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前去看房,都是沙盤、模型,都是售樓接待給你講解、承諾,有幾個坐下來研究過購房合同?
不到籤合同的時候一般人是拿不到合同的,即使拿到了,也沒有仔細研究條款,相信不少人都是這樣,都是售樓接待給你承諾,到簽訂合同時,也沒有給你時間研究合同,一個勁的讓簽字,售樓小姐麻利的翻到簽字頁簽字按手印。其實看了也白搭,霸王條款都寫好了,除非你不買。
到辦理產權的時候問題來了,口頭承諾的陽臺按一半面積,合同上沒寫明,到時候多出一半陽臺面積,再交差價。
合同上好多條款,沒用的很多,對你有利沒利的條款都羅列上,可仔細研究是並列條款,對開發商有利的是執行條款,對他不利的光是擺設。
想想老百姓買房有幾個不被忽悠多交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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