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報】速度!莆田防控物資生產設備購置補助申報指南來了,截止3月18日

【申報】速度!莆田防控物資生產設備購置補助申報指南來了,截止3月18日

莆田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關於印發防控物資生產設備購置補助申報指南的通知

莆市工信投資〔2020〕25號

各縣(區、管委會)工信部門:

根據《莆田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關於支持企業加快生產口罩和防護服的緊急通知》(莆市工信投資〔2020〕9號)、《莆田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莆田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加大力度支持口罩生產的通知》(莆市工信投資〔2020〕14號)精神,現將申報防控物資生產設備購置補助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及補助標準

(一)補助對象

口罩專用設備及配套設備補助對象:2020年2月1日-2月29日期間,購置日產量達20萬個以上口罩專用設備及配套設備的企業。重點支持行動快、服從政府統一調配,且被市級收儲的口罩生產企業。

防護服生產設備補助對象:2020年2月1日-2月15日期間,購置防護服生產設備的企業。

(二)補助標準

口罩生產設備補助標準:按設備到位時間節點予以分檔補助:2月20日前購置設備到位的,按照設備購買金額的60%給予補助;2月25日前購置設備到位的,按照設備購買金額的50%給予補助;2月29日前購置設備到位的,按照設備購買金額的30%給予補助。

防護服生產設備補助標準:2月6日前購置設備安裝到位並生產的,按照設備購買金額的60%給予補助;2月15日前購置設備安裝到位並生產的,按照設備購買金額的50%給予補助。

企業獲得的設備補助總和不超過設備購買金額的80%。享受市級補助後,企業再獲得國家及省級補助的,合計金額超過設備購買金額80%的部分應退回市級。

二、申報程序

按照“即達即得”的要求,疫情防控期間簡化項目申報程序,本次申報無須通過“惠企政策項目管理系統”,申報企業僅須填寫《莆田市防控物資生產設備及配套設備購置補助申報表》(附件1),實行紙質申報即可。紙質申報材料一式3份(申報材料為複印件的應加蓋項目申報單位公章,確保與原件一致),申報企業另附《莆田市防控物資生產設備到廠情況確認表》(附件2)、加蓋企業公章的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企業法人身份證複印件(一式一份)。申報表格可登入市工信局網站(http://jxw.putian.gov.cn/)“表格下載”欄目下載,併發至市工信局投資科郵箱,電子版應與紙質材料一致。

各縣(區、管委會)工信部門要做好企業申報指導和初審工作,各駐點幹部要配合確認設備到廠情況。申報截止日期為3月18日,可直接送到市政府1號樓549室,或通過快遞送達,以收到時間為準。項目申報聯繫人:林志達;電話:2213328;郵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

1.莆田市防控物資生產設備及配套設備購置補助申報表

2.莆田市防控物資生產設備到廠情況確認表

莆田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2020年3月12日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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