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這四招,輕輕鬆鬆就能在商標上保護好影視作品的作品名稱

影視作品,作品名稱在商標上該如何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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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註冊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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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商標法》老老實實的來註冊,要將作品名稱作為商標保護進行商標註冊是最直接的。

畢竟影視作品跟著作權關聯比較緊密,但和商標等也有一定的關聯,通常所說的大IP也一般指知識產權保護比較完善的。

根據商標法規定,商標註冊之後享有商標專用權具有排他性,同時商標申請遵循申請在先原則,所以比較直接有效的是,先註冊之後他人自然不能註冊與之近似的。

二、提高知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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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知名度高的話,可以當做知名度較高的知名商品特有名稱來保護,就具有了在先權利,這樣主要用於後期維權。

為了避免消費者混淆誤認,《商標法》第57條和《反不正當競爭法》第5條已經確立了完整的制度體系,對註冊商標、未註冊商標(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稱、包裝、裝潢)、企業名稱、姓名等商業標誌提供了保護。要求:作品知名度高。缺點是需要主動維權,不能提前防禦,一旦需要維權、維權查詢、維權成本會較先直接註冊整體偏高,因為註冊商標之後是具有在先商標權,本身具有一層防護功能,後註冊的已經進行初步篩選,與其近似的直接駁回不需再重新主動一一提出維權。

三、著作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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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著作權法》第1條規定,鼓勵作品的創作和傳播是著作權法的立法目的。但是,虛擬角色名稱、作品名稱、動物名稱、組織名稱等由於過於短小,不能表達獨有的思想、情感,不能構成作品,無法獲得著作權法保護。

換而言之,著作權法在確定規則的過程中並不認為有必要對虛擬角色名稱等客體予以保護以實現鼓勵創作的立法目的。相反,著作權法出於利益平衡的考慮,為了避免過於限制後來者的創作自由,認為對上述客體不應當予以保護。

四、商品化權

商品化權本身具有一定的爭議,比較複雜,沒有準確的法理依據,本身又與現有的《商標法》《著作權法》有衝突,本身爭議性較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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