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萬歲”可以註冊商標嗎?

近日小編接觸到一位申請人前來諮詢“人民萬歲可以註冊商標嗎?”從業多年的經驗告訴我這類名字一般是不能註冊,但是申請人說之前有查到過有人申請註冊了。於是小編本著職業習慣在中國商標網上查詢:

“人民萬歲”可以註冊商標嗎?

“人民萬歲”可以註冊商標嗎?

“人民萬歲”可以註冊商標嗎?

“人民萬歲”可以註冊商標嗎?

經查詢“人民萬歲”雖然在酒類上曾被多次申請註冊,但無一例外均被商標局予以駁回,當然給申請人說了情況後。筆者好奇最後做了複審的結果怎麼樣了?

關於第32056014號“人民萬歲”商標

駁回複審決定書

商評字[2019]第0000211172號

申請人:杜彥君  
委託代理人:北京四海龍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申請人對我局駁回其第32056014號“人民萬歲”商標(以下稱申請商標)註冊申請不服,向我局申請複審。我局予以受理,現已審理終結。  
申請人複審的主要理由:駁回決定中引證的第30134827號“人民”商標(以下稱引證商標)處於複審階段,商標權利狀態不穩定。申請商標是申請人臆造的標識,具有顯著性和辨識度,未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以下簡稱《商標法》)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綜上,申請人請求初步審定申請商標的註冊申請。  


經複審查明:至本案審理之時,我局對引證商標作出予以駁回的決定,該決定已生效。  
經複審認為,首先,我局對引證商標作出予以駁回的決定,該決定已生效,因此,引證商標不再對申請商標構成在先權利障礙。  
其次,申請商標“人民萬歲”由純漢字組成,使用在葡萄酒等商品上,易被理解為日常感嘆用語,而不易作為商標識別,缺乏顯著性,已違反《商標法》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不得作為商標註冊。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三)項、第三十條和第三十四條的規定,我局決定如下: 

 

申請商標在複審商品上的註冊申請予以駁回。

  

申請人對本決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起訴,並在向法院遞交起訴狀的同時或者至遲十五日內將該起訴狀副本抄送或者另行書面告知我局。

合議組成員:李倩 韓秀花 盛麗君

2019年09月06日

從商評委的審理決定看,是因違反商標法第十一條的相關規定不予通過。



根據《商標法》第十一條:

下列標誌不得作為商標註冊:

(一)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稱、圖形、型號的;

(二)僅直接表示商品的質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數量及其他特點的;

(三)其他缺乏顯著特徵的。

——《商標法》第十一條

當然此款規定,並不是所有缺乏顯著特徵的商標都不能作為商標註冊,還有“標誌經過使用取得顯著特徵,並便於識別的,可以作為商標註冊”,這就要企業通過大量的宣傳使用能讓此類名稱與企業構成唯一對應性的關係。即一般消費者看到該名稱能聯想到其經營者。

當然一個好的商標名字不僅可以提高企業形象,還能給企業帶來意想不到的廣告效益,尤其是一些自帶流量的名字,但是並不是什麼樣的名字都可以作為商標去註冊;尤其在當下信息發達的時代,一些網紅名字的爆紅,加之電商的崛起,一個好的商標越來越能左右企業發展的空間。

隨之而來的問題是,商標申請形式越來越複雜多樣,想要判斷一個商標名字是否可以註冊除了要檢索外,還需要經過專業的知識產權代理做下專業分析,不然對企業來說,商標被既浪費人力、財力,還浪費了時間錯過了企業良性發展的時機。最終竹籃打水一場空!小夥伴們還有其他的辦法可以避免商標缺乏顯著性的問題?一起來在留言區討論學習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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