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商標,Logo與商標區別在哪裡

Logo≠商標,Logo與商標區別在哪裡

相信現在想要註冊公司的人大多數人對logo、商標、品牌這幾個詞都不是很清楚,我們對產品的logo總是先入為主,印象深刻,也曾一廂情願地認為logo就是該品牌的商標,而事實卻並非如此。

今天就跟大家分享一下,關於它們三者之間的區別:

什麼是logo?

Logo是徽標或者商標的英文說法,是希臘語logos 的變化,是現代經濟的產物,它不同於古代的印記。現代標誌承載著企業的無形資產,是企業綜合信息傳遞的媒介。在企業形象傳遞過程中,是應用最廣泛、出現頻率最高,同時也是最關鍵的元素,通過不斷的刺激和反覆刻畫,深深的留在受眾心中。然而logo並不就是商標,我們要把LOGO拿去商標局申請註冊,註冊成功的商標才能使品牌受到法律保護。

什麼是商標?

商標是用來區別一個經營者的品牌或服務和其他經營者的商品或服務的標記。商標是由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誌、顏色組合,或上述要素的組合,具有顯著特徵的標誌,是現代經濟的產物。經國家核准註冊的商標為“註冊商標”,受法律保護。我們通常所說的商標均為註冊商標。

什麼是品牌?

1960年,美國營銷學會給出了對品牌較早的定義:品牌是一種名稱、術語、標記、符號和設計,或是它們的組合運用,其目的是藉以辨認某個銷售者或某銷售者的產品或服務,並使之同競爭對手的產品和服務區分開來。而商標是指按法定程序向商標註冊機構提出申請,經審查,予以核准,並授予商標專用權的品牌或品牌中的一部分,商標受法律保護,任何人未經商標註冊人許可,皆不得仿效或使用。可以看出,品牌的內涵更廣一些

品牌VS商標

如果把品牌比作一個巨大的冰山,商標只是冰山露出水面的一小部分。商標是品牌的一個組成部分,它只是品牌的標誌和名稱,便於消費者記憶識別。

品牌有著更豐厚的內涵,品牌不僅僅是一個標誌和名稱,更蘊含著生動的精神文化層面的內容,品牌體現著人的價值觀,象徵著人的身份,抒發著人的情懷。


Logo≠商標,Logo與商標區別在哪裡



例如,可口可樂的品牌內涵遠不止是“可口可樂”這幾個字構成的標誌和名稱,它體現著美國幾代人“樂觀向上”的美國文化。奔馳則象徵著擁有者的“成功和地位”。

中國是一個商標大國,中國的商標註冊量目前已經名列世界第一;中國又是一個品牌弱國,全球最有價值的100個品牌,中國品牌屈指可數。註冊商標要成為一個真正的品牌還要經歷一個艱辛漫長的過程,就像修建萬里長城。

LOGO 和商標 ,LOGO只是視覺識別標誌,商標除了可作識別還明確地指示了商品或服務的來源。 具體來說,LOGO不需要指定用於某個行業或產品上,只要已申請版權保護,一旦別人抄襲,不管行業與你相差多遠,都可以進行維權。而商標必須明確指定用在哪類產品上,例如25類服裝鞋帽,如果其他產品例如20類傢俱產品使用相同商標名稱,不構成侵權。

Logo和商標在法律上的區別:

1 確權方式不同

Logo作為美術作品不用註冊登記,創作完成即自動獲得著作權,而商標必須經過國家相應機關注冊才能取得商標權。

2 權利歸屬不同

logo的設計者和所有人很可能不是同一個人,普通公司都要委託設計者來設計logo,那麼Logo作為委託作品,其著作權的歸屬有兩種情況,約定歸委託人所有,或者沒有約定,就歸設計者所有,而商標只屬於商標權人所有,這是知識產權範疇。

3 保護的法律不同

logo受《著作權法》保護,商標受《商標法》保護。Logo可以註冊為商標,那麼這個商標logo和同時受《著作權法》和《商標法》保護,這意味著 logo和商標受保護範圍是不同的,logo的保護範圍沒有商標廣。如果被侵權受保護的力度也不同,當然對商標的保護力度比著作權大。如果logo的著作權屬於設計者,那麼如果logo被侵權,實際損害了logo所有人的利益,但是隻有設計者才有權起訴。而商標所有權人可以直接以自己的名義起訴侵權。

