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租公寓頻爆雷,和個人徵信掛鉤的租金貸是否因此變了味?

長租公寓爆雷不斷。8月27日,杭州友客公寓爆雷;8月29日,杭州巢客公寓爆雷;8月31日,上海嵐越公寓資金鍊斷裂。10月12日,深圳小鷹公寓爆雷。據貝殼研究院統計,2019年,有53家長租公寓倒閉,因資金鍊斷裂跑路的45家。

在2017年-2020年8月共有70家長租公寓爆雷。


在長租公寓頻繁爆雷後,“租金貸”問題也逐漸浮出水面。


租金貸

指的是租客在與長租公寓企業簽下租約的同時,與該企業合作的金融機構簽訂貸款合約,一般由該金融機構替租客支付全年房租,租客向該金融機構按月還清租房貸款,相應的貸款利息一般由長租公寓企業代為支付。


租金貸的本質是貸款,出發點也是為緩解在外打工和剛步入社會的應屆大學生的經濟壓力,但是長租公寓頻繁的爆雷讓這種貸款模式變了味。這背後究竟是什麼原因,來跟著小編一起尋找答案。


租金貸為何會變味


高收低租

資本加持下爭搶房源高價收房,尤其是2017年和2018年,很多長租公寓以高出市場價20%-40%的租金從業主手裡收取房源;為爭搶租客又低價出租,降低租金以出貨。


長收短付:源於時間錯配形成的資金沉澱

由於公寓與業主是月付或季付,而對租客則是半年付/年付,支付的時間差形成資金沉澱。在租金貸的加持下,很多長租公寓運營商要求租客年付租金,甚至更長,一次即可沉澱至少13個月的資金。而提供租金貸的貸款公司通常並非正規銀行,都是一些網貸公司或非正規金融機構,放大了風險。


短錢長投:將資金用於高風險、期限長的投資

將一年內要付出的房租(短錢),用於企業的滾動發展、裝修裝配等,這類投資在財務處理上通常至少需要用36個月進行攤銷、折舊,也就是將一年要付出去的錢做一個三年週期的投資,註定要變成龐氏騙局。一旦沒有新的租客進入,通過租金貸的方式超付房租,沒有新的投資人提供資金,長租公寓企業的現金流就會斷裂,進而出現爆倉、跑路等等問題。


小編說:以上三點無疑是加大了長租公寓資金鍊斷裂的風險,長租公寓一旦跑路,受害者不僅有租客,還有房東。很多剛畢業的大學生因為資金週轉不夠又想租到性價比高的房子,一般都會選擇長租公寓的租金貸。而今年八月份至今,長租公寓的頻繁爆雷讓許多選擇租金貸的租客陷入困境。


相關案例


案例一

小張在2019年大學畢業以後,通過租金貸的方式在上海A公寓平臺租了一套房子,今年因為工作變動想要退房,卻發現無法辦理退房手續。小張在搬出以後仍然需要繼續還租金貸款,否則就會影響她的個人徵信。當小張找到A公寓的辦公地點時,卻已人去樓空,只有保安在樓下登記前來到訪的租客。


案例二

今年剛畢業的成都大學生小王,與成都B公寓簽了租房合同,原本只想短租3個月,每月租金1060元,但在中介人員獨具誘惑力的引導下籤了一份租期為一年的借款合同,租金11000元。被套路的小王原本打算一年租期滿以後直接退房,但直到房東找上門來讓他搬走,他才知道B公寓已經跑路,而房東也好幾個月每月收到他的房租了。一邊面臨著無房居住的尷尬境地,一邊還要向第三方金融機構還租房貸。小王“收穫了”踏入社會以後的一個響亮耳光。


小編說:租金貸的初衷是好的,讓租客享受到按月付租的便利,也在一定程度緩解了經濟壓力。但當租金貸變成融資套利,成為長租公寓加槓桿的利器以後,租金貸便偏離了原本的軌道。長租公寓的爆雷更是進一步抹黑了租金貸,讓後來者敬而遠之。


相關法律


9月7日,住建部官網掛出了關於《住房租賃條例(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的通知。


有媒體注意到,此次政策對於近期長租公寓爆雷事件給予了關注,資金問題受到前所未有的重視。


企業不得誘導“租金貸”

《條例》提出, 住房租賃企業不得以隱瞞、欺騙、強迫等方式要求承租人使用住房租金貸款,不得以租金優惠等名義誘導承租人使用住房租金貸款,不得在住房租賃合同中包含租金貸款相關內容。


商業銀行發放住房租金貸款,應當以備案的住房租賃合同為依據,貸款期限不得超過住房租賃合同期限。


“高進低出”、“長收短付”將受管控

《條例》第38條指出,住房租賃企業存在支付房屋權利人租金高於收取承租人租金、收取承租人租金週期長於給付房屋權利人租金週期等高風險經營行為的,房產管理等部門應當將其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加強對租金、押金使用等經營情況的監管。


小編說:租金貸本身沒有問題,問題在於分期貸款和房屋租賃本身是分開的,如果上端公寓跑路,貸款者依舊需要償還剩餘貸款和利息。逾期還會影響個人徵信這就使得承租人需要多承擔不屬於責任範圍內的貸款和利息。


長租公寓爆雷時間在近三年頻繁出現,其中有真陷入資金鍊斷裂困境的,但也不乏在多地用不同名字註冊公司,遊走在灰色地帶,薅到羊毛就捲款逃跑的。租金貸回到原本的軌道,保留其初衷和原本的味道,還需要相關部門加強對長租公寓的監管和並加速完善相關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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