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葩說,薛兆豐和“知識產權”

奇葩說,薛兆豐和“知識產權”


奇葩說是我追了5季的一檔辯論節目,賽制改革後,目前尚未完結的第五季更是給了我新的驚喜。這一季的兩位新導師居然是“李誕”和“薛兆豐”,更神奇的是,這種詭異的組合居然能產生如此微妙的化學反思,讓人一點都不覺得尷尬。

ps:奇葩說是一檔辯論節目,李誕是脫口秀主持人,薛兆豐之前是“北京大學國家發展研究院”的學者,現已從北大離職。

薛兆豐老師是我非常喜歡的一位學者,既有大學問,又有小調皮。今天寫這篇文章,是因為薛老師在《奇葩說》的最新一期節目中,講了知識產權的問題,又勾起了我一直未完成的思緒。

“知識產權”是我在學習經濟學的過程中,困擾我最多的一個問題。你如果看過我之前寫的《“我不是藥神”的三個思考層級》那一篇文章,就會知道我對於“知識產權是否應該存在”這個問題,是有疑問的。到今天為止,我並沒有把握認為自己想清楚了知識產權的問題,先把一些思考的碎片拿出來討論一下。


知識到底有沒有產權?

知識產權這個詞我們從小就一直聽,一直說,太習慣了反而很少有機會思考這個詞本身,其實你仔細想一下,會發現“知識產權”是個挺詭異的東西。


相比於我們日常接觸比較多的產權來說,知識產權有一個巨大的不同,學名叫“非排他性”。意思是說,正常的產權都有一個最最基本的特質,就是“我有你就沒有,你有我就沒有”,這叫“排他性”,注意這個特質是客觀上的,不是法理上的。一個茶杯是你的,那它就不可能是我的,一個茶杯就是一堆原子,組成這個茶杯的這一堆特定的原子的組合,在全宇宙就只有一份。換句話說,正常的產權,它不可能即是一個人的,又是任何人的。

而知識產權,它不是佔有特定的某一堆原子,而是限制世界上所有原子的排列組合及運動方式。我發明了一種機器,申請了專利。只要你使用跟我一樣的機器,你就要向我付費,否則你就侵犯了我的產權。哪怕構成你的機器的每一個零件、每一寸鋼鐵,每一粒原子的產權都非常明確是你的,但只要你的原子,排列組合成了跟我的專利非常相似的樣子,你就要向我付費。這個邏輯鏈條是不是有點奇怪呢?

世界上幾乎所有類型的產權,都是具有“排他性”的,唯獨知識產權除外,如果世界上存在一種非同尋常的權利,那麼它必須要有非同尋常的理由才可以。

在這個問題上,薛老師給出的理由,是“效率”。薛老師在節目中有一段很長的論述(有興趣的朋友可以去看視頻),大致的意思如下:現場有100位觀眾,如果現在我告訴你,100米之外有一塊金子,誰先跑過去撿到就是誰的,你會不會去跑呢?你肯定會。但是如果我告訴你,在這100個人裡,有一個是短跑冠軍博爾特,你還跑嗎?你肯定就不跑了,因為沒必要白費力氣。所以知識產權的意義,在於減少不必要的競爭,減少不必要的浪費。

接下來薛老師又舉了一個現實的例子,現在的大型藥廠,研發出一款新藥,需要耗費的成本是20億美金+20年,如果不給他專利期讓他賣高價,那這個藥就不會被生產出來,所以知識產權是必要的。

下面重點來了,這個說法有道理嗎?

這個問題在我學習經濟學的過程中,像個幽靈一下糾纏我好久了。我至少有三個問題無法說服自己。

第一:以效率的視角來決定產權的歸屬,這樣做有效率嗎?

第二:一個藥生產不出來,是經濟學該解決的問題嗎?

第三:沒有知識產權,真的就生產不出來嗎?

先說第一個問題:以效率的視角來決定產權的歸屬,這樣做有效率嗎?

