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自成破洛阳,杀了皇帝的儿子,还发明了一道菜

朱常洵(1586—1641)亦称福忠王,俗称老福王,明神宗第三子,母亲郑贵妃。历史中曾有过这样的记载,说是李自成先声色俱厉的派了身边的左右副手下堂把福王拉出宫外去,接下来就是四十大板的待遇,福王被打的血肉模糊魂飞魄散,已经到了神志不清的地步,原以为这已经算是极刑,但是等待福王的却并没有就此结束。

士兵一刀下去,福王的头就被利落的砍了下来,他的头颅被展示在城中显眼的地方供大家观赏。福王生前是个无比肥胖的男人,他死后留下的那三百多斤身躯也没能被李自成放过,他充分的利用了这一大块肉,将肉流下的血分给士兵们品尝,以振奋士气,血还被融进了士兵的酒里,美其名曰福禄酒,说是喝了这酒能享尽荣华富贵。血喝干了肉也不能浪费,李自成命人把福王遗体的毛发都脱下来,指甲也剪掉,然后又杀了几只野鹿,把人肉和鹿肉一同切块炖了好几大锅,摆了酒席称之为“福禄宴”。

李自成破洛阳,杀了皇帝的儿子,还发明了一道菜

李自成的做法可谓惨无人道,吃人肉喝人血是曾经匈奴人的凶残做法,如今李自成却大力效仿还变本加厉,让我们不禁疑惑这位福王究竟如何得罪了李自成才惨遭此下场,甚至连死后都不能留得全尸。

在一个国家的和平时期是本国家生育率的高峰时刻,皇族的生育率提高尤为显著,可战争开始,皇室死亡人数也逐渐增加,明朝末年屠戮明朝皇室成员的起义军都有着一个坚定的信念,那就是要杀的坚决而彻底。一旦发现了朱元璋的后代,不管对方敌军是主动向你投降还是被迫落入你的手中,不论敌人挺直了腰板不肯下跪还是苦苦向你哀求,再或者俘虏死都不肯交出宝藏的藏匿位置,亦或痛快的把所有财宝都托盘而出,他们接下来的结局都是一样的,那就是死路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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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书中还记录着王府在自家门口遭遇军队的情境,书中用词都是一些“皆”“尽”之类,张献忠在攻占常德的时候,荣王府家的全部成员都死于一旦,后来,重庆被起义军攻陷以后,蜀王的家人也全都被杀掉了,成都的君主家中也是无一人幸免••••••史学家总结说,只要是与明朝王府有瓜葛的人,不论他愿意投降还是坚决不从,也不管对方是军还是黎明百姓,只要他姓朱,被杀掉是在所难免的。

这就能够解释为何福王遭遇了如此下场,他也是朱家遗后中最典型的一个代表。福王身处河南,当时的万历皇帝是出了名的搜刮民脂民膏,百姓即使遭遇天灾他也不会拿钱来赈灾,这让百姓们饱经折磨,然而等到他自己的小儿子福王结婚的时候,万历皇帝却一下子拿出了三十万两的巨款来为儿子操办婚事,仅仅是给福王修建的婚房就用掉了二十八万两,已经超过了祖训上规定的十倍之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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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朱常洵做了藩王,在他的就职仪式上,万历皇帝又大笔一挥赐了大块的良田给他,即使拥有如此丰厚的财富,福王却还是不知足,在洛阳当差的时候,他像他的父亲一样大力的征税,搞的民众苦不堪言。

在当时的稳定时期,没有人敢对福王的行为提出反对意见,因为有他的父亲为他撑腰,他终日里为非作歹,但是后来,起义军反抗当局统治,他们的江山不再如过去稳固,动荡的社会里,福王王府的墙壁也变得像纸一样脆弱,只要起义军杀进来,他手无缚鸡之力,平时他总是欺压百姓,现在百姓们也终于大仇得报,战争成为了曾经受害百姓清算旧账的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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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祯十四年的一个正月里,李自成的军队终于攻陷了洛阳城,福王见状,携带家眷企图逃命,仓皇中他躲进了一个城外的破庙里,可是不过一夜的功夫他就又被人发现,起义军迅速的将其捉拿,福王连滚带爬的跪倒在李自成脚边希望他能饶恕自己,可即使他的语言再诚恳也打动不了李自成要杀掉他的心。他当众斥责福王曾经的罪行,然后让左右将将他带下去,先是痛打了四十大板,打到血肉横飞的时刻才将他的头砍掉,之后的一切细节就都展现在文章的开头了。

这件事情向我们充分的展示了统治者得罪民众不爱信民众的悲惨下场,水能够让舟浮在水面上,自然也可以用一个水浪将它拍下水面,永世不得翻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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