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報】最高獎100萬!@福州企業 應對疫情促進商業消費增長獎補資金申報啟動

關於做好應對疫情促進商業消費增長獎補資金申報工作的通知

各城區(不含長樂區)商務局、財政局、教育局、文旅局:

根據《福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應對疫情促進商業消費增長措施的通知》(榕政辦[2020]19號)精神,現將獎補資金申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鼓勵傳統商貿服務業零售企業開展線上交易

(一)申報條件

1.2019年1月1日前在福州市進行工商登記註冊(經教育部門頒發的辦學許可證的培訓機構除外)和稅務申報,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在福州市彙總繳納企業所得稅並納統;

2.企業類型為傳統商貿零售企業(2019年網絡零售額佔企業總零售額比例低於50%)或開展教育、文化、娛樂休閒類產品銷售的服務業企業(2019年網絡銷售額佔銷售總額比例低於50%);

3.誠實守信,無不良信用記錄。

(二)扶持標準

對2020年上半年單季網絡交易額滿足以下條件之一的傳統商貿服務業零售企業,按季度分別給予各檔一次性最高10萬元、20萬元、30萬元獎勵:(1)銷售額達到500萬元、1000萬元、3000萬元以上;(2)農產品銷售額達到300 萬元、600萬元、2000萬元以上;(3)在線教育、文化、娛樂休閒等非實物商品銷售額達300萬元、600萬元、2000萬元以上。

(三)申報材料(一式6份,每份均需裝訂成冊,並提供電子版)

1.獎補資金申報表(附件)。

2.書面申請報告。申請報告應包含以下內容:企業基本情況(主營業務、經營範圍);2019年線上線下銷售情況;2020年開展網絡交易情況(較2019年同期銷售額、採取的措施);申報材料真實性、準確性承諾;企業信用承諾;申請報告由企業法定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

3.申報企業的營業執照(三證合一)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複印件。

4.有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企業2019年度審計報告,需體現以下內容:企業2019年度主營業務類型、申報納稅情況、零售(銷售)總額以及網絡零售(銷售)額。

5.有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企業申報期限內(2020年1月1日-3月31日或2020年4月1日-6月30日)網絡零售(銷售)總額專項審計報告,如果2019年度審計報告中未體現零售(銷售)總額以及網絡零售(銷售)額,需在專項審計報告中體現。

6.企業申報期限內(2020年1月1日-3月31日或2020年4月1日-6月30日)納稅情況證明、網絡零售(銷售)有關合同、後臺數據彙總表以及開展線上業務宣傳資料等佐證材料複印件(須與專項審計報告內容相符)。接入國內重點線上銷售平臺的企業,須提供相關合同及發票。

7.開展線下教育、文化、娛樂休閒類產品銷售的服務業企業相關經營資質及許可證明。

8.無不良信用查詢記錄。

上述材料若為複印件的,均須註明與原件一致,並由經辦人簽名,加蓋企業(公司)印章,並將原件交縣(市)區商務局核對。申報材料用A4紙打印或複印,做好目錄並按順序裝訂成冊(膠裝),並加蓋騎縫章。

(四)申報流程

1.傳統商貿零售企業

(1)企業於2020年4月12日、7月12日前向註冊地所在城區(不含長樂區)商務主管部門提交上季度申報材料,電子版材料同時發市商務局郵箱([email protected]);

(2)區商務主管部門會同當地財政局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審核,於4月30日、7月30日前將審核結果報市商務局(流通處);

(3)市商務局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後,由市商務局報市財政局按程序申請撥付款項。

2.教育、文化、娛樂休閒類服務業企業

(1)企業於2020年4月10日、7月10日前向註冊地所在區商務主管部門提交上季度申報材料。

(2)區商務主管部門會同當地教育、文旅、人社等行業主管部門以及區財政局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後,於4月30日、7月30日前將審核結果及申報材料聯合行文報市商務局(流通處)。

(3)市商務局會同市教育局、文旅局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

(4)審核通過後,由市商務局報市財政局按程序申請撥付款項。

二、支持限額以上餐飲企業發展網絡銷售額

(一)申報條件

1.在福州市工商登記註冊和稅務申報,且申報獎勵前已納統的限上餐飲企業;

2.2020年上半年單季網絡銷售營業額達100萬元以上;

3.依託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或網絡餐飲自營平臺進行銷售,以同城快送的方式進行配送。

(二)扶持標準

對依託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或網絡餐飲自營平臺進行銷售,以同城快送的方式進行配送的,單個季度網絡銷售額達到100萬元以上的餐飲企業,按照當季度網絡銷售額的2%給予獎勵。獎勵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三)申報材料 (一式6份,每份均需裝訂成冊,並提供電子版)

1.獎補資金申報表;

2.申報企業的營業執照(三證合一)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複印件;

3.第三方平臺銷售合同,第三方平臺或網絡餐飲自營平臺網絡交易額的證明材料;

4.企業信用承諾書。

上述材料若為複印件的,均須註明與原件一致,並由經辦人簽名,加蓋企業(公司)印章,並將原件交縣(市)區商務部門核對。申報材料用A4紙打印或複印,做好目錄並按順序裝訂成冊(膠裝),並加蓋騎縫章。

