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高校是否要註冊商標?

雖說高校是學術之地,本該遠離商業糾紛,但是名牌大學因為多年積累的聲譽和較高的國民認可度,其品牌商標已經具有了較高的商用價值。在利益的驅使下,一些本來和高校尤其是名牌大學沒有任何關係的機構或個人會想方設法與名牌大學“攀親戚”,甚至冒用、濫用高校的名號作為自己欺騙消費者,謀取利益的手段,高校商標侵權案件也層出不窮。​

「商標」高校是否要註冊商標?

為了防止在遇到商標糾紛時“有理說不清”,許多高校已經通過註冊商標來維護自己的聲譽和合法權益。高校在註冊商標後,將可以主動出擊,通過法律途徑對非法冒用自己“名稱”的不法分子提起訴訟,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以北京大學、清華大學、中國人民大學和復旦大學為例,國內知名高校對商標的保護意識還是比較強的。標架小姐姐我通過“標架APP”查詢到申請人為幾所高校名稱的檢索詞,可以看到:

北京大學申請註冊了697件商標,其中申請主體既包括北京大學,也包括北大醫學部、北大附中附小等北京大學下屬或附屬機構。

而清華大學以及其研究院,下屬院部,出版社,科技公司等則一共註冊了305個商標。

中國人民大學及其附中、書報資料中心等一共註冊申請了350個商標。

復旦大學註冊商標數量相對少一些,有143個。

與此形成對比的是,地方類高校的商標保護意識則要相對差一些。比如燕山大學、聊城大學、福州大學、貴州大學等學校則只有20~30件註冊商標,其中還有一部分是在等待實質查詢狀態。雖說與名牌大學相比,地方類院校遇到的商標糾紛要相對少一些,但是對於商標保護的意識卻不能少,這樣遇到糾紛時,才能拿起法律武器,從容應對。

對於高校尤其是名牌大學來說,其“商標”的價值在於無形的社會影響力和強大的號召力。從本質上來說,高校是教書育人,鑽研學術,服務社會的地方,因此其商標註冊的意義不在於獲取鉅額的經濟利益,而是要維護高校的良好聲譽和社會認可度。我國《商標法》規定,“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屬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高校註冊商標後,就能對自己的“品牌”做到更加全面的保護,在遇到商標糾紛案件時,就可以佔據主動地位,維護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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