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紀難題——母親和女友同時掉水裡救誰?法律:救女友違法

“假如媽媽和女友一起掉進水裡你先救誰?”對於這個世紀難題,早在2015年,國家司法考試就設置了類似的情景考題,只不過司考設置的是兩人同處火災,但是大家關注的焦點未變。近日一名法學老師明確給出了回答:先救媽。

據楚天都市報報道,近日武昌工學院一位經濟法老師,在課堂上從法理的角度給出了答案:先救女友違法。

子女具有救助父母的法定義務,而男女朋友在結婚之前只有“愛情”沒有義務,所以“先救女友”其實是一種違法行為。

世紀難題——母親和女友同時掉水裡救誰?法律:救女友違法

世紀難題——母親和女友同時掉水裡救誰?法律:救女友違法

其實,我國的憲法、婚姻法、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刑法等多部法律層面都規定了子女對父母的贍養扶助義務。

例如,我國《憲法》第四十九條第一款和第四款分別規定:“婚姻、家庭、母親和兒童受國家的保護。”“父母有撫養教育未成年子女的義務,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

《婚姻法》第二十一條也明確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條關於遺棄罪的具體規定:“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瞭解這些法律知識後,對於家庭成員和戀人等其他人員同時陷入危難之中,如果只能救一個該救誰的極端情形?由於一個人對家人具有法律上的救助義務,因此如果因先救女友/男友而導致家人身故的,構成不作為犯罪;由於一個人對女友/男友只具有道義上而沒有法律上的救助義務,如果先救家人而女友/男友死亡的,則不構成犯罪。

世紀難題——母親和女友同時掉水裡救誰?法律:救女友違法

但是各路網友也沒放過這個梗,紛紛發揮聰明才智,神回覆一個比一個清奇。

@鴻宇:和女朋友講法,笑死我了

@我是魏無羨:這學校可能會教出來一堆單身。

@少女病的她:先救我媽,然後和你一起墜入愛河。

@農夫三拳0927:我會把水喝乾,滿意了吧?

@舊時門前月:如果女生問你這個你可以反問:我和你爹掉水裡你先救誰?

@奢侈的正義:我會反問她:如果我掉進水裡,你和我媽誰會第一個奮不顧身的跳下去救我。

@懶魚哇:我媽媽和男朋友掉水裡,我會選擇我媽,所以放到他那裡,同樣是這個道理,一個男生連自己媽媽都不愛,還指望他愛誰?問出這個問題的女生本身也是很無趣了。

@希若薇:給女朋友講道理,那你死定了,你還敢講法律??

@臨皋先生:女友沒了可以找,媽媽沒了....女友也要想一下,如果以後自己落水,兒子不救自己.......所以,女人會游泳太重要了!

@賴彥博_:趕緊送你女朋友去學游泳就完事了。

@千與:房產寫你名字,我媽會游泳,難產我保大,餘生請多指教

@濁酒:先救女友犯法,那麼問題來了,女朋友問你,你願意為我犯法嗎?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