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實案例:廣州一外貿企業遭遇埃及騙子,登門找貨代公司討說法

這是搜航網友提供的一個案例,事情就剛剛發生在廣州的一家外貿和一家貨代企業身上!

看完騙子精心佈置的詐騙過程後,所有外貿和貨代業的老司機都倒吸了一口氣,如果不能提前吸取教訓,這類事件發生後可能基本無解!

真實案例:廣州一外貿企業遭遇埃及騙子,登門找貨代公司討說法

那麼到底這個騙局是如何進行的呢,根據網友提供的視頻及對話資料,我們將這個詐騙案例給大家做了一個簡單梳理:

一疑似來自埃及的客戶騙子,通過中間人和外貿企業(以下稱供應商)定購了貨值數百萬人民幣的商品,通過幾個簡單的步驟,最終導致供應商錢貨兩空!

那麼這個埃及騙子是如何成功騙到貨物,讓供應商跑到貨運代理公司去“討說法”的呢?

1、前期這個騙子可能通過幾票正常的貨物出運,取得供應商的信任,讓供應商同意和這個埃及騙子貨物交付後15日內付款!

2、同時, 埃及騙子在獲得交貨15天內付款這個便利條款,在此之前已在中國設立了一個公司!

3、然後,騙子利用這個公司名,直接找到廣州一家貨運代理公司訂艙出貨!這些貨物的託運人(Shipper),自然而然就是騙子自己公司了!加上海外的收貨人也是騙子掌握或者一起行騙的公司,這樣貨物的貨權也就完全在騙子手上了。

貨物一出,騙子要求貨代放貨,找不到騙子的供應商就上門找貨代討要說法了!

就如同此前搜航根據警方信息發佈的51家跑路老外騙子公司一樣,這個案例基本也是無解的!

  • 首先,這個埃及騙子跑路後,供應商已找不到騙子。
  • 其次,託運貨物因為託運人(Shipper)和國外收貨人都是騙子掌控的公司,在支付相關海運費用的情況下,作為物流服務商的貨運代理也很難扣貨,更不用說部分國家還規定哪怕沒支付運費,貨物裝船後提單上和收貨人都可能無法更改!

多位業內人士分析指出,這個案例中如果訂艙人和託運人(Shipper)都是這家行騙的埃及商家的話,貨代根據託運人要求放貨是很正常的,貨代正常放單放貨是無可非議的(除非供應商提出有足夠說服力的證據表明貨代有過失)

真實案例:廣州一外貿企業遭遇埃及騙子,登門找貨代公司討說法

▲資深律師給出的分析建議

這起案例給大家也提了個醒,特別是在外貿詐騙日益猖狂的當下。

如果說上面這個詐騙是針對外貿企業的,那麼下面這個詐騙手段,可以說是騙子為國際貨運代理企業“量身定做”的一款詐騙手法,而且基本上貨代一入騙局,基本是防不勝防的!

這是一類專門針對貨代公司,以一票出運貨物反覆委託多家貨代公司訂艙為手段,詐騙運費的騙術。

此前報道顯示,已有眾多國內的貨代企業被這類詐騙方式給撂倒!

以下是這類詐騙的具體手段,以及如何防範的應對措施!

真實案例:廣州一外貿企業遭遇埃及騙子,登門找貨代公司討說法

這類詐騙被揭露,是源自國內多家貨代公司(以下被騙的貨代公司我們統稱“H貨代公司”)被同一家外貿實業公司(下稱“W外貿公司”)拖欠運費。

其作案手段的隱蔽性和專業性讓業界眾多經營多年的貨代公司都無法察覺!那麼到底這個針對貨代的騙局是如何進行的呢, 以下我們用一個簡單圖表帶大家回顧一下整個案情:

◆ 第一步:下套

W外貿公司與H貨代公司簽定協議,委託H貨代公司代理其貨物出口運輸。

◆ 第二步:設局

W外貿公司提出以下“要求”:

1. 要求H貨代公司不能直接找船公司訂艙,只能向其指定的A貨代公司訂艙並支付運費。

2. W外貿公司和H貨代公司約定賬期為30天甚至更長

3.但H貨代公司與A貨代公司的賬期為15天。

◆ 第三步:一切操作“正常”

根據事先“規定”,H貨代公司必須先替W外貿公司墊付運費給到這家指定的A貨代公司,以領取提單或辦理電放。

◆ 第四步:問題出現

起初,W外貿公司支付給H貨代公司的運費較為正常,後來找各種理由拖欠運費。各個受害的貨代公司被拖欠的運費從幾萬,幾十萬到幾百萬不等!

看完以上整個案情回顧,大家也許會覺得這種情況似曾相識,但實際上,這家所謂”指定“的A貨代公司實際上是W外貿公司人員控制的公司。是詐騙案件中的同夥

W外貿公司的每票貨物均暗中反覆委託多家貨代公司。多家貨代公司就同一票貨物均向A貨代公司訂艙並支付運費,A貨代公司再向船公司訂艙。於是,W外貿公司通過A貨代公司就同一票貨物僅僅支付了一份海運費給船公司,但是同時收取了H貨代公司墊付的十餘票海運費

這樣,W外貿公司向各家貨代公司騙取了實際運費10餘倍的資金,並通過種種貌似合理的理由拖欠應付各家貨代公司的運費,將這些騙取到的資金據為己有。

以往的貨代行業常見的詐騙手段主要是通過空殼公司低價攬貨、高價訂艙並在收到貨主運費後拖欠應支付給貨代公司的運費,或是通過各種虛假業務、虛假單據進行的運費詐騙。

這次的系列運費詐騙更加有隱蔽性,並主要有以下幾個特點:

1. 貨物是真實存在的。

2. 指定的訂艙代理向船公司訂艙、貨物運輸過程是真實的,根據提單號和箱號在線查詢也很難發現破綻。

3. 相關提單等單據上的信息是真實的。

4. 涉案X公司工商信息顯示已經營10餘年、註冊資金高達千萬,表面顯示資信良好。

5. 詐騙企業委託貨代公司,僅僅通過其向指定貨代公司墊付運費,不涉及陸運、報關、報檢等其他貨運服務。

由於以上特點,一開始各家被騙貨代公司都以為只是普通的拖欠運費,直到各貨代公司發現所辦理業務的提單號居然都相同。顯然,W外貿公司與所謂的指定貨代(A貨代公司)從一開始便串通好,每次均以一票貨物為餌套取多家貨代公司分別墊付的多倍運費。

為在業務過程中儘量避免類似的風險,資深海商律師在此給大家以下建議:

1. 儘量減少以賒賬方式收取運費,如不得不給予客戶一定賬期,應約定合理限額,避免產生鉅額應收賬款。

2. 在給客戶的賬期約定,建議約定最高額墊付金額。一旦超過上述最高額,則付款贖單。

3. 一旦應收款項發生逾期,應立刻停止墊付運費

4. 謹慎選擇合作伙伴及合作方式。

5. 高度謹慎運價過高或過低的情形。

6. 在運費預付的情況下,對於客戶指定訂艙貨代公司的情況下,極有可能是運費詐騙。

7.

在發現可能無法收回應收賬款時,應及時採取訴前財產保全或者訴訟財產保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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