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缴纳社保,而给补偿金,现在公司翻脸,可以维权吗?

子清锋


谢谢!你的保险公司给你加到工资里面去了(补贴金),这就相当于给你缴纳了保险,他如果翻脸不认账,你们有权利维权的?


h国泰我安


缴纳社保是公司的法定义务,而公司与劳动者约定不帮其缴纳社保,而是通过给补偿金的形式作补偿,其实是违法的。

所以,当公司翻脸不认账时,劳动都并不能请求公司支付补偿金,而是只能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补缴纳应该缴纳的社保部分,劳动者一定要搞清楚维权的重点和诉求。

公司与劳动者用补偿金代替社保的约定无效

现实中,许多公司为了节约成本,劳动者个人为了多拿现金,选择私下协商通过现金的形式来代替缴纳社保的义务。

看起来这是劳动者与公司协商的结果,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应该能生效。其实,这是通过合同行为规避法定义务,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属于无效合同。既然是无效合同,那么这个约定自始无效,双方都要恢复原样去做自己该做的事。

而协商好了后,公司连补偿金都不给,那么劳动者并不能要求公司向自己支付经济补偿金,只能要求公司补缴社保。

公司不补缴社保的,可以投诉并申请劳动仲裁

根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所以,当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时,可以直接向社保部门投诉,请他们介入调查,通过会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如果逾期仍未缴纳的,可以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公司也有压力应该会配合。

同时,也可以直接向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以劳动纠纷为由提起仲裁,请求公司补缴社保,这类案件通常都能胜诉,只是劳动者要收集好证据,包括劳动合同,工作时间,拖欠情况等就行。

结语

社保是保障劳动者权利最长久的保险,所以尽量不要因为私利而选择私下补偿,这样公司翻脸后不但不能拿到钱,自己还要花费时间去维权,只会给自己徒增麻烦。

而且,表面看来公司给现金补偿是划算的,其实不仅有风险,对劳动者本人来说损失更大,毕竟失去了多方面的保障,工作,失业,养老,哪一项量化下来都比多给的一点点现金值钱。


悟法析律


「红哥观点」公司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保,违法!约定用现金补偿,现在又翻脸不认,这是违约!作为劳动者当然可以维权。

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保,是法律的强制义务。

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如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劳动者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作用公司,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不仅是在履行法定义务,也在履行社会责任。

单位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而是协商用现金的形式补偿属于无效约定。

很多小、微公司,为了节约成本,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或者是以现金形式随工资一起发放,以为社保补偿。这种不管是通过劳动合同约定,还是口头约定,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用现金的形式予以补偿,虽然是经双方协商一致,但是该约定内容与法律、法规的规定相抵触,因此该条款是无效条款。尤其是员工在工作中出现严重的工伤事故,单位有可能因承担赔偿责任而破产。

单位不缴纳社保,约定用现金补偿,现在又翻脸不认,是为不义。

所谓“民不告,官不究”,对于公司的违法行为,只要劳动者不举报、不上诉,一般没人来核查。既然单位违法与劳动者约定不缴纳社会保险,而是用现金补偿,劳动者不管是出于何种目的,同意该做法,单位就要按约定按时支付补偿,现在翻脸不认账,是典型的不义!

对于公司的这种做法,劳动者该如何维权?

劳动者可以直接到劳动部门申请仲裁,要求公司补缴应缴纳的社会保险,如果以此为由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综上,对于公司的违法违约的做法,不必顾忌,支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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