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規速遞】32件稅務規範性文件全文失效廢止(附目錄)

國家稅務總局


關於公佈一批全文失效廢止的稅務規範性文件目錄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8號


  為進一步優化稅收營商環境,根據《稅務規範性文件制定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41號公佈,第50號修改),國家稅務總局對稅務規範性文件進行了清理。現將《全文失效廢止的稅務規範性文件目錄》予以公佈。

  

  特此公告。

  

  附件:全文失效廢止的稅務規範性文件目錄

  

國家稅務總局

2020年4月15日


附件:


全文失效廢止的稅務規範性文件目錄


序號

標題

發文日期

文號

1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加強出口捲菸稅收管理的通知

1998年8月31日

國稅發〔1998〕123號

2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出口退稅單證錄入方式有關問題的通知

1999年1月8日

國稅函〔1999〕17號

3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電子信息審核出口退稅有關事項的通知

2003年9月1日

國稅函〔2003〕995號

4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出口貨物退(免)稅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2004年5月31日

國稅發〔2004〕64號

5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加強出口貨物退(免)稅審核管理的通知

2005年1月21日

國稅函〔2005〕82號

6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加強機動車輛稅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2005年5月11日

國稅發〔2005〕79號

7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昆明機場海關簽發出口貨物報關單有關退稅問題的通知

2005年7月28日

國稅函〔2005〕785號

8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出口退(免)稅相關核准和審批權限問題的批覆

2006年2月13日

國稅函〔2006〕148號

9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開展下放出口貨物退(免)稅審批權限試點工作的通知

2006年5月29日

國稅函〔2006〕502號

10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和經銷企業增值稅納稅評估有關問題的通知

2006年6月6日

國稅函〔2006〕546號

11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加強以農產品為主要原料生產的出口貨物退稅管理的通知

2006年7月12日

國稅函〔2006〕685號

12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下放出口貨物退(免)稅審批權限試點工作要求的通知

2006年9月28日

國稅函〔2006〕891號

13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加強出口貨物退(免)稅評估工作的通知

2007年1月20日

國稅發〔2007〕4號

14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免稅出口捲菸計劃實行分類管理的通知

2007年3月6日

國稅函〔2007〕318號

15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加強列名生產企業外購產品出口試行免抵退稅管理的通知

2007年4月30日

國稅函〔2007〕468號

16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出口貨物稅收函調系統(1.0版)試運行有關事項的通知

2007年12月20日

國稅函〔2007〕1271號

17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啟用2007年版出口退稅軟件中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出口貨物免稅管理相關業務功能的通知

2007年12月29日

國稅函〔2007〕1325號

18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規範和簡化出口退稅人工審核的意見

2007年12月29日

國稅函〔2007〕1350號

19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白銀及其製品出口有關退稅問題的通知

2008年1月2日

國稅函〔2008〕2號

20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出口捲菸稅收管理辦法的通知

2008年1月8日

國稅發〔2008〕5號

21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做好上海世博會退稅函調工作的通知

2009年4月29日

國稅函〔2009〕217號

22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加強計算機中央處理器(CPU)等電子產品出口退(免)稅管理的通知

2009年5月12日

國稅函〔2009〕245號

23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應用電子傳輸系統出口退稅子系統(2.0版)有關事項的通知

2009年5月12日

國稅函〔2009〕248號

24

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關於稅務師事務所設立審批備案有關問題的通知

2009年5月26日

國稅辦發〔2009〕55號

25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做好出口貨物報關單擴大數據項應用工作的通知

2009年6月5日

國稅函〔2009〕316號

26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開展出口退稅業務提醒工作的通知

2009年8月20日

國稅函〔2009〕448號

27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採集出口退稅審核特別關注信息的通知

2010年2月9日

國稅函〔2010〕65號

28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稅務師事務所公告欄有關問題的公告

2011年12月2日

2011年第67號

29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佈增值稅發票稅控開票軟件數據接口規範的公告

2014年3月14日

2014年第17號

30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佈增值稅發票系統升級版與電子發票系統數據接口規範的公告

2015年7月20日

2015年第53號

31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佈增值稅發票系統升級版與稅控收款機數據接口規範的公告

2015年11月11日

2015年第77號

32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佈增值稅發票稅控開票軟件數據接口規範的公告

2016年4月25日

2016年第25號


解讀


關於《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公佈一批全文失效廢止的稅務規範性文件目錄的公告》的解讀


  一、制定《公告》的背景

  

  稅務規範性文件是稅務機關行使權力、實施管理的重要依據,對納稅人、繳費人、扣繳義務人等稅務行政相對人的權利義務影響重大。開展稅務規範性文件清理工作,推進稅法體系的統一、完善,有助於促進稅務機關依法行政,有助於納稅人等行政相對人及時瞭解掌握稅費政策。稅務總局按照《稅務規範性文件制定管理辦法》的有關要求,持續開展文件清理工作,根據清理結果,統一發布失效廢止的稅務規範性文件目錄。

  

  二、《公告》的主要內容

  

  32件稅務規範性文件失效廢止,主要是因為這些文件已有新的規定替代,例如關於稅務師事務所、機動車輛稅收管理、出口退(免)稅管理的規定,或者規定的任務已經完成無需繼續執行,例如關於增值稅發票稅控開票軟件數據接口規範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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