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高普法」本月一批新法律法規實施,將影響你我生活

「大高普法」本月一批新法律法規實施,將影響你我生活

本月一批新法律法規實施,將影響你我生活

「大高普法」本月一批新法律法規實施,將影響你我生活

自2018年2月1日起,從中央到地方,一批法律法規開始實施。讓我們看看,哪些法律法規將影響你的生活?

===全國性法律法規===

1、《企業年金辦法》將施行部分人可能會增加一份退休收入。自2018年2月1日起,《企業年金辦法》將正式施行。

2、8項新的出入境便利措施:

第一項:省內居民可在全省範圍內辦理出入境證件。

第二項:省內居民可在全省範圍內自助辦理往來港澳臺旅遊簽註。

第三項:符合條件的外省居民可就近辦理出入境證件。

第四項:自助查詢往來港澳臺簽註剩餘次數。

第五項:免費提供出入境證件照相服務。

第六項:為外籍華人提供簽證、居留便利。

第七項:大力推進自助通關服務。

第八項:為自助通關旅客提供出入境記錄憑證自助打印服務。

3、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門檻提高

修訂後的《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管理辦法》規定,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可以申請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一是具有法律職業資格;二是曾經取得過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資格;三是高等學校法律專業本科畢業,參加省級司法行政機關組織的考試合格,對參加考試人員的學歷要求比原《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管理辦法》規定的“具有高中或者中等專業以上的學歷”有了較大提高。

4、2月起,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將由審批制改為登記制

國家稅務總局1月4日公佈了《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登記管理辦法》,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國家稅務總局相關負責人表示,與之前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認定管理辦法》相比,此次新公佈的《辦法》在內容上主要有以下變化:

——在取消行政審批方面,《辦法》中取消了稅務機關審批環節,將審批制改為登記制,主管稅務機關在對納稅人遞交的登記資料信息進行核對確認後,納稅人即可成為一般納稅人。

——在簡化辦事程序方面,一是簡化了辦理登記所需的資料,由原來的六項減少為兩項,納稅人只需攜帶稅務登記證件、填寫登記表格,就可以辦理一般納稅人登記事項。二是簡化稅務機關辦事流程,取消了實地核實環節,對符合登記要求的,一般予以當場辦結。

——在適應稅制改革方面,隨著營改增的全面深入推進,銷售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已全部納入增值稅應稅範圍,試點納稅人與原增值稅納稅人在銷售額標準、可不登記範圍等方面存在政策差異。因此《辦法》中涉及政策差異的條款內容未列舉明細規定,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按照政策規定”概括。

===地方性法律法規===

1、山東嚴把公務員隊伍"入口關" 7種情形不予錄用

山東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省公務員局聯合印發《山東省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辦法》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辦法》明確,經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批准,可以前置錄用考察環節。在考察內容和標準上,《辦法》明確了七種不予錄用的情形。具體包括:公務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散佈有損國家聲譽的言論,組織或者參加旨在反對國家的集會、遊行、示威活動;近三年內曾受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留黨、留校)察看等處分的等。《辦法》還規定了應當暫緩作出考察結論的三種情形:發現檔案塗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未查清或未處理到位的;發現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調查,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其他暫時無法進行有效考察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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