從本源上說,法律是為了使社會運行更有效率,這一點我是同意的。但問題是,以什麼東西為基石來制定法律,才會更有效率呢?我認為要以儘可能簡單的東西為基石。有形的和有限的東西,很容易界定產權;無形的和無限的東西,很難界定產權。

知識產權就是一種典型的“無形且無限”的東西。無形很好理解,什麼是無限呢?反過來想就很簡單——你所擁有的任何正常的資產,包括茶杯,包括房子,甚至包括生命,它不可能被無限多的人奪走無限次,而知識產權則不同。

如果我擁有三項專利,分別是“剪刀、錘子、布”,那麼我的這份所謂的“產權”,理論上可以在隨時隨地,受到全體人類的,永無止境的“侵犯”。感覺到有什麼地方不對勁兒了嗎?可能有人會說,剪刀、錘子、布這種基礎的東西,是沒有知識產權的,有知識產權的通常都是技術含量很高的新發明。可是剪刀、錘子、布這三樣東西剛剛被髮明出來的時候,難道不是人類文明最頂級的黑科技嗎?

人們從效率的角度出發,制定了知識產權這項制度,結果發現,什麼是“知識產權”,說不清楚。越先進、越高級、越複雜的東西,越說不清楚。一個相似的情況是,人們為了想象中的正義,制定了反壟斷這項制度,結果發現,什麼是“壟斷”,也說不清楚。司法實踐中有兩種官司,特別容易打出“曠日持久”的效果,一種是反壟斷的案件,一種是知識產權的案件。

人們希望通過設立知識產權制度,減少競爭帶來的資源耗散,但結果只是把資源耗散的環節,從研究所轉移到了法庭。

所以我認為,從效率的角度出發,更加不應該試圖通過“立法保護知識產權”來減少競爭,以避免資源的耗散。要通過競爭來減少競爭,市場競爭是殘酷的,而殘酷這件事本身,恰恰能最有效地控制競爭的烈度。

接下來聊聊第二個問題:一個藥研發不出來,是經濟學該解決的問題嗎?

在節目中,薛老師其實總共講了三個案例,我上面只提到了兩個,另一個就放在這一段簡單說一下。薛老師講的另一個案例,大意是說海底有一搜沉船,船裡面有很多珠寶,各種勢力都想去進行打撈。然後有一個專業的大型捕撈公司,就去向政府申請一項禁令,他們跟政府說:“希望你們禁止其他公司去打撈這艘沉船裡的東西,只允許我們一家做”。政府說“憑什麼呀?”,大型捕撈公司說:“因為我們的技術是最好的,並且最清楚沉船的具體位置,如果允許所有人去打撈,最終的結果就是,打撈所消耗的成本,會超過海底那些珠寶的總價值”。政府覺得有道理,於是給按照這家公司的意思,發佈了禁令。

我聽完這個故事總覺得不太對勁。

第一,政府為什麼要確保“打撈的總收益高於打撈的總成本”呢?這是政府該考慮的事情嗎?經濟學不是一直強調政府應該僅僅做好裁判,“保護私有產權,鼓勵自由交易”就行了嗎?為什麼到了這個案例中,卻不再批評,反而讚許這種“父愛如山”的政府行為了呢?

第二,其他的捕撈公司,他們規模小,技術差,沒搞清沉船的精確位置,這些事他們自己不知道嗎?如果他們不知道,讓他們在競爭中虧損,然後被淘汰,或者吃一塹長一智,變成更有競爭力的公司,這不才是市場經濟的一貫態度嗎?

第三,如果大家都去打撈,則打撈的總成本會大於沉船裡珠寶的價值——這種說法靠譜嗎?政府有能力判斷那家大型捕撈公司是否在說謊嗎?

這個捕撈的案例本身沒有涉及到知識產權問題,但有很多內部的邏輯我覺得是相通的。講完捕撈公司之後,薛老師接下來就談到了製藥公司的案例。

薛老師說,現在醫藥公司研發一款新藥,需要的成本是“20億美金+20年”,如果沒有專利保護,這個藥根本不會被生產出來。這個結論對不對,我們放到下一個章節去說,我更想問的一個問題是——這個藥為什麼非得生產出來不可呢?