4 受保護的期限不同

logo作為美術作品受保護的期限一般是50年,而商標可以無限期的續展,受保護的時間是無限的。

商標和品牌在法律上的區別:

區別一:概念不同

品牌的話,它其實可以說是以一個市場來作為概念的,但商標卻是不一樣的,它大體上是作為一個法定的概念來講述的。對於商標來說,它最大的特點就是具有獨佔性,怎麼說呢,它是通過法律的形式來做為一種保證;而品牌卻不同,它最大的特點是差異化的個性,它的這種個性是通過市場來驗證的。

區別二:構件不同

一般來說,品牌的構件比商標的構件較為豐富,商標的構件僅僅說的是一些比較靜態的東西,如圖案、文字以及它們二者的組合體。而品牌的構件則不同,它的話,由靜態和動態兩大部分組成。其次,品牌是一個複合概念,所以它的構件要比商標豐富。

區別三:區域範圍不同

這個怎麼說呢,就是我們在使用商標和使用品牌的時候,商標它的使用是有國界,但是,對於品牌來說,它的使用範圍是無國界的。世界每個國都有自己的商標法律,在一國註冊的商標僅在該國範圍內使用受法律的保護,超過國界就失去了該國保護的權利。

區別四:時效不同

這個就是說,商標和品牌的使用,都是由時效性質的,對於品牌來說,它的實效取決於市場,但是對於商標來說,它的實效卻是取決於法律。世界各國對商標的使用都有一定的年限,我國商標法規定為10年,如果到期限還可以續注。事實上商標具有永久性權利。而品牌則不同,即使法律允許你,但市場不一定接受你,品牌的生命力的長短取決市場和經營者的能力。

區別五:商標要註冊審批,品牌則可自己決定。

商標這裡說的是註冊商標,必須經過法定程序才能取得,在註冊成功之前稱之為商標,宣稱有獨佔性權利是不當的。而品牌則不同,公司隨便起一個名稱,請人畫個圖案就可以是品牌,而且用不用和怎麼用都不需要誰來批。

商標取名

品牌起名字和標誌設計是品牌建立的第一步驟,也是使品牌形象深入人心,歷久不墮的重要一步。以下六點希望可以幫助為起名而焦頭爛額的您!

1 要新穎、獨特

如:“85度C”這個名字的來歷還有一個小小的品牌故事。據說,這個企業的老闆發現,用85度的水衝咖啡的時候味道最佳,於是他突發靈感,起了這個名字,想做一家咖啡店。但是,真正做起來的時候沒想到做成了一個甜品店。無論如何,從品牌命名的角度來看,這個名字還是成功的,給甜品行業帶來了一個新鮮的空氣。

2 最好暗示品類

如:當我們聽到“康師傅”、“蒙牛”、“五糧液”等名字的時候,就會很容易知道這些品牌跟哪個行業有關係。因此,從這個角度看:“康師傅”這個名字比“統一”好;“蒙牛”這個名字比“伊利”好;“五糧液”這個名字也比“茅臺”好。

3 通俗易懂,易認,易寫

如:蒙牛推出高端奶“特侖蘇”的時候,其中的“侖”完全可以寫為“倫”或“綸”等。但是,他們卻採用了筆畫最簡單的這個“侖”。目的就是讓品牌名易認,易寫。

4 聯想要好

如:“金利來”原來的名字叫“金獅”,結果這個品牌在香港死活賣不動。因為,“金獅”的發音在粵語裡聽起來像“盡輸”,那麼講求風水和吉利的香港人肯定不會買。因此,不得不改名為“金利來”。

5 避免通用名

如:“熊貓”手機、“光明”乳業、“聯想”電腦、“創新”科技等等,其問題就在於,它們都是通用名,而不是自造詞彙。再說,現在的商標法基本上不允許你註冊通用名,因此,取一個通用名可能連“法律保護”這關都過不了。

6 確保能夠註冊


30年前我們註冊一個品牌,可謂易如反掌。但是,30年後的今天,我們註冊一個品牌卻寸步難行。因為,你想到的名字,別人也想到了,而且比你搶先註冊了。這是一個非常現實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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