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通過,後續工作仍需跟進!

很多企業認為,經過緊張繁瑣的準備工作之後,通過了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取得了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就不用管理了,這種想法是錯誤的。首先根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規定,高新技術企業是指:在《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內,

持續進行研究開發與技術成果轉化,形成企業核心自主知識產權,並以此為基礎開展經營活動,在中國境內(不包括港、澳、臺地區)註冊的居民企業。由此可知,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資質的維護是一個持續的過程,並且是鼓勵企業不斷研發,獲得自主知識產權的一系列經營活動。

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通過之後,企業仍需對自身的研究開發項目和轉化成果進行梳理,並且積極立項,合法、合理建立研發費用輔助賬,隨著《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的不斷完善,對高新企業研發項目的審查愈加嚴格,故而,項目立項及合理明晰建賬和有效促進成果轉化必須引起企業的高度重視。

企業的發展離不開技術,技術是企業的核心競爭力,通過技術擁有自主知識產權,讓企業的發展有了充足的動力,並且企業的利益也有了可靠的屏障。因此,高新技術企業認定通過後,後續的知識產權申報工作應及時跟進。高新技術企業的高新資質具有三年資格,三年後企業仍需有新的核心自主知識產權,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中規定,“對企業知識產權情況採用分類評價方式,其中:發明專利(含國防專利)、植物新品種、國家級農作物品種、國家新藥、國家一級中藥保護品種、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等按Ⅰ類評價;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軟件著作權等(不含商標)按Ⅱ類評價。”“按Ⅱ類評價的知識產權在申請高新技術企業時,僅限使用一次。”因此,除一級知識產權外,使用二級知識產權申報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企業在期滿再申請時,仍需有新的知識產權,並且一級知識產權再次使用時,也要看先進程度,很有可能會影響到高新技術企業創新評價得分。

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後續維護工作中會有很多情況應該引起企業的重視,例如企業名稱的變更,地址變更,註冊信息變更等。企業名稱變更應及時申報,以免影響企業年報或企業高新資質期滿後的再次申報。

再有,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年報工作應及時申報,企業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後,在其資格有效期內應每年5月底前通過高新認定工作網,報送上一年度知識產權、科技人員、研發費用、經營收入等年度發展情況報表,在同一高新技術企業資格有效期內,企業累計兩年未按規定時限報送年度發展情況報表的,由認定機構取消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在高新認定工作網上公告。

最後,再次溫馨提醒已經通過高新認定的企業,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通過後維護工作不簡單,後續工作仍需跟進!

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通過,後續工作仍需跟進!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