利的同時,也要承擔一定的義務,並有相應的強制實施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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