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從16萬漲到200萬,當初的賣家要收回,法院:十天之內搬離

房子成為了很多人的奮鬥目標,有些人打工一輩子才終於能買得起一套房,買套房子也能給家人一個溫暖的港灣!但是杭州的葛先生買房後卻遇到了一件煩心事,自己買的是一套二手房,但是現在房東竟然想要收回自己居住了十幾年的房子,這又是為什麼呢?

房子從16萬漲到200萬,當初的賣家要收回,法院:十天之內搬離

據葛先生說,自己現在居住的房子是通過中間人購買的,由於是經濟適用房所以一直都沒能辦下來房產證,當初的賣主是吳大姐。吳大姐並不是房子真正的賣主,只是擁有一個購買經濟適用房的名額,所以當時葛先生給吳大姐支付了兩萬塊錢購買了名額,購房時又花了16萬塊錢!當初的房價並不貴,但現在這套房子已經價值兩百多萬了,由於房價上漲的幅度較大,所以吳大姐現在又後悔了,出來爭奪房產並且限期讓葛先生一家搬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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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這套房子沒有房產證,所以當初在購房時葛先生跟吳大姐簽署了一份購房協議,並且吳大姐也在協議上簽名按了手印,現在卻想翻臉不認賬了!吳大姐聲稱,當初自己什麼都不知道,一切都是中間人搞的鬼,自己根本就沒簽過什麼購房協議,只是在空白紙上寫過簽名按過手印,那是因為當初中間人告訴自己辦理房產證需要這些東西,所以自己便答應了中間人的請求!這個時候葛先生的父親也說話了,表示當初簽署協議時吳大姐確實沒在場,那麼這中間到底有著什麼樣的隱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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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後葛先生說出的話更是讓人一驚,原來去年的時候吳大姐就跟中間人簽過一份合同,大概內容就是吳大姐要用四十萬元的價格回購這套房子!現在所有的矛頭都指向了中間人,你們中間人又是怎麼說的呢?據這位中間人說,自己跟吳大姐籤協議也是屬於無奈,由於葛先生的父親欠自己朋友很多錢,在十年間卻絲毫都沒有要還款的意思,自己的朋友一直要債無果,所以自己只能用這種方法了!雖然吳大姐承諾是四十萬元,但其實自己只收到了三十多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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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數額也僅僅是剛夠還葛先生父親欠下的債,對於欠錢的這件事情葛先生的父親也當場承認了,但是對於中間人的做法卻不認可,覺得自己被人給騙了!經過數次的協商後都沒有結果,吳大姐直接把這件事起訴到了法院,經過法院的判決後房子是屬於吳大姐的,並且限期十天讓葛先生搬離!這麼判當然是有依據的,因為多年間房子一直在吳大姐的名下,一直也沒有人進行投訴,說明這十幾年中房子的產權沒什麼可爭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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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的歸屬權到了吳大姐的手裡,葛先生一家當然是不同意的,所以下一步準備先起訴中間人,想讓中間人賠償自己一部分的損失,畢竟多年間房價也上漲了很多倍,所以自己也受到了很大的損失!

小編覺得吧,買房子一定要慎重,特別是手續什麼的千萬要弄全,畢竟這也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千萬不能隨便籤訂一個協議就草草了事。對於發生的這件事情,各位網友你們又是怎麼認為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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