薛老師在他的課程中反覆強調過一個觀點,經濟學可以讓你“看見看不見的東西,想到沒有發生的事”,我深以為然。在涉及到知識產權的問題時,我覺得這個道理依然是有效的。一個耗資20億美元的藥,如果沒有被生產出來,世界上是憑空減少了一種藥物嗎?肯定不是的,20美元如果不用來研發新藥,那就一定會用在別的地方。少了一款新藥,世界上可能會多出一條公路,或者多出20億個口罩,或者多出幾百所學校,其實沒人能告訴我們,哪種結果會造福更多的人。

再說說第三個問題:沒有知識產權,真的就生產不出來嗎?

還是談藥的事,如果沒有知識產權,製藥公司有沒有辦法通過研發新藥賺到錢呢?我傾向於是有的。

第一:製藥這件事,是有先發優勢和原創優勢的。製藥公司把藥研發出來之後,被別的公司仿製出來需要一段時間,在這段時間內,製藥公司可以直接享受到壟斷利潤,不需要法律保護。當新藥被人仿製出來之後,其實很多人還是更願意選擇非仿製品的。如果一款藥原本是“輝瑞製藥”研發的,那麼在經濟條件允許的情況下,你是不是更願意用輝瑞自己生產的藥呢?

第二:有一個特別笨的辦法,製藥公司可以自己開藥店,或者現在遍地都是連鎖藥店,製藥公司可以收購他們或者跟他們合作,然後讓患者直接在藥店服藥或注射,不許把藥帶走。這個是聽別人說的,不知道可不可行。對患者來說這是非常不方便的,而且對於製藥公司來說,保密性也不是很好。如果取消了知識產權保護,我想這頂多會是情急之下的過渡方案,不太可能長期保持這種狀態。

第三:仿製藥品的辦法,是通過已經成形的藥品樣本,逆向推導出藥的原料和配方。這個怎麼破?金庸其實教過我們。還記得《倚天屠龍記》裡,有一種毒藥叫“七蟲七花膏”嗎?這種毒藥的牛逼之處,就在於它是用七種毒蟲和七種毒草混合調配而成的,你必須得知道是哪幾種蟲和哪幾種草,同時還得知道每一種蟲和草之間的比例,才能解毒。其實類似的技術在製藥行業已經出現了,專門用來防止逆向分析的。如果知識產權的法律被廢除,相信“反逆向”的技術會突飛猛進,甚至成為一個獨立的產業,專門為原創研發者服務。或許

技術進步帶來的問題,可以堂堂正正地通過技術進步來解決,而不是“有困難,找政府”。

以上三條都是已經存在的選項,其實只要在自由競爭的環境下,我相信製藥這麼大的利益一定能激發出更有創意的辦法。歷史上無數次,人們認為市場會在這樣那樣的地方失靈,最終的結果是,自由競爭中人們所展現出的精妙智慧,總是遠遠超出那些“頂層設計者”的預期。公海上的燈塔是可以收費的,養花的人和養蜜蜂的人,是可以互相收費的,你能想出來是怎麼收的嗎?經濟學真的是一門有趣的學問。

我的職業是做投資,訂閱號中那些講投資的文章,我基本上有百分之百的把握能確定我說的就是對的。但經濟學方面,我只是初窺門徑,今天寫的內容,你信也好,不信也好,說不定未來隨著知識的更新,我自己就推翻了。但是我希望你至少可以陪我一起思考一下這些問題,至少不要想當然地認為,那些我們從小聽到大的道理就是沒問題的。

最近留一個更底層的問題給你,我正是由這個問題開始,才對知識產權制度的合理性產生懷疑的——

如果不保護知識產權,我們人類還追求更健康的身體和更長久的壽命嗎?如果追求,那麼在沒有知識產權的世界中,這一切會如何進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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