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一年沒有經營了,需要企業註銷,但是此前稅務問題有做的不好的地方,這些問題後果嚴重嗎?
企業以前有很多不規範的地方,最近幾年為了融資或者上市活動已經逐步在規範,但以前的這些問題會不會被稅務機關翻老賬?
想必部分納稅人都會有這樣的疑惑。納稅問題,一直以來都是企業必須重視的問題,那麼,哪些稅務風險是有期限的?哪些稅務是不受期限約束的呢?
首先,這樣兩種情形的納稅風險,是有期限的:
財務工作中,你是否遇到焦頭爛額不知如何解決的問題呢?
01
因稅務機關的責任導致的企業涉稅風險
當然我們這裡所說涉稅風險主要是指企業未交或少交稅款的情況,包括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比如說稅務機關使用或理解政策錯誤導致企業未交貨少交稅款的,由於責任不在企業,因此給了一個三年期限,稅務機關在三年內可以要求納稅人、扣繳義務人補繳稅款,但是不得加收滯納金。
三年以後,稅務機關不能夠再次要求企業補繳稅款。02
因企業計算錯誤等實務導致的企業涉稅風險
很多納稅人可能會疑惑,計算錯誤是什麼?實際操作中不多見,但也確實存在,當然這裡企業必須能夠證明是客觀上出現計算錯誤,而不是主觀上故意,正因為企業沒有主觀惡意,稅務機關也有責任,因此還是給了三年的期限,超過三年基本上不再追究。
接下來,公司寶小編就和各位來重點說說因企業主觀惡意導致的企業涉稅風險,主要是偷稅、抗稅和騙稅三種情況。出現這種主觀惡意導致的未交和少交稅款,稅務機關懲罰最為嚴厲,也不再設置三年期限,“不受前款規定期限限制”的意思就是說無論多久,只要稅務機關發現企業存在偷稅抗稅和騙稅情況,均需要補稅、罰款和繳納滯納金。
偷稅
按照稅法規定,納稅人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燬帳簿、記帳憑證,或者在帳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經稅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是偷稅。
抗稅
稅收徵管法規定,以暴力、威脅方法拒不繳納稅款的,是抗稅,除由稅務機關追繳其拒繳的稅款、滯納金外,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情節輕微,未構成犯罪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拒繳的稅款、滯納金,並處拒繳稅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騙稅
騙稅主要表現在騙取國家退稅上,比如以假報出口或者其他欺騙手段,騙取國家出口退稅款的,稅法規定應由稅務機關追繳其騙取的退稅款,並處騙取稅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01
此前,湖南省郴州市甦仙區國稅局評估人員在對轄區內某供電公司的納稅資料進行案頭分析時,發現企業賬務疑點重重。經檢查,評估人員發現,該公司2016年稅負為5.32%,2017年稅負為3.06%,2018年1月~9月稅負為2.89%。在生產經營沒有大變動的情況下,稅負大幅下降,疑點明顯。
再經調查發現該公司4699萬元預收賬款未及時結轉銷售收入、營業外收入少計提銷項稅額等問題。最後責該公司自查調整應補增值稅866萬元。
【本來想“避稅”,結果被追回稅款不說,還嚴重影響了以後的企業信用等級。】
02
江蘇南京警方公佈了一起破獲的特大虛開發票案,犯罪嫌疑人涉嫌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偷逃鉅額稅款,涉案金額達20億元。從2010年到2019年間,有多人在南京大量註冊泵閥、流體、機電類別的貿易公司,但這些公司的實際經營人,是一名叫魏某的男子。警方追蹤確定了魏某等人的犯罪證據。2019年10月23日,專案組採取行動共抓獲13名犯罪嫌疑人。
【《發票管理辦法》和《刑法》及相關司法解釋規定,對虛開發票行為和處罰方式給予了規定,這就意味著虛開發票,處罰是嚴重的!】
03
廣東省鶴山市稅務局稽查局根據舉報信息,對某製造企業實施稅收檢查,通過核查“賬實”差異、細審工資費用數據,查實該企業冒用他人身份信息,採取虛列人員、分解工資的方式逃避代扣代繳義務,偷逃個人所得稅20多萬元。該局依法對企業作出追繳稅款、加收滯納金,並處罰款共計40多萬元的處理決定。
【2019稅務部門加快構建以大數據為依託、以大風控為基礎、大稽查為震懾的現代稅收徵管大格局。以零容忍的態度“露頭就打”,實施“雙隨機”抽查全覆蓋,重拳出擊’的稅務稽查執法新理念,深刻了影響稅務發展方向】
總而言之,企業無論是領導還是財務切不可存有僥倖心理,認為過去的事情就沒有風險,只要是偷稅行為無論過去多久,稅務機關依然有追究和處罰的權利。
來源:公司寶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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