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位領導你站住,財產申報中這些保險都申報了嗎?

臨近1月底,對於公務員企事業單位領導幹部來說,每年1月31號之前的財產申報是必須的,在申報財產中包括了保險一項,但很多人對保險缺乏相應的認識,不清楚什麼樣的險種應該申報,什麼樣的險種不應該申報。

這位領導你站住,財產申報中這些保險都申報了嗎?

譬如我這位在某國家機關做領導的朋友購買的平安智能星,前來諮詢小智君,是否要申報,帶著這樣的疑問,今天小智君將為您一一解讀:具體哪些險種需要申報?哪些險種不需要申報?在必須申報與無需申報之間,投保人和被保險人身份架構上又有什麼樣的講究呢?

為什麼要申報持有的保單

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中共中央組織部、監察部發布的《2017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規定》規定,有關領導幹部需要在每年1月31日前集中申報報告上一年度本人婚姻變化和配偶、子女移居國(境)外、從業等事項,以及收入、房產、投資等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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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投資包括了投資型保險。

所稱“投資型保險”,是指具有保障和投資雙重功能的保險產品,包括人身保險投資型保險和財產保險投資型保險。

但是,現實中,因為部分公務人員和保險從業者對該規定的誤讀,理解不到位,以為所有的保險產品都需要申報,從而影響保險選擇和家庭保障的配置,小智君認為其實無論是否需要申報,都不應影響到家庭保障的合理配置。公務員和企事業單位領導到底配置哪些保險需要申報?哪些不用申報?為領導幹部們配置保險時作為參考。

領導幹部範圍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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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確了領導幹部的範圍,我們來看一下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表長啥樣?如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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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導幹部需要申報的投資性保險包括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資或以其他方式還有投資性保險的情況。但如果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僅僅是作為被保險人,不是投保人,假如投保人是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則無論是否是投資性保險,按照目前的規定,都不需要申報的。

並不需要您申報的險種

​1、終身壽險:無論何時發生身故和全殘,一次性賠付的保險。但是增額終身壽險除外。

何謂增額終身壽險?

增額終身壽險就是放棄傳統壽險的高額保障作用,特顯現金價值,讓客戶投入保費以最快的速度增值,隨著時間的積累和複利滾存,現金價值越來越大,且資金週轉更靈活。重點是現金價值是完全確定、寫進合同。保單現金價值此部分節稅,避債。同時作為金融工具貸款時,現金價值直接體現為保單的價值,現金價值越高,可貸款額度越高。如果要作為金融工具,貸款、節稅、傳承等功能,增額壽險特別適合儲備教育金、子女教育及財富傳承的客戶,優勢超越傳統終身壽險。

2、定期壽險:約定時間內發生身故或全殘,一次性賠付的保險。如華貴人壽的單定壽,中信保誠禎愛優選定壽,弘康大白等。

3、收入保障保險:約定時間內發生身故或全殘,按年度賠付的保險。

4、重大疾病保險:約定期間發生身故或全殘,發生賠付的保險。如守衛者1號,達爾文1號,平安福,國壽福等。

5、醫療保險:約定期間內發生對應醫療責任,發生賠付的保險,如平安e生保,眾安的尊享E生。

6、意外傷害保險:因意外傷殘,按照身體殘疾比例發生賠付的保險。如新華個人全年意外,上海人壽小蜜蜂意外險等。

需要申報的險種

1、年金類保險,在生存期間定期返還,及養老金保險。如天安傳家福,國壽的鑫享金生等。

2、兩全保險,生死兩全,約定期間發生風險理賠,到期平安返還。如某些防癌險和百萬如意行保險。

3、投資連結保險,可自選投資股市等多個方向,獲得收益的保險。目前此類保險市場是不多。

4、萬能型,賬戶金額有保底,投資方向固定,獲得收益的保險。一般年金險綁定的萬能賬戶。

上述沒有要求公務人員申報的,一般都是保障性保險,而要求申報的保險,基本上都是人好好的就可以領錢的保險,領了錢自己可以花的保險。從這個觀念來說,公務員企事業單位領導要求申報保險,還透著保險姓保的意境。

從身份上來說,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作為投保人的保單需要申報,但僅限於投保人,如果是父母作為投保人,本人作為被保險人的保單,即使是上述需要申報的投資性險種,也是不需要申報的。

另外需要提醒公務人員的是,在香港和海外投保的保單也需要申報。

會不會因為保單申報制度,影響到您的選擇呢?當然不應該是,無論是保障性的還是投資性的保險,只要按照您的家庭需求為出發點配置的,就都是好的。希望是否需要申報,建議並不要因此過多的關聯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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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如何申報呢

很多國家都有官員財產申報制度。但,目前我國規定的報告主體範圍更為廣泛。

例如,澳大利亞規定,部長、部級人員和高級公職人員需要報告財產;

韓國規定,政務職公務員、四級以上公務員、司法與稅務等特殊部門七級以上公務員、國有企業的管理層需要申報財產。

根據《規定》,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內容有14項。

其中,涉及“家事”方面的有8項,主要包括本人的婚姻變化情況、配偶子女從業情況等;

涉及“家產”方面的有6項,主要包括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的房產、投資等情況。

除房產外,抽查核實的另一個重點是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資或以其他方式持有的有價證券、股票(包括股權激勵)、期貨、基金、投資型保險以及其他金融理財產品的情況。

但何為投資型保險?以《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表》2017版為例,保險佔一整頁,明確了包括何為投資型保險的很多細節。

這位領導你站住,財產申報中這些保險都申報了嗎?

投資型保險,包括人身保險投資型保險和財產保險投資型保險兩類。

人身保險投資型保險:在人壽保險公司、健康保險公司或養老保險公司購買的,保險產品名稱中含有“兩全保險”“年金保險”“投資連結型”和“萬能型”等字樣的保險產品。

財產保險投資型保險:向財產保險公司繳納投資金(包括保險儲金、投資金、保障金、投資認購金等),獲取保險保障,並按合同約定取得本金及其收益(虧損)的財產保險產品。

總結

回到開始朋友諮詢小智君的例子,這位朋友購買的平安智能星屬於萬能型保險,因此是需要申報的。

希望通過今天的分析和閱讀能夠理解哪些產品需要申報,哪些不需要申報的同時,企業的領導幹部在購買保險時也可以有側重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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