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貿注意!近日海關公布重罰一批外貿企業,到底因爲什麼?

外贸注意!近日海关公布重罚一批外贸企业,到底因为什么?

最近大鵬海關發佈行政處罰公示,9月19日當天一口氣處罰了近50家民營企業!這到底是怎麼回事?本文整理了三起典型案例,以供廣大外貿和國際貨運代理企業,通過實際案例學習如何防範不必要的申報錯誤。

▼海關處罰信息公示部分截圖

外贸注意!近日海关公布重罚一批外贸企业,到底因为什么?
外贸注意!近日海关公布重罚一批外贸企业,到底因为什么?

為此,以下整理了這其中三起比較典型的案例,以供廣大外貿和國際貨運代理企業一起通過實際案例來學習如何防範不必要的申報錯誤。

案例一

▌案件經過:

2018年03月07日,青島萬達匯富供應鏈股份有限公司委託某市泰安報關服務有限公司持報關單165461588以一般貿易方式向海關申報出口:電熱水壺(商品編碼8516799090)

7950個。

2018年3月9日經海關查驗:實際出口水壺(商品編碼7323930000)3780個,與申報不符,案值為人民幣127.2萬元。

以上行為有《檢查(查驗)記錄表》、當事人陳述報告、報關單證等為證。

▌被罰原因:申報數目不符

▌處罰結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行政處罰實施條例》第十五條(五)項、第十七條的規定,決定對當事人作出如下行政處罰:

1、對某市泰安報關服務有限公司科處罰款人民幣12.70萬元整。

2、對青島萬達匯富供應鏈股份有限公司科處罰款人民幣19.70萬元

案例二

▌案件經過:

2018年6月21日,當事人創華貿易有限公司委託海隆報關有限公司持報關單530120180015613989以一般貿易方式向海關申報出口:棉布貨物一批,共1項貨物物品。

2018年6月27日經查驗二科(5371740)查驗,商品編碼與申報不符,實際為:5603139000;

商品品名與申報不符,實際為:無紡布;

規格型號與申報不符,實際為:染色/無紡布

商品數量與申報不符,實際為:36800米,與申報不符,案值為人民幣95.5萬元。

▌被罰原因:問題看上去有好多個,品名不對,編碼不對,規格型號不對,數量不對,其實呢,結果只有一個:申報不實

▌處罰結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第八十六條(三)項、《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行政處罰實施條例》第十五條(五)項的規定,決定對當事人作出如下行政處罰:對當事人創華貿易有限公司處予罰款人民幣壹萬柒仟元整。

案例三

▌案件經過:

2018年6月21日,當事人委託某市海隆報關有限公司持報關單530120180015607600以一般貿易方式向海關申報出口:木櫃板貨物一批,共1項貨物物品。

2018年6月30日經查驗二科(5333900)查驗,規格型號與申報不符,實際為:10×50一120×60CM,商品數量與申報不符,實際為:7000,核對品名與申報相符。

另查獲未申報貨物

:1.傢俱配件,數量為1000,單位: 千克,商品編碼:9403900099;

2.塑料製品,數量為828,單位: 千克,商品編碼:3926909090;

3.洗手盆,數量為1000,單位: 千克,商品編碼: 7324900000;

4.石面板,數量為2000,單位: 千克,商品編碼:6810999000,與申報不符,案值為人民幣22.016萬元。

▌被罰原因:規格型號和商品數量不符,有未申報貨物

▌處罰結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第八十六條(三)項、《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行政處罰實施條例》第十五條(五)項的規定,決定對當事人作出如下行政處罰:科處罰款人民幣貳萬陸仟元整

這三個案例展示了出口申報一個小小的錯誤也是逃不過海關的法眼的,各位外貿貨代企業不要心存僥倖,貨物謊報瞞報申報不實或者不申報都是不可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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