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報】@龍巖企業 2020年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等省級補助資金申報指南出爐

【申報】@龍巖企業 2020年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等省級補助資金申報指南出爐

關於印發《龍巖市2020年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等省級補助資金申報指南》的通知

各縣(市、區)工信科技局、財政局,龍巖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區)及廈龍山海協作區經發局、財政局:

根據省財政廳、省工信廳《關於提前下達2020年省級專項轉移支付資金的通知》(閩財企指〔2019〕48號)、《關於下達2020年省級專項轉移支付資金(第二批)的通知》(閩財企指〔2020〕3號)、《關於印發福建省工業和信息化發展專項轉移支付資金管理指南的通知》(閩經信計財〔2017〕146號),現將《龍巖市2020年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等專項申報指南》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並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項目申報單位為在龍巖市內註冊的企業,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良好資信等級,經營無重大違法違規記錄。申報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我市重點產業發展規劃。

二、申報項目

省工信廳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認定項目、物流發展獎勵項目、省級服務型製造示範企業獎勵項目、省級工業設計中心獎勵項目、大學生設計工作坊補助項目。

三、申報程序

縣級工信、財政部門根據申報指南截止日期,加強與惠企政策兌現窗口的對接協調,統籌安排好本轄區惠企政策兌現窗口收件時限和部門初審時間,通知、指導企業開展政策申報,認真做好初審上報各項工作。縣級惠企政策兌現窗口收件彙總受理後,轉交給縣級工信部門初審,並將初審推薦意見會同同級財政部門聯合行文(一式2份)上報市工信局審核。

龍巖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區)、廈龍山海協作區若暫未設立惠企政策兌現窗口,由所在地經發(經濟事務)局牽頭組織企業申報,直接受理企業申報材料,經初審後會同同級財政部門正式行文將初審意見(一式2份)上報市工信局審核。

四、材料要求

紙質申報材料應裝訂成冊、一式2份(市工信局、市財政局各1份,申報材料為複印件的應加蓋項目申報單位公章,確保與原件一致);申報項目的名稱應與項目備案(審批或核准)名稱一致。項目申報單位應對所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縣級工信、財政部門將紙質申報材料於2020年4月20日前提交市工信局相關業務科室。

五、其他事項

(一)同一企業同一項目已獲得國家有關部門或省級財政資金補助的,原則上不重複安排;同一企業申報不同類型省級財政資金補助(工信類),且符合補助條件的,將採取“不重複,就高補助”方式補助;對列入“失信黑名單”和“涉黑涉惡”的企業,不得享受本次專項轉移支付資金補助(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網、“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信用中國”網等查詢,排除“失信黑名單”,通過公安部門排除“涉黑涉惡”等情形)。

(二)當本次省級專項合計的測算補助金額小於閩財企指〔2019〕48號文件下達的省級專項資金時,按測算補助金額足額給予補助;當本次省級專項合計的測算補助金額超過閩財企指〔2019〕48號和閩財企指〔2020〕3號文件合計下達的省級技改專項資金時,除大學生設計工作坊補助項目外所有項目按統一比例折算給予補助。

(三)各相關單位對項目實施單位提交的申報材料應認真核實,嚴格把關。要充分發揮本單位財務部門、紀檢監察機構的作用,加強對項目組織申報和實施全過程的監督,確保項目推薦的公正性和規範化以及項目順利實施,自覺接受監督檢查。要建立健全監管制度,加強對項目和專項轉移支付資金使用情況的跟蹤、核查和監督,確保財政資金安全有效。

(四)專項轉移支付資金必須專款專用,任何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截留挪用。對違反規定的,依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附件:

1.龍巖市2020年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專項申報指南

2.A級物流企業獎勵項目申報指南

3.省級服務型製造獎勵項目申報指南

4.省級工業設計中心獎勵項目申報指南

5.“八閩杯”海峽兩岸大學生設計工作坊活動補助項目申報指南

6.企業(項目)申報材料真實性及企業未失信、未涉黑涉惡承諾書

7.福建省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專項資金申請表

龍巖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龍巖市財政局

2020年3月31日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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