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最大的問題,一定要注意!

最近很多人在問叔,想要儘快搬進房子裡,是不是買二手房更方便一些?

是的,二手房比新房更大的優勢就是現成大紅本,也是現房,更適合著急住進去的購房群體。但是在二手房交易中,方便的同時,也有很多麻煩和糾紛。

落戶問題就是常見問題之一,很多人在買二手房的時候,更關注房源本身和過戶流程,卻忽略了協商落戶問題,導致很多人房子到手後,原房主卻遲遲不遷走戶口,自己也沒辦法第一時間解決落戶問題。

二手房最大的問題,一定要注意!

戶口糾紛一般比較難處理,因為戶籍的遷入遷出屬於公安機關的管理範疇,法院在對待戶口糾紛時一般是不予受理的。

而公安機關在處理戶口糾紛時,又受到戶籍政策的限制。比如,賣給買方的房屋是賣方唯一的一套房屋,沒有其他的房屋可供賣方遷入戶口,則無論買方理由多麼充分,公安機關都是無法將賣方戶口強行遷出的。相應地買方的戶口也就無法遷入。

那麼,買房的時候,如何才能避免戶口糾紛問題呢?

首要的原則就應該做到知己知彼,清楚賣方戶口問題。

首先要求賣方出示戶口本,並保留戶口本複印件。通過審查賣方的戶口本,買方可以大致瞭解賣方家庭的戶籍情況。

但這種做法存在兩點缺陷:

戶口本只能反映賣方家庭成員的戶籍狀況,而不能排除非家庭成員戶口落於交易房屋內的可能;

戶口本上的信息可能與實際的戶籍狀況存在差異。

去當地公安機關查詢交易房屋的戶籍情況。房屋的戶籍通常是由該房屋所在地的派出所管理的。

買方可以委託律師或親自到派出所瞭解房屋的戶籍狀況。如果派出所僅限本人調取戶籍材料的活,買方可以要求同賣方一起到派出所調閱。

如果賣方拒絕配合的話,這個房子的戶口很可能存在問題,建議買房的時候慎重考慮。

二手房最大的問題,一定要注意!

交易時,在購房合同中明確解決戶口相關事宜,並約定好違規的處理情況。

還有一種方法就是,為了避免日後產生糾紛,可以先和賣方簽訂書面的戶口遷出協議,並留足“遷戶押金”,等賣家戶口問題解決後再交清購房款,或者對不及時遷出戶口約定相應的違約賠償條款,促使賣方及時履行合同義務。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二手房房產交易中,賣方違約,沒有按時遷移戶口時,應當承擔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合同法》第107條規定

在這裡,叔必須強調一點:戶口牽涉到生活的各個方面,是一個人基本權利得到保障的必要條件之一,買房的時候一定不能疏忽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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