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你知道多少?

前言

J.K.羅琳憑藉《哈利波特》系列叢書的著作權收入,個人資產已超過10億美元;而於正寫的《宮鎖連城》劇本因侵犯瓊瑤所寫的《梅花烙》劇本的著作權被判需賠償人民幣500萬元。復旦大學自主研發的一項抗腫瘤藥物專利以6500萬美元賣給美國製藥公司;而三星公司因侵犯蘋果公司的專利被法院認定需賠償5.48億美元。谷歌(Google)公司的品牌價值在去年已高達1203.14億美元;而加多寶在與王老吉的系列商標侵權案件中已遭遇“19連敗”,需賠償金額累計已達3800多萬元人民幣。

上述例子只是近幾年知識產權發展及維權保護的零星縮影,但知識產權所帶來的效應可見一斑。特別是對企業而言,一項知識產權能給企業帶來極為可觀的收入,但侵害他人的知識產權也可能導致企業“人財兩空”,正所謂“成也知識產權,敗也知識產權”。值此2019年知識產權宣傳週活動來臨之際,我局整理歸納了知識產權的一些基礎知識,供大家學習參考。

01

知識產權法≠《知識產權法》。

知识产权宣传周 | 知识产权,你知道多少?

人們習慣說“知識產權法”,這不代表我國存在一部名稱叫《知識產權法》的法律。其實,我們常說的“知識產權法”,僅是一個法律學科概念或知識產權系列法律規範的統稱,包括《著作權法》、《商標法》、《專利法》等法律以及相關的法規、規章,因此,要找帶書名號的《知識產權法》是找不到的。

02

“知識產權”並非天生的,而是來源於法律規定。

知識產權是社會發展到一定時期,國家為激勵創新、推動科技發展等公共政策需要,通過法律強制性地將各類智力成果設定為創造者在法律上的權利。所以,人們的智力活動成果能否被承認為知識產權並受到保護,只能由本國的知識產權法律說了算。

例如:假設孫某成功發明了一項能使洗衣機不發出任何噪音的技術,但他沒有去申請該項技術專利。那麼即使這項技術確實應該是個“專利”,但很可惜孫某依然不享有專利權,也不會受到法律保護。因為根據《專利法》規定,一項技術方案只有經專利局審查並授權,發明人才享有專利權。

03

知識產權包括傳統知識產權和新型知識產權。

知识产权宣传周 | 知识产权,你知道多少?

傳統知識產權可大致分為著作權(Copyrights)、專利權(Patents)、商標權(Trademarks),其中專利權和商標權又被合稱為工業產權(industrial right);新型知識產權包括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權、植物新品種權、地理標誌權和商業秘密權。隨著科技創新和社會發展的加快,知識產權的外延類型的拓展範圍將會越來越廣、拓展速度也會越來越快。

04

知識產權保護的是智力成果、商譽等非物質性的對象。

“非物質性”的概念對大多數人來說比較陌生,下面這個案例可以有助於理解“非物質性”:

趙某去南美洲旅遊回來,寫了本遊記《遊在南美》,那麼“趙某的智力成果”是指《遊在南美》書中的內容(吃喝住行各方面)。假設《遊在南美》經出版社發行了5000本並銷售一空,現在這5000本《遊在南美》的書籍所有權已分別歸屬5000人(不同的人只買了一本),但《遊在南美》著作權仍只歸屬於趙某一人享有。如果有人偷走了其中一位讀者購買的書籍,偷書行為侵犯了該讀者的所有權,但沒有侵犯趙某的著作權,不屬於《著作權法》的保護對象;但如果偷書的人還擅自將書中內容發佈到旅遊網站上,就構成了對趙某的著作權的侵犯,這是因為《著作權法》保護《遊在南美》書中所寫的內容,沒有經趙某本人同意,他人是不可以將書中的內容進行復制傳播。

05

知識產權必須通過一定的有形形式“體現”。

知识产权宣传周 | 知识产权,你知道多少?

