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我老公的小三!” 法院:這話可不能亂講哦!

來源 | 都市現場綜合大餘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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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我老公的小三,被我捉姦在床,你不要臉……” 4月9日早上八點半左右,羅某在肖某經營的副食店門口與肖某發生爭吵,爭吵過程中,羅某一氣之下便虛構事實對肖某進行辱罵。

“你是我老公的小三!” 法院:這話可不能亂講哦!

4月14日上午,肖某以羅某的言行侵犯其名譽權為由訴至法院,要求其賠禮道歉並賠償精神撫慰金。當天下午,主審法官觀看了肖某提交的監控錄音錄像,並電話通知羅某到法院。經瞭解,肖某承租房東羅某的店面經營一家副食店十多年,二人關係一直較好,但受疫情影響,肖某欲縮小店面規模,於今年4月向羅某提出解除租賃合同,二人因店面牆體由誰恢復原狀問題發生爭執,以致出現了辱罵的那一幕。主審法官對羅某進行了批評教育和釋法工作,羅某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同意賠禮道歉並賠償一定的精神撫慰金。接著,主審法官前往肖某經營的副食店,提出了調解方案,肖某夫婦表示同意調解。當天晚上,主審法官為雙方擬定了調解協議。

4月15日一大早,肖某和羅某在法院的主持下籤訂了調解協議,羅某也當場寫了道歉聲明。隨後,在主審法官陪同下,羅某在該副食店門口向肖某賠禮道歉,將致歉聲明粘貼在店門口,並支付精神撫慰金1000元,二人當場握手言和。

從立案到執行,不到24小時,肖某和羅某都為法院的辦案效率和辦案效果豎起了大拇指。

法官溫馨提示:名譽權是人格權的一種,受法律的保護,任何個人、媒體,不得發佈捏造虛假信息,否則構成名譽權侵害,將要根據法律規定承擔相應的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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