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悅城要來?江浦再添利好!實探最高限價13.8億的G11地塊

3月23日,南京將有9幅地塊公開出讓,其中就包含位於浦口區的G11地塊,被指就是江北虹悅城地塊。

今日(3月6日),樂居直播小分隊來到了江浦G11地塊的現場。從目前地塊的現狀來看,現場拆遷工作正在有序進行中,浦口大飯店的拆遷工作由明顯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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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塊現場圖

從地塊周邊情況來看,東西兩側緊鄰地鐵10號線龍華路站和南京工業大學站。公交線路也較多,交通配套很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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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線路圖

該區域居住氛圍成熟,康華新村、金盛田陽光青城、國信閱景龍華、攬月山莊、領域花園等均已交付,旭輝銀城白馬瀾山、中建國熙臺、三金鑫寧府等正在建設中,這些小區周圍缺乏大型現代化商業綜合體,未來也會有足夠的人群支撐消費。

該地塊雖對競買人做出了諸多限制,業內一直猜測是虹悅城定製地塊,且此前曾有虹悅城效果圖流出。但從近期南京土拍市場的情況來看,不排除會有截胡買家的出現,但毋庸置疑的是該地塊未來打造的綜合體,將會成為江浦一重要的生活配套,對提升區域居民的生活品質大有裨益。周邊的居民坐等房價上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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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悅城效果圖

目前南京的虹悅城項目只有在中華門的一處,自從2012年開業以來就人氣比較旺,如果江北虹悅城項目最終在土拍中落定,還是備受矚目的。

  地塊詳情:

NO.2018G11地塊為浦口區江浦街道龍華路南側、康華路東側地塊,東至寧合高速,南至康華路,西至龍華路,北至現狀。總用地面積44136.02平米,出讓面積44136.02平米,規劃用地性質為商辦混合用地、商住混合用地,商業40年、住宅70年,綜合容積率:5.07,掛牌出讓起始價9.5億元,最高限價13.8億。

虹悅城要來?江浦再添利好!實探最高限價13.8億的G11地塊

地塊區位圖

地塊競買要求:  

(1)地塊競買人或其控股企業須具備開發經營建築面積不小於9萬平方米的單一大型商業綜合體3年以上經驗。

(2)A地塊內酒店式公寓建築面積比例不大於A地塊地上總建築面積的20%。

(3)A地塊內須配建建築面積不小於4萬平方米的酒店,建築設計要求和建造標準不低於五星級標準,建成後須由競得人自持不少於10年,自持期間不得銷售、不得轉讓,滿10年後不得分割銷售、不得分割轉讓。

(4)A地塊內須配建建築面積不小於9萬平方米的大型商業中心,自交地後6個月內須開工建設,24個月內建成並開業運營,建成後競得人須自持經營不少於10年,自營期間不得銷售、不得轉讓,滿10年後不得分割銷售、不得分割轉讓。

(5)B地塊內商業辦公建築面積佔地上總建築面積比例為10%-30%。

(6)該地塊須在簽訂出讓合同前與浦口區政府就地塊開發建設要求和引進酒店品牌簽訂《地塊投資建設協議》。

  江北虹悅城推進進程:

2017年9月25日下午,浦口區政府組織召開浦口區2017年第2次土地招拍掛工作預備會,區領導、相關職能部門及運作主體分管領導參會。會上,區土儲中心表示將多舉措推進下半年土地出讓工作,把握重點,加強聯動。重點關注區內重大項目,積極推進龍之谷、虹悅城、奇柯等重點項目建設落實,加強部門聯動,及時跟進項目進展,提前辦理出讓手續,有效縮短出讓週期。

2017年9月29日,一家叫做"南京德悅商業管理有限公司"的企業,在浦口區註冊成功,註冊地址為:南京市浦口區江浦街道鳳凰大街10號,註冊資金400萬元,經營範圍涉獵:商業管理、房地產開發等。資料顯示,這家新成立的南京德悅商業管理有限公司,執行董事、總經理叫袁彬,而袁彬就是現任南京虹悅城總經理。同時還是"南京德盈商業管理有限公司"的總經理和執行董事。(南京德盈商業管理有限公司,正是南京虹悅城的商管公司。)

虹悅城要來?江浦再添利好!實探最高限價13.8億的G11地塊

2017年11月,浦口區政府發佈了一份收回土地使用權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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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站截圖

因公共利益需要,南京市國土資源局浦口分局決定依法收回位於浦口區江浦街道龍華路南側、康華路東側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

1月22日下午,香港德盈集團投 資有限公司江北虹悅城項目簽約儀式在浦口區會議中心一樓舉行,總投 資35億元的商業綜合體正式落戶浦口。

1月23日浦口區政府官方發佈:虹悅城進軍江北,將努力打造一座包含超五星級酒店、甲級辦公和商業街區在內的大型商業綜合體,也就是江北虹悅城。

1月26日,據浦口區廣播電視臺發佈:江北虹悅城項目由市長繆瑞林親自帶隊赴香港洽談招商而來,擬選址浦口區江浦街道同心社區地塊。

今年2月10日,南京市國土資源局發佈2018寧網掛第02號公告,公開出讓9幅地塊,其中,8幅地塊涉及商業用地,出讓總面積約為76萬平方米,掛牌出讓起始總價52.6億元。其中就包含位於浦口區的G11地塊,被指就是江北虹悅城地塊。

  江浦G11地塊《投資建設協議》原文:

1、乙方承諾自土地成交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註冊成立公司及商業、酒店項目營運管理公司,上述公司需註冊在浦口區管轄範圍,項目開發和經營過程中發生的相關稅費,在南京市浦口區管轄範圍內繳納。

2、乙方承諾該項目投資總額不低於三十五億元人民幣,其中於本協議簽訂後三個月內引入不低於五億元人民幣的外資。

3、該地塊內配建的酒店、大型商業中心需與住宅同步規劃、同期開工。土地成交後,乙方須按照土地出讓合同約定的開竣工時間進行開發建設。

4、該地塊內需配建不少於40000㎡的酒店,建築設計要求和建造標準不低於五星級標準,競得人自持不少於10年,建成後不得分割轉讓。

乙方在簽訂本協議前需與甲方(浦口區政府)指定的酒店品牌(四季酒店、文化東方酒店、W酒店、柏悅酒店、半島酒店、瑞吉酒店、瑰麗酒店、華爾道夫酒店、康萊德酒店、凱賓斯基酒店等)簽訂合作管理協議。

5、該地塊需配建建築面積不小於9萬平方米的大型商業中心,須自交地後6個月內開工建設,24個月內建成並開業運營,建成後競得人需自持經營不少於10年,自營期滿後不得分割轉讓、銷售。

6、乙方自願接受丙方(江浦街道辦事處)的監督,並承諾9萬平方米的大型商業中心工程形象進度達到地上一層,方可申領商品住房銷售許可證。

7、大型商業中心建成後,自開業之日起計算經營年度,第一個經營年度營業額不低於壹拾伍億元,第二個經營年度營業額不低於貳拾壹億元,第三個經營年度營業額不低於貳拾伍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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