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投公司謀轉型 「債轉股」或成出路

新華社北京7月19日電(記者鍾源)7月19日《經濟參考報》刊發題為《城投公司謀轉型 “債轉股”或成出路》的報道。文章稱,隨著金融防風險和政府財稅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城投公司正呈現轉型態勢。

記者粗略統計顯示,截至目前,今年已有近70家城投公司宣佈退出政府融資服務。在業內專家看來,城投公司的轉型關鍵是要釐清與地方政府的關係,要主動謀發展,未來的“債轉股”或為其提供一個新途徑。

“退平臺”速度超往年

7月9日,河南省潢川縣光州城市建設投資有限公司發佈公告稱,為適應市場經濟規律,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實現市場化運營機制,根據財政部發改委等六部委《關於進一步規範地方政府舉債融資行為的通知》(財預[2017]50號)的文件精神,經縣政府研究決定,潢川縣光州城市建設投資有限公司退出政府融資平臺,能更好地在融資關係上釐清政企角色,今後城投公司將不再承擔地方政府舉債融資職能,並退出政府融資平臺。

事實上,地方城投公司退出政府融資平臺早不是新鮮事。早在2014年3月,馬鞍山市城投集團相關負責人就表示,馬鞍山城投將前行一步,改制重組成江東控股,到時將正式變成一家普通國企。至此,我國首家地方城市投融資平臺創新改制工作正式破題。

此後,有關城投公司改制轉型的新聞層出不窮,並呈現加快態勢。2017年7月,湖南省常德市經濟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公告稱“退出政府融資平臺”。在這之後,諸如溫州甌江口、滄州河間市、濱州惠民縣、滁州天長市、來賓武宣縣、駐馬店等多地城投公司陸續公告退出。

據不完全統計,2015年僅有5份退出公告,2016年有25份,2017年前10月有33份公告。今年以來截至目前,有近70家城投退出平臺。具體從級別來看,今年宣佈退出的縣級平臺有58個,佔比93.5%,其餘為省市級平臺。從省份來看,新疆退出平臺達47個,佔比達3/4。安徽、山東各有4個、3個;貴州、河南退出個數均為2個;四川、重慶、雲南、福建退出個數均為1個。

“以後退出的公司會越來越多,因為法律上要求所有的地方政府融資平臺都要轉型。”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金融研究中心主任趙全厚此前向媒體表示,“第一,名義上主體轉型;第二,融資行為轉型。只有轉型才能繼續融資。”

不過,在市場人士看來,城投公司單方面宣佈退出地方政府融資平臺,並非簡單的一紙公告。因為按照銀監會2013年的管理政策,融資平臺要退出名單管理,需滿足一定的財務要求,比如資產負債率在70%以下,自有現金流量要對債務本息實現100%風險的全覆蓋等,這些都需要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還要經債權方(借款銀行總行)審批通過。

合規謀發展

實際上,對於近年,特別是2017年後城投公司加快退出的現象,業內的看法也是莫衷一是。

“城投公司發這類公告一是受財政部50號文的影響,要想市場化融資,必須不承擔政府融資職責。二是根據國務院關於推廣PPP的原則,平臺公司作為社會資本有幾個條件,其中包括不再承擔政府融資職責等。”國家發改委PPP專家張宇此前公開表示。

《關於進一步規範地方政府舉債融資行為的通知》(財預〔2017〕50號)要求,融資平臺公司在境內外舉債融資時,應當向債權人主動書面聲明不承擔政府融資職能。同時《關於在公共服務領域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指導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5〕42號)中指出,在融資平臺承擔的地方政府債務已納入政府財政預算、得到妥善處置並明確公告今後不再承擔地方政府舉債融資職能的前提下,可作為社會資本參與當地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

對此,天風證券固收分析師孫彬彬表示,城投公司與地方政府相互依賴關係不會就此改變,大多數城投也不可能徹底轉型為完全市場化的自負盈虧主體,雖不再承擔“政府融資職能”,但依然離不開政府的各項支持;雖不能直接替政府融資,但仍需要為政府辦事。

“發佈退出公告,至少在政策上是合規的。比如按照政策規定,地方城投公司要想作為社會資本,參與PPP項目必須要與政府劃清界限;要想在境內外舉債融資,按照信息披露機制,城投公司也必須明確不承擔政府融資職能。”中部某地市級城投人士向《經濟參考報》記者表示。

而在中信建投固收分析師黃文濤看來,城投剝離政府融資職能,短期內能夠通過資產抵押、第三方授信等方式來規避目前的一些債務監管,但其投資職能轉變,有待於深層次的財權事權重構,是長期問題。

平臺融資承壓

需要注意的是,地方政府平臺也面臨融資的“尷尬”局面。統計顯示,2018年上半年城投債發行規模較前年有較大下降,融資成本則明顯抬升。從城投企業行政層級看,今年上半年區縣類平臺發行成本相對最高,加權平均發行利率達到6.24%,且較2017年提升11bp,抬升幅度最大。

隨著政府平臺公司融資面臨較大挑戰,部分政府平臺公司也隨之出現違約事件。對此,中誠信國際政府融資評級部副總監付曉東認為,自2014年國家發佈43號文以來,城投公司的地位和作用沒有發生實質性變化,“城投債”低風險特徵也未發生實質性改變。但是在金融去槓桿的大背景下,信用分化可能會進一步加劇。付曉東指出,城投公司轉型依賴於政府職能的轉變,目前來看,實質性轉型的條件尚不具備。

在江蘇現代資產投資管理顧問公司管理諮詢事業部合夥人、現代研究院高級研究員王蓬看來,“這需要從頂層制度角度統籌考慮。長期來看,需要國家進一步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來保障地方政府財權事權的對等。”

值得一提的是,隨著城投公司市場化轉型的進行,近年來有關文件提出若干原則方向性的要求,但是尚未明確轉型具體路徑。此前有相關監管人士認為,債轉股或將提供一個新的途徑。

“當前在防風險攻堅戰和重塑地方舉債方式的大背景下,清理並加快推進融資平臺公司轉型將是方向。對於具有相關專業資質、競爭力較強、規模較大、管理規範的公司,在剝離其政府融資功能和妥善處置存量債務後,將轉型為一般經營性企業(或仍保持國企屬性)。”中信建投證券宏觀固收首席分析師黃文濤表示。他認為,從投資角度看,在重組撤併過程中,部分低級次平臺的償債壓力或可得到緩釋,再融資能力有望在整合後獲得改善。(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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