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報】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免費開展小微企業質量管理提升行動試點工作,截止4月底

各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市場監管局,各有關認證機構:

為進一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支持民營經濟和小微企業發展的決策部署,深入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強質量認證體系建設促進全面質量管理的意見》(國發〔2018〕 3號),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支持小微企業復工復產,廣泛開展質量管理體系升級行動,推廣質量管理先進方法和工具,省局決定在我省條件成熟的設區市各確定一個縣(區)的若干企業開展小微企業質量管理提升行動試點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務位

在前期調查摸底和有關設區市局推薦的基礎上,省局研究確定在條件較為成熟的縣(區),在化工、機械、金屬、光電設備、信息技術等5個行業,選擇有強烈質量管理提升意願的小微企業(50家左右),根據國家認監委組織起草的16份質量管理體系建設指南及認證審核指南(以下稱《指南》),由第三方認證機構組織對小微企業進行培訓、現場診斷、建立質量管理體系、指導運行質量管理體系、發證等具體幫扶指導,省局適時總結試點工作,切實幫扶我省廣大小微企業提升質量管理水平。

二、組織機制

(一)牽頭單位。本項工作由省局統一組織,認證檢測處具體推動實施。

(二)實施主體。試點工作的實施主體是認證機構和小微企業,認證機構和小微企業均本著自願原則參與本項工作。

(三)資源保障。參與試點工作的小微企業不需繳納任何費用,開展培訓、現場幫扶、審核認證等所需工作經費由認證機構負擔,省局給予認證機構每家1萬元補助。試點市縣(區)可在資金、政策方面給予一定支持。

(四)過程控制。為保證工作質量,試點幫扶工作要採取四項措施:優選參與試點的認證機構和小微企業;組織編制工作方案,並開展培訓,明確每個工作環節的具體要求;運用信息化手段,全程監控每個關鍵點的工作質量;組織專家對小微企業質量管理提升效果進行評估。

三、具體工作和時間進度

(一)2020年4月底前,制定試點工作方案,由參與試點的認證機構與相關市縣局對接,在各地市局推薦的試點企業名單中挑選建議名單報省局,由省局確定最終名單,認證機構組織統一培訓,明確具體工作要求。

(二)2020年5月-2020年9月,認證機構對試點企業進行現場診斷,指導企業應用 ISO 9001標準和《指南》建立(或完善)質量管理體系,幫助企業解決質量管理“痛點”問題。

(三)2020年10月-11月,認證機構對企業質量管理體系的有效性開展審核評價。

(四)2020年12月,省局組織對小微企業質量管理提升效果進行評估,認證機構編寫小微企業質量管理優秀案例。

四、試點小微企業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為進一步發揮認證對地方質量提升工作的支撐作用,認證機構應與相關市縣(區)局進行對接,共同做好試點建議名單的篩選。小微企業推薦應滿足以下基本條件:

(一)屬於化工、金屬、機械、光電設備、信息技術等5個行業的小微企業;

(二)企業主要負責人有強烈的質量提升意願,希望通過建立和完善IS09001質量管理體系,實現企業質量管理水平不斷提升;

(三)企業主要負責人願意投入必要資源(如人員調配、時間精力、制度安排等)開展相關工作,並指定專人具體負責,積極參與質量提升與優秀案例編寫、經驗交流等工作;

(四)企業處於正常生產運營狀態,具備質量管理體系建設的基本條件。

五、認證機構自薦材料報送要求

參與今年小微企業質量管理提升行動試點工作的認證機構採取自我推薦,省局審查確定的方式,請相關認證機構按照要求認真填寫《參與小微企業試點認證機構自我推薦書》(格式見附件),特別要寫清楚認證機構在技術、人力、資金、政策等方面的投入情況。請相關認證機構於

4月10日前,報送簽字蓋章的申報材料紙質版和電子掃描版。

郵寄地址:福州市華林路147號福建省市場監管局認證檢測處,註明小微企業質量提升試點推薦材料,郵編350003。

電子版發送至:郵箱:[email protected]

六、安全生產保障到位

福建省市場監管局認證檢測處林潔,電話:0591-87804545

附件:參與小微企業試點認證機構自我推薦書

企業有訴求

就找“政企直通車”

“政企直通車”旨在應用“互聯網+”開闢企業直通省領導的快速通道。企業可以通過“直通車”諮詢政策、反映問題、提出建議、表達訴求。按照“馬上就辦”的要求,省政府辦公廳組織專人第一時間分辦、落實、反饋,省市縣聯動、省直部門協同,更好地服務企業、促進發展。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