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想到古代九大酷刑會這麼殘酷!看到第二個就受不了

中國古代有著許多殘酷的刑罰,是由法律作為震懾手段維護統治原則而逐漸產生的,有些實在太過殘忍,不過隨著歷史的發展,這些酷刑也慢慢消失了,很慶幸我們能夠生活在今天這個年代。下面我們來盤點一下中國古代九大酷刑。

凌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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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早是把人殺死之後再剁成肉醬,稱為「醢」。後來發展更加精細,目的還是要讓犯人受最大的痛苦,因此不但是活的時候施刑,還要求受刑人必須身受多少刀以後才死。再後來,每次凌遲要由兩個人執行,從腳開始割,一共要割一千刀,也就是要割下一千片肉片才準犯人斷氣。而據說犯人若未割滿一千刀就斷了氣,執行人也要受刑。發展成“死刑的藝術”。

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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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木樁刑。這裡要說的棍刑,不是用棍子打人而是拿根棍子直接從人的嘴或肛門裡插進去,整根沒入,穿破胃腸,讓人死得苦不堪言。正史上沒有看過用這種刑罰的記載,不過金庸小說「俠客行」裡有提到,還給這種酷刑起了個美名叫「開口笑」。

梳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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梳洗之刑的真正發明者是朱元璋,據沈文的《聖君初政記》記載,實施梳洗之刑時,劊子手把犯人剝光衣服,裸體放在鐵床上,用滾開的水往他的身上澆幾遍,然後用鐵刷子一下一下地刷去他身上的皮肉。就像民間殺豬用開水燙過之後去毛一般,直到把皮肉刷盡,露出白骨,而受刑的人等不到最後早就氣絕身亡了。梳洗之刑與凌遲有異曲同工之妙。

烹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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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請君入甕」。那是唐朝時代,武則天當皇帝的時候,朝中有位酷吏叫來俊臣,崇尚嚴刑峻法,對不肯招供的犯人往往以酷刑對待。方法是找個大甕, 把人塞進去,然後在甕下面用柴火加熱。溫度越來越高,受刑人也越來越受不了,如果不肯招供的話,往往就被燒死在甕裡 。

車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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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車裂,就是把人的頭和四肢 分別綁在五輛車上,套上馬匹,分別向不同的方向拉,這樣把人的身體硬撕裂為六塊,所以名為車裂。有時,執行這種刑罰時不用車,而直接用五條牛或馬來拉,所以車裂俗稱五牛分屍或五馬分屍。要把人的頭跟四肢砍下來都得花不少力氣,更何況是用拉扯的,而受刑人身受的苦處更可想而知。真到撕開的時候,恐怕受刑人已經不會覺得痛苦了。痛苦的是正在拉扯的時候。

剝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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剝的時候由脊椎下刀,一刀把背部皮膚分成兩半,慢慢用刀分開皮膚跟肌肉,像蝴蝶展翅一樣的撕開來。最難的是胖子,因為皮膚和肌肉之間還有一堆油,不好分開。歷史上最愛搞剝皮的人是明太祖。由於他是貧民出身,最恨貪官汙吏,一旦被他抓到貪汙,下場通常就是剝皮。他即位之初,曾抓到一對父子貪汙,震怒之下,下令剝皮。皮剝下來之後製成兩面鼓,掛在衙門口,以昭炯戒。「剝皮實草」則是後來的事,並且有規定,貪汙多少兩銀子以上就處以此刑。

腰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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腰斬在行刑時,犯人必須脫光身上的衣服,使腰部裸露出來,伏在鍘床或木、鐵的砧板上。人的主要器官都在上半身,因此犯人被從腰部砍作兩截後,還會神志清醒,過好長一段時間才斷氣。犯人的家屬往往會打點一下劊子手,讓他行刑時從上面一點的部位動刀,可以使犯人死快點;如果有人想要犯人多受點罪,就賄賂劊子手從下面一點的部位動刀,甚至將被腰斬之人上半截移到一塊桐油板上,使血不得出,可使犯人多延續兩三個時辰不死,真是殘忍至極。

絞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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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古老的方法,是用一根粗麻繩套在受刑者的脖子上,繩套裡再插上兩根木棍。兩名執刑官分拿著一根木棍,比賽誰轉得快,轉啊轉啊,繩子就越收越緊,受刑人預部被一點一點的壓迫,最終血流受阻、呼吸受壓、迷走神經受刺激,造成腦部缺血、呼吸驟停而死亡。

抽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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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初,朱元璋曾對死刑犯人施行抽腸。具體做法是把一條橫木杆的中間綁一根繩子,高掛在木架,上,木杆的一端有鐵勾,另一端縋著石塊,像是一個巨大的秤。將一端的鐵勾放下來,塞入犯人的肛門,把大腸頭拉出來,掛在鐵勾上,然後將另一端的石塊向下拉,這樣,鐵勾的一端升起,犯人的腸子就被抽出來,高高懸掛成一條直線。犯人慘叫幾聲,不一會就氣絕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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