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好友拉煤墊付貨款遭賴賬,萍鄉法院依法判決幫其追回欠款

為好友拉煤墊付貨款遭賴賬 法院依法判決幫其追回欠款

為好友拉煤墊付貨款遭賴賬,萍鄉法院依法判決幫其追回欠款


好意幫朋友運輸煤炭並自己掏腰包墊付了煤炭款,沒想到朋友翻臉賴賬,自己追討欠款吃閉門羹只能求助於法院。近日,江西省萍鄉市湘東區人民法院審結該起民間借貸糾紛案,判決被告晏某償還原告陸某欠款6萬元。

據悉,晏某與陸某原本是好朋友,晏某幫陸某運輸煤炭並墊付了部分煤炭款,墊付的煤炭款加運輸費共計7萬元。2019年10月,陸某提出將上述欠款轉為借款,並向晏某出具一張借條,承諾在春節前還清。到期後,陸某僅償還了1萬元,剩餘款項未付,晏某多次向陸某追討失敗,一紙訴狀將陸某告到法院,要求其償還欠款。

法院審理認為,合法的借貸關係受法律保護。被告陸某自願將欠款轉為借款,原告晏某向法院出具的借條及陸某的轉賬記錄可以證明二人之間的借貸關係成立,原告陸某要求被告晏某償還欠款6萬元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遂作出如上判決。

來源:萍鄉法院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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