(四)申報流程

企業於2020年4月12日、7月12日前向註冊地所在區(不含長樂區)商務局提交上季度申報材料,電子版材料同時發市商務局郵箱(13******[email protected]),由區商務局、財政局審核通過後於4月30日、7月30日前聯合報市商務局(服務業處)。市商務局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後,由市商務局報市財政局按程序申請撥付款項。

三、支持本地末端配送企業服務本地電商平臺

(一)申報條件

在福州市工商登記註冊和稅務申報的末端配送企業(含直營配送的電商企業)。

(二)扶持標準

對符合申報條件的末端配送企業(含直營配送的電商企業),每季度按照服務我市電商平臺(網店、自營APP)的日均網上訂單情況,按照就高原則分檔次給予資金獎勵,其中:當季日均網上訂單數在1萬(含)至3萬、3萬(含)至5萬、5萬(含)以上的,分別給予10萬元、20萬元、30萬元補助。

(三)申報材料 (一式6份,每份均需裝訂成冊,並提供電子版)

1.獎補資金申報表;

2.申報企業的書面申請報告。申請報告應說明企業概況、配送合作情況等;

3.企業資質證明材料。企業營業執照複印件(含申報企業和合作電商企業)、法人代表身份證或護照複印件,快遞企業另提供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副本)複印件;

4.申報扶持項目有關證明、合同以及發票複印件(須與專項審計報告內容相符)。

(1)申報企業為非直營配送企業的提供有效配送服務合同、配送服務費用明細清單、費用結算證明材料(如:發票複印件、銀行流水等);

(2)申報企業為直營配送企業的提供直營配送相關佐證材料;

(3)網上訂單數量證明材料,如:系統(平臺)功能模塊截圖等季度訂單數證明材料;

5.保證申報材料真實性、準確性的承諾書;

6.企業信用承諾;

7.其他需要補充說明的材料;

上述材料若為複印件的,均須註明與原件一致,並由經辦人簽名,加蓋企業(公司)印章,並將原件交縣(市)區商務部門核對。申報材料用A4紙打印或複印,做好目錄並按順序裝訂成冊(膠裝),並加蓋騎縫章。

(四)申報流程

企業於2020年4月12日、7月12日前向註冊所在地區商務局提交上季度申報材料,電子版材料同時發市商務局郵箱([email protected]),由區商務局、財政局審核通過後於4月30日、7月30日前報市商務局(電商處)。市商務局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後,由市商務局報市財政局按程序申請撥付款項。

四、促進消費品市場穩增長

(一)企業申報條件

1.申報企業須是2020年已在庫的非當年新增限上商貿企業;

2.申報企業2020年1-6月“社零額”(企業銷售額計入我市社零總額的量)必須實現同比正增長;

3.申報項目期限為2020年7月15日至2020年7月30日。

(二)扶持標準

對2020年1-6月單季度社零總額同比每增長300萬元,給予1萬元獎勵,同一企業每季度最高獎勵50萬元。

(三)申報材料

1.獎補資金申報表;

2.2020年一季度、上半年統計月報表;

3.其他材料:企業(公司)法人代表身份證、企業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複印件;

4.企業保證申報材料真實性、準確性的承諾書;

上述材料若為複印件的,均須註明與原件一致,並由經辦人簽名,加蓋企業(公司)印章,並將原件交縣(市)區商務部門核對。申報材料用A4紙打印或複印,做好目錄並按順序裝訂成冊(膠裝),並加蓋騎縫章。

(四)申報流程

1.符合條件的企業按要求提供相關材料向統計數據所在區商務局申報,電子版材料同時發市商務局郵箱([email protected])。

2.區商務局會同區統計、財政等部門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彙總、核實無誤後,於8月15日前聯合行文報市商務局(運行處)。

3.市商務局根據縣(市)區聯合上報的文件,會同統計部門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後,由市商務局報市財政局按程序申請撥付款項。

五、其他事項

1.各級行業局負責申報材料真實性、合規性審核,財政部門負責程序性審核。

2.各區(不含長樂區)須根據《福州市財政局 福州市公安局關於防止財政專項資金落入涉黑涉惡企業和個人的補充通知》(榕財行〔2019〕50號)相關規定,將擬上報的企業名單報同級公安機關掃黑辦進行審核比對,並根據審核比對結果確定符合條件的企業名單。審核比對結果隨文上報市商務局報備。

3.根據榕政辦〔2020〕19號精神,一至二條獎勵措施就高不重複享受,扶持資金由福州市及城區(不含長樂區)兩級財政各承擔50%,其他縣(市)區可參照本通知落實政策兌現具體工作。

福州市商務局

福州市財政局

福州市教育局

福州市文化和旅遊局

2020年3月19日

企業有訴求

就找“政企直通車”

“政企直通車”旨在應用“互聯網+”開闢企業直通省領導的快速通道。企業可以通過“直通車”諮詢政策、反映問題、提出建議、表達訴求。按照“馬上就辦”的要求,省政府辦公廳組織專人第一時間分辦、落實、反饋,省市縣聯動、省直部門協同,更好地服務企業、促進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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