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報】最高百萬補助!南平實施產業鏈企業協作配套補助措施

【申報】最高百萬補助!南平實施產業鏈企業協作配套補助措施

南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南平市財政局關於實施產業鏈企業協作配套補助措施的通知

市本級三大組團工信部門,各縣(市、區)工信局(工信和商務局)、財政局:

為貫徹落實《南平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南平市打通“五難”操作鏈實施細則的通知》(南政辦〔2020〕12號)“鼓勵產業鏈企業有序復工復產”精神,現將實施產業鏈企業協作配套補助措施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獎勵對象

列入南政辦〔2018〕127號文件的重點龍頭企業和小巨人領軍企業。

二、補助標準

自2月10日至疫情結束,對轄區重點龍頭企業、小巨人領軍企業的市內協作配套,按新增協作配套產品採購額的1%給予補助,單家企業最高100萬元。補助金額低於1萬元的不予補助。

三、申報程序

(一)企業申報

分兩批組織符合獎勵條件企業申報,第一批截止3月31日,第二批從4月1日到疫情結束。請市本級三大產業組團所屬第一批申報企業於2020年4月8日前申報,企業須提供以下申報材料:

1. 南平市重點龍頭企業、小巨人領軍企業新增市內協作配套補助申請彙總表(見附件)

2. 2020年2月10日至3月31日期間市級龍頭企業、小巨人領軍企業新增採購市內配套企業產品發票和銀行付款憑證複印件。

3.承諾函。

(二)組團初核

市本級三大產業組團負責審核所屬企業的申請,審核彙總後正式行文報市工信局、財政局。

(三)審核下達

市工信局、財政局聯合下達獎勵資金計劃。

四、其它事項

(一)市級龍頭企業、小巨人領軍企業採購其參股、控股企業協作配套產品不列入此次補助。

(二)各產業組團要增強責任意識、服務意識,加快組織申報和審核進度。

(三)各縣(市、區)按照本通知自行組織實施。延平區補助資金下達後,可按現行財政體制申請市級財政補助,申請報告須附資金下達文件及財政資金審批表複印件。

(四)申報材料為複印件的需加蓋申報企業公章。

附件:1.南平市重點龍頭企業、小巨人領軍企業新增市內協作配套補助申請彙總表

2.承諾函

南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南平市財政局

2020年3月10日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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