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標籤誤導消費者,消費者維權,商家敗訴 。

案列發生經過:消費者在某超市買了一些酸奶,但是發現其標籤上有不當宣傳詞語,然後向法院起訴,打了一場消費維權官司。


食品標籤誤導消費者,消費者維權,商家敗訴 。


嗯,不出意外,打贏了。


食品標籤誤導消費者,消費者維權,商家敗訴 。


一、首先看下這款產品的配料以及宣傳語:

1)宣傳語:產品包裝正側面標註“益菌多”“腸道動起來綻放好狀態”字樣,包裝側面標註“嗜酸乳桿菌(腸道小管家)、雙歧桿菌(腸道營養師)、嗜熱鏈球菌(腸道美容師)、保加利亞乳桿菌(腸道環保師)”字樣,並配有與之宣傳效果相呼應的卡通圖片。

2)配料:生牛乳、黃桃果粒、白砂糖、乳酸菌(嗜熱鏈球菌、保加利亞乳桿菌、嗜酸乳桿菌、雙歧桿菌)、食品添加劑(明膠)。

二、看下消費者以什麼名義起訴?

該酸奶產品對乳酸菌進行了特別強調,卻未在配料中標明具體含量,違反了有關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相關規定,屬於不符合國家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

三、下面我們再看看下法院怎麼判的?

涉案“酸奶”

1:特別強調乳酸菌又未明示含量(1:涉案商品配料顯示乳酸菌及其具體種類,並以嗜酸乳桿菌(腸道小管家)、雙歧桿菌(腸道營養師)、嗜熱鏈球菌(腸道美容師)、保加利亞乳桿菌(腸道環保師)以及卡通圖片的形式標註,可認定其對乳酸菌進行了特別強調,而涉案酸奶未在其配料中標明具體含量,違反了《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預包裝食品標籤通則》(GB7718-2011)的相關規定,屬於不符合國家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2:其次,衛生部門對於可用於食品的菌種名單有明確規定,其中雙歧桿菌屬中有6種菌種為可用於食品的菌種,分別為青春雙歧桿菌、動物雙歧桿菌、兩歧雙歧桿菌、短雙歧桿菌、嬰兒雙歧桿菌和長雙歧桿菌。而涉案酸奶在配料表中標註的是雙歧桿菌屬而非具體菌種,無法從配料中得知其添加的是否為可用於食用的菌種,違反了《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發酵乳》(GB19302-2010)的相關規定。)

2:違法虛假宣傳腸道保健功能(涉案酸奶的包裝上標有“腸道小管家”、“腸道營養師”、“腸道美容師”、“腸道環保師”的宣傳語,但涉案酸奶並非保健食品,故其外包裝上的宣傳語屬於易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違反了《食品安全法》的有關規定)

3:不符合國家食品安全標準(綜上所述不符合國家食品安全標準)

商家退還消費者貨款,消費者退還所購酸奶;商家支付消費者賠償金。

案子結束了麼?NO, 再來看下一回合

好麼?商家能服氣麼?答案肯定是否定,隨即商家不服判決,上訴主張涉案食品絲毫不影響食品安全,標籤瑕疵亦未對消費者產生誤導,依據不足。向法院提起訴訟。(意思就是我的食品並沒有對消費者產生實質上的損害,只是標籤上的瑕疵。嗯,大概意思應該是這樣)

我們再看看二審是怎麼判定的?

涉案食品未標明乳酸菌的添加量,容易導致消費者對乳酸菌含量形成誤解,對消費者造成誤導。(商家的涉案食品未標明乳酸菌的添加量,容易導致消費者對乳酸菌含量形成誤解,對消費者造成誤導,故一審法院認定商家承擔十倍懲罰性賠償責任並無不妥。最終,法院作出終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好了,案件到此結束了。

各位看觀現在心裡在想點什麼呢?歡迎留言哈。

溫馨提示:食品包裝,標籤勿對消費者造成誤解,聲稱某些功能要符合國標。否則食品類型懲罰性賠償是10倍哦。(《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96條規定:“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銷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銷售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的賠償金)望各位進口商,經銷商再進口食品的時候,要特別注意中文標籤和外包裝哦。

1391-7474-694 Peter

食品標籤誤導消費者,消費者維權,商家敗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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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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