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報】最高補50萬!南平市2020年第一批企業上雲上平臺專項補助啟動,截止4月15日

南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南平市財政局關於印發2020年第一批企業上雲上平臺專項補助申報指南的通知

南工信信息〔2020〕56號

各縣(市、區)、市本級三大組團工信主管部門、財政局:

為貫徹落實《福建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福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福建省財政廳關於印發福建省推動企業“上雲上平臺”實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閩工信信息〔2018〕255號)文件精神,根據《福建省財政廳 福建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於下達2020年省級專項轉移支付資金(第二批)的通知》(閩財企指〔2020〕3號)、《南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關於印發南平市推動企業“上雲上平臺”實施方案的通知》(南工信信息〔2019〕132號),現就2020年第一批企業上雲上平臺專項補助申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申報要求

1.申請補助的企業為工商註冊地、納稅均歸屬於南平市轄區、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工業企業。企業制度健全,無嚴重不良信用記錄;

2.申請補助的企業應與符合規定的省“福企網”入庫雲服務商簽訂雲服務協議(雲服務商以申報截止前在省“福企網”上註冊通過的雲服務商目錄為準,雲服務商具體要求見附件5);

3.企業上雲上平臺補助時限為2019年11月1日-2020年3月31日(以合同為準);

4.企業上雲上平臺的內容為《福建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福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福建省財政廳關於印發福建省推動企業“上雲上平臺”實施方案 (2018-2020年)的通知》(閩工信信息〔2018〕255號)文件確定的範圍(詳見附件4)。

二 支持重點

1.信息化基礎設施上雲;

2.工具應用軟件上雲;

3.開發環境和核心業務系統上雲;

4.生產設備和製造能力上雲;

5.工業知識與應用上雲上平臺。

三 支持標準

(一)支持工業設備“上平臺”。開展設備數字化管理、設備在線故障診斷、預測性維護、產能提升、節能降耗、質量管理等分析應用。對於“上平臺”的生產過程設備、智能裝備產品,按照每臺(套)“上平臺”設備給予最高2000元全額獎補,單個企業年獎補不超過10萬元。

(二)支持中小企業核心業務“上雲”。對使用雲化工業軟件及工具的中小型工業企業,按其使用雲化工業軟件的實際費用及配套工具採購費用的50%給予獎補,單個企業年獎補不超過20萬元。

(三)支持企業基礎設施“上雲”。對使用計算資源服務、存儲資源服務、網絡資源、安全防護服務的工業企業,按照其使用雲計算服務的50%給予獎補,單個企業年獎補不超過20萬元。

同個企業同時開展多類型“上雲上平臺”的,可疊加享受。單個企業年度獎補最高不超過50萬元。

四 申報材料

1.企業“上雲上平臺”補助資金申請表(附件1);

2.企業上雲上平臺項目清單(附件2);

3.申報企業營業執照複印件;

4.與入庫雲服務商簽訂的雲服務協議;

5.雲服務商開具的發票;

6.企業向雲服務商付款的憑證。

五 申報程序和材料要求

(一)申報程序

1.項目申報單位自行登錄南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官網通知公告欄下載申報所需表格電子版。縣(市、區)所屬企業向所在地縣級工信、財政部門提出申請。市本級產業組團內企業向組團管委會工信部門提出申請。

2.縣級工信、財政部門應對企業提交的資金申請報告和相關附件進行認真審查,填寫“企業上雲上平臺資金補助申報情況彙總表(附件3)”,於4月15日前正式行文上報市工信局、財政局。市本級產業組團企業申報材料由組團管委會工信部門負責審查,提出明確審核意見並行文報送市工信局、財政局。逾期上報不予受理。

3.縣(市、區)所屬企業項目申報紙質材料經縣級工信部門審核把關後,項目申報單位於4月15日前將申報材料電子版通過省工信廳惠企政策項目管理系統(惠企政策項目管理http://220.160.52.168/Hqxm/Default.aspx)提交給所在縣(市、區)工信部門,電子版應與紙質材料一致。縣級工信部門通過省工信廳惠企政策項目管理系統對項目申報進行申報時間配置並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後,提交市工信局。市本級產業組團內企業申報紙質材料經組團管委會審核把關後,於4月15日前將申報材料電子版通過省工信廳惠企政策項目管理系統直接提交給市工信局。逾期管理系統將自動關閉,不再受理。

4.市工信局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後,選聘技術、財務等方面的專家組成專家組對申報項目進行評審、論證,並提出評審意見。市工信局會同市財政局依據專家組的評審意見,結合當年專項資金總額、申報指南確定的扶持重點、項目申報總體情況、企業發展總體情況等,在相應條款規定的限額內確定具體扶持金額,提出項目和資金支持計劃,擬補助的項目按程序報批後向社會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滿後,市工信局、市財政局將公示無異議的項目和資金支持計劃,行文通知申報單位,並按照國庫管理的有關規定,將資金撥付至申報單位。

(二)材料要求

紙質申報材料應有材料目錄,並裝訂成冊,在封面註明所申報專項名稱、申報單位、項目名稱、公司地址、聯繫人、聯繫手機、傳真、申報時間等。申報材料應加蓋騎縫章,所附資料為複印件的,應加蓋項目申報單位印章,確保與原件一致。紙質材料一式四份(市工信局三份、市財政局一份)。

六 其他事項

(一)南平市工信局、財政局將加強資金的追蹤問效,對資金使用情況檢查,主要檢查資金使用情況、資金實施產生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等方面內容。

(二)資金使用單位要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經政策和財務制度,加強資金管理和核算,妥善保存有關原始票據及憑證備查。

(三)專項資金必須專款專用,任何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截留挪用。對違反規定的,依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四)對已通過評審擬予以資金補助的項目,由南平市工信局招投標中標的會計事務所對項目進行專項審計。

(五)對已經獲得國家有關部門或省級財政資金補助的項目或企業不執行排重規定;同一企業同一年度內可在享受省級財政資金補助同時享受上雲上平臺資金補助。

(六)項目申報聯繫方式:

1.市工信局信息化推進科 高蓉

聯繫電話:8841307,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武夷新區南林核心區廣場東路82號南林寫字樓2號樓3單元

2.市財政局企業科 餘曉

聯繫電話:8834966,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企業“上雲上平臺”補助資金申請表

2.企業上雲上平臺項目清單

3. 企業上雲上平臺資金補助申報情況彙總表

4. 企業上雲內容參考表

5. 雲服務商有關要求

南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南平市財政局

2020年3月27日

企業有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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