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住建廳擬訂的相關材料提出,商品房預售制度存在導致工程爛尾、違法違規銷售、交易不公平、房屋面積管理職能難以理清、不平衡發展和低效率競爭等風險,建議降低預售制帶來的高槓杆效應,逐步取消商品房預售制度,全面實施現售。
看到這個第一反應是,那些沒錢的小房企要銷聲匿跡?那些負債率極高的大品牌將何去何從?重要的是商品房預售制真的要廢除了麼?
廣東省房地產協會也就此向當地媒體回應:
這只是徵求意見,大家可以提建議或保留,摸底各房企的想法而已,“八字還沒一撇”。取不取消,究竟有何影響?
本次重提“取消商品房預售制度”,還是引起了全國的一片議論,有人說取了好,取消了會避免期房的各種質量問題,但也有人說一刀切的取締,會導致房價上漲甚至出現地產行業壟斷。
此外,由於預售制度取消,開發商的資金要求更高,且長時間的開發會讓銀行利息成本加大,這作為開發成本的一部分必將平攤到房價上,也會促使房價上漲。
從依靠土地財政的地方政府角度來看:沉重打擊
取消商品房預售制度或許會出現土地財政吃緊現象,開發商在原本庫存高的三、四線城市拿地積極性會受挫,從土地開始抑制商品房供給,減少供應。這或許對中國一部分想依靠土地財政來拉高GDP的城市而言,是個沉重的打擊吧。
美國:第三方保管房屋預售款。購買預售房時,開發商先與顧客達成預訂意向,通常要有一半以上的公寓被預訂,開發商才能從銀行取得建築貸款,正式開始建造。顧客在初期支付的訂金通常為數千美元至一萬美元,由第三方保管。
日本:建立預售房市場風險分擔機制。在買主和房地產商簽訂預售房的交易合同時,房地產商須向金融機構申請買主定金的擔保或保險,金融機構須將擔保或保險的保證書提交給買主。
德國:訂立個性化購房合同分期支付房款。德國長期以來普遍實行預售房制度,並通過訂立個性化的購房合同和按照工程進度分期支付房屋價款,大大化解了購房者和地產商之間的風險及糾紛。
瑞典:通過專門機構管理商品房預售全程。瑞典所有新舊住宅商品房的所有權和居住權都屬於住宅居住權協會,並統一管理和出售。房屋開發公司在經過該協會高標準的審核後,才有資格建造新商品房項目並在協會全權委託下開展商品房預售。
新加坡:購房者按施工進度分期支付房款。新加坡的房屋預售制度是一種預定製度,對開發商和購房者的買賣行為都有要求,特別是對購買者按施工進度分期支付房款的比例作出了詳細規定。
香港:當地法律對預售款的使用有著嚴格的監管:預售款需打入開發商與銀行共管的賬戶。預售款一般由工料測量師和律師行兩個獨立機構的監管。這種謹慎的監管使開發商逃資困難,保證了專款專用,確保了樓宇的按時完成。
歸根結底,目前對於西安急需解決的是商品房質量監督和業主權益保障的問題,畢竟大家最主要維權的還是房子質量,如若廢除商品房預售制度能夠保證居住環境提升,房屋質量牢靠,對購房者而言也是個好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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