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低速電動車可上牌行駛,過渡期5年!

近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批准發佈了新修訂的《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強制性國家標準。新國標將於2019年4月15日起正式實施,管理權或將下放至地方。

定了:低速電動車可上牌行駛,過渡期5年!

不達標車型,各省份擁有管理自主權

此番技術規範的出臺是生產性規範,約束的是生產廠家。對電動車生產企業有了更高要求,當然對於已經獲得電摩資質的企業來說並不受影響。面臨嚴厲打擊的是一些不符合生產標準,沒有通過資質認定的雜牌車企業。

定了:低速電動車可上牌行駛,過渡期5年!

新國標從某種角度理解,它留給了地方政府很大的管理權。新國標正式實施後,消費者已經購買的不合格電動車,將會由各省份根據實際情況自行管理,設置相應的過渡期,實現自然報廢或者以舊換新。

低速電動車技術標準呼之欲出,管理將下放

電動車新國標的出臺落地,同時也在提醒我們,低速電動車的國標也不遠了。

早在2016年10月,國家標準委已經正式立項並下達《四輪低速電動車技術條件》制定計劃,週期為24個月,按計劃四輪低速電動車國家標準截至2018年10月就將制定完畢。

不管標準能否按期出臺,有一點值得注意,《四輪低速電動車技術條件》或將只著眼於產品技術標準。跟電動車一樣,管理權就會下放地方,這對於低速電動車實際管理具有極大的靈活性和科學性。

定了:低速電動車可上牌行駛,過渡期5年!

現階段,山西、河南、山東等省份也已經出臺了相關管理規定,尤其是山西省,針對低速電動車在內的不合格車輛給予5年的過渡期,並允許車輛上牌行駛。不僅為低速電動車升級發展提供了參考依據,也保障了消費者的出行權益。

標準出臺前,整個低速電動車行業也在不斷經歷自我淨化與升級,相信在國家與地方政府的不斷引導下,低速電動車將走向發展的更廣闊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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