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财政局积极落实稳岗返还政策 保障企业复产用工

为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日照市财政局进一步强化资金支持和政策保障,提前拨付中央、省、市

就业补助资金3771万元失业保险基金9000万元,帮助企业积极应对疫情对生产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实现稳定健康发展。


返还失业保险费

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一般参保企业,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高能耗行业中不裁员或少裁员企业,按照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70%进行返还。


延长政策期限

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再延长1年,返还标准按照6个月的上年末失业金标准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


放宽裁员率标准

将裁员率标准放宽到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放宽到不超过参保职工数的20%。


减轻企业防控资金压力

对安置外地返岗职工隔离所支付的酒店、公寓等租赁费用,由企业、所在区县财政、所在市财政和省财政各承担30%、20%、20%和30%,目前已将省级预拨资金及市级配套资金共50万元拨付区县,用以帮助企业解决集中安置费用。


下一步,日照市财政局将在持续抓紧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加大力度支持复工复产、复商复市,综合运用减税、补贴、债券等财政政策工具,加力拉动投资、消费、出口‘三驾马车’,促‘六稳’抓‘六保’,对冲疫情影响,推动日照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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