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315”消費者權益保護日即將到來,在每年“315”前後,各級消費者保護組織、不同媒體都會集中對侵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進行曝光。
在2018年中,投訴量最高的三大行業分別是網購、房產和消費金融。而在這三者之中,往往是互聯網公司“榜上有名”——據不完全統計,僅在2007年至2018年的央視“315”晚會點名案例中,與網購相關的佔比就達到22%。可以說,“315”就是檢驗互聯網公司危機公關能力的時候。
消費者在網購時,因無法直接觸及商品,致使侵權事件頻發。因此,有很多消費者抱怨他們被侵權的事情:
在網上購買一套骨瓷餐具,頁面提示骨粉含量40%,所附的檢測報告顯示磷酸三鈣含量40%,客服也承諾實物與宣傳完全一致。但當消費者花費2000元買回5套餐具後,卻發現合格證上標註的磷酸三鈣含量只有30%。可以說,商家明顯就是虛假宣傳。
消費者在網上定製衣櫃,安裝完不到兩個月,衣櫃出現裂縫。在消費者找到商家維修後,櫃子在不久再次出現問題。等再次聯繫商家時,商家卻總是推脫再等幾天就上門維修,此後多次聯繫後仍然沒能得到答覆等等。
面對這些侵權,往往只有37.1%的消費者選擇維權。大家或許會覺得維權的人很多了,但是在過去的一年,就有91.6%的消費者曾遭遇侵權。為什麼他們都不維權?還不是擔心維權週期長,“投訴了也沒人處理,白白浪費時間”,以及“投訴無門,不知道在哪兒、怎麼維權”等。
不過,我們發現被“315”晚會點名的那些公司,好似有一部分人只接受了表面批評,後期只進行最簡單的補救。難道有關部門不應該對這些公司進行嚴懲嗎?有些惡性公司對於點名還會當做是藉機宣傳本公司,而忘了改正商品存在的問題,致使有新的消費者再次遭遇侵權。
其實,那些生怕被曝光或已經被曝光的公司,未必不知道自己的經營行為存在問題,而且隨時隨地可能遭到輿論批評、監管部門查處。那麼,與其戰戰兢兢、心懷僥倖過日子,為何不釜底抽薪,對自己的業務模式來一次大清理,從根本上解決被曝光、被點名的風險呢?
雖然有的公司具有很強的公關危機能力,但是問題發生後的補救措施,遠不如企業在發展之初就考慮周全。而決定危機公關效果的,也是企業如何看待問題的態度——如果能直面錯誤並給出有效的解決方案、能夠吸取教訓從根本上解決問題,那麼即使危機公關能力不強,市場仍舊會給出正面的回應。相反,即使企業的危機公關人員再擅長口吐蓮花、再長袖善舞,如果拿不出紮實的解決方案,仍舊難以獲得消費者諒解。
“315”在即,不知道又要有哪些公司被點名了,又要如何進行危機公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