知識產權保護的“智力成果、商譽”等對象本身是看不見摸不著的,所以這些對象必須通過有形形式“體現”,只有用實體形式“固定”下來,才能成為知識產權法的保護對象。仍以之前趙某的案例進行說明:

假設趙某去南美洲旅遊回來,腦子裡已經在構思《遊在南美》這本書了,但因為工作太忙了,就想著過兩個月再好好寫下來。結果剛過一個月,趙某在書店發現有本錢某寫的《悠遊南美》,書中內容居然跟自己想的一模一樣。此時,如果趙某起訴錢某侵犯著作權是不成立的。理由很簡單,知識產權法不保護純粹的“思想”,趙某腦中構思的再好,沒有寫出來誰也不知道他想的到底是什麼,所以趙某對《遊在南美》根本不享有著作權。

06

法律賦予知識產權人對知識產權享有“專有性”。

知識產權的特殊性在於,多數情況下它必須是公開的。比如,有人發明了一項技術併成功申請專利,這項專利技術只有運用到產品並進行銷售,才能為專利權人帶來經濟效益,且產品銷量越好專利權人獲益更多,但是產品市場銷路更大,意味著該專利“暴露”在越多人面前,被“盜版”的風險就越大。如果法律沒有及時賦予專利權人對這項專利的“專有權屬”,別人盜用無需承擔任何法律後果,那麼一旦其他產品也隨意使用該技術,專利就不“專”了,專利權人的經濟權益也就無從保障了。

所以無論是著作權、專利權或是商標權,它們的權利核心都是“未經權利人許可,他人不得擅自使用”,通過法律的強制力量保護知識產權人的專有權益。

07

知識產權具有地域性限制。

知识产权宣传周 | 知识产权,你知道多少?

由於各國知識產權法所規定的權利類型和保護力度都是不同的(如美國等國承認的氣味商標,在我國無法作為商標註冊),因此除非有國際條約、雙邊或多邊協定的特別規定,一國的知識產權無法在他國自動獲得保護。

例:假設孫某發明的使洗衣機沒有噪音的技術在中國獲得了專利,不久後孫某去日本旅遊,發現有日本洗衣機廠商居然盜用了自己的技術生產出了具有同樣功能的洗衣機,此時孫某向法院提起專利侵權訴訟是不會贏的。這正是由於專利具有地域性,孫某在中國取得的發明專利是無法自動獲得日本法律保護的。

08

不同類型的知識產權取得方式也不同。

知识产权宣传周 | 知识产权,你知道多少?

根據我國現行相關法律規定,著作權是“自作者創作完成時取得”,專利權是“自專利局授予並公告之日起生效”,商標權是“自商標局核准註冊取得”。由於國際上的慣例做法也是如此,所以不同類型的知識產權所受到的地域性限制程度也是不同的。

例:趙某在中國對《遊在南美》享有的著作權,根據我國於1992年加入的《伯爾尼公約》所規定的“自動保護原則”,其他《公約》締約國有義務依據本國的法律對趙某的著作權進行自動保護(趙某無需進行註冊或登記,即可享有);但對於孫某在中國取得的專利權,是無法根據專利的相關國際公約在其他締約國受到自動保護的,孫某必須根據其他締約國國內的相關法律重新申請並獲得授權,才能在他國享有專利權。

09

多數知識產權的保護期限是有時間限制的。

知识产权宣传周 | 知识产权,你知道多少?

知識產權一旦超過法律規定的保護期限進入公共領域就不再受保護,人們無需經過知識產權人許可即可免費使用相關作品、技術等。我國現行立法的相關保護期限主要為:著作權50年,發明專利20年、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10年,商標有效期是10年。但如果是人身性權利(作者署名權等)、非智力活動成果或非公開信息(商業秘密等)的話,其保護期則沒有時間限制。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