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通常是指住房公積金,有時也指公司公積金。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那麼公積金有哪些用途呢?下面就給大家介紹一下公積金的具體用途。
用途一:購房
①不貸款購房可一次性提取公積金。
②商業貸款購房可提取公積金用於首付。③商業貸款購房可提取公積金償還本息。④公積金(組合)貸款購房可提取公積金償還本息。
用途二:建造、翻建、大修住房。
在農村集體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且使用住房貸款的,職工及配偶可申請提取修建房被批准當月之前(含當月)的公積金金額,提取金額合計不超過修建房費用。
用途三:租房
①可支付配租或政府招租補貼的經濟租賃房房租。
②支付市場租房房租。
用途四:父母給兒女購房
①未使用住 房貸款購買自有住房,可提取父母公積金。
②使用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購買自有住房,支付首付款後可提取父母公積金。
③使用個人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購買自有住房,支付首付款後可提取父母公積金。
用途五:銷戶提取全部餘額符合以下8種情況之一-時
①離、退休的。
②農業戶籍職工男滿60週歲,女滿55週歲的。
③到國外、港、澳、臺地區定居的。
④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或重度殘疾並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的。
⑤領取失業保險金的。
⑥被判處刑罰、戶口遷出本市、非本市戶口職工與所在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的。
⑦住房公積金 賬戶轉入集中封存戶滿2年或與原單位終止勞動關係滿2年的。
⑧到本市行政區域外工作並在當地建立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
用途六:納入低保或特困範圍的提取使用
職工被納入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範圍,職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提取金額不超過被納入最低生活保障範圍或特困救助範圍期間以前的住房公積金金額。
那麼什麼情況下住房公積金可以提取呢?
要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①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②離休、退休的。
③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
④出境定居的。
⑤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⑥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注意]具體請諮